1、篇一:别墅装修合同书装修工程承揽合同书发 包 方(签章):(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承 包 方(签章):(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包甲方xxxx号别墅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地点: xxx市xx区xx路xxx号别墅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2013年 月 日开工,于 2013年
2、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二条:施工图纸等2.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工程报价单。2.2 甲方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分别进行书面签字确认。2.3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经甲方书面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
3、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3.3 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5)本合同依法解除。第四条:工期延误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
4、计变更;(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
5、、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6.1 本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实际验收进
6、度进行结算。具体为:乙方完成每阶段装修施工任务后,提交该阶段装修施工报告给甲方确认。6.2 在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所需费用,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视为工程款总额补充,费用由双方另计,不在总承包价范围内;6.3 工程款支付方式(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施工进行至5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3)工程施工进行至8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
7、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做为质保金,待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经过后,如无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5)甲、乙方在此约定,乙方的接收工程装修款开户行:xxxx,账户:xxxx,账号:xxxx,如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7.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10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1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7.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
8、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7.3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7.4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在合理时限内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本合同项下所装修房屋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篇二:别墅装修合同样本别墅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
9、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 合同背景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市_区_路_弄_号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
10、证书原件。第三章 施工内容第五条 该房屋属_结构,房型为_房_厅_厨_卫,建筑总面积为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房_厅_厨_卫,施工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一)厅: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二)房: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三)厨: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四)卫: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五)其他:地面部分_,墙面部分_,天棚部分_,门窗部分_,其他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
11、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元,其中材料费_元、人工费_元、管理费_元、设计费_元、垃圾清运费_元、税金_元、其他费用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
12、、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
13、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
14、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元,其中人工费_元、税金_、其他费用_元。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
15、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第五章 付款方式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
16、,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第六章 结算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
17、乙方应当同意。第七章 工程进度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开工,_年_月_日竣工,工期为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时_分至_时_分(_时_分至_时_分休息)。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第八章 施工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第二
18、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
19、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
20、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元/日,电费_元/日,煤气费_元/日,电话费_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第九章 验收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篇三:泰苑别墅b22装修合同书泰苑别墅b22装修合同书泰苑别墅b22
21、装修合同发 包 方: (以下称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泰苑别墅b22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地点: 北海大道南怡新村泰苑别墅b22 。工程内容: 室内/室外装饰工程;工程造价: 总承包价 ( 详见预算表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2011年4月 10日开工,于 2011年 10月10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180天。第二条:施工图纸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
22、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2 甲方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单并分别签字认可。3施工图纸经审核和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第三条:工程变更和解除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a)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b) 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所需费用则由甲方支付。(c) 乙方因施工不当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所需费用则由乙方自付。(d) 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23、。3.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四条:工期延误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b)不可抗因素;(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第五条:责任与义务1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4. 甲方委派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和
24、进度并协助现场其他单位的工作配合联络、调度,工程变更签证等工作。3乙方应规范施工,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使用。4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接受甲方监理监督。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1. 本合同根据以工程施工量按实际验收数量方式进行结算。:2在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所需费用,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视为工程款总额补充,不在预算或总承包价范围内;3工程款支付方式(a)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b)工程施工进行至50% 时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30%为工程进度款; (c)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按实结清工程款余款25%(同时扣除工程合同总额的5
25、%做为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三天内退还)。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三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3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a)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b) 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等)。(c) 日常消耗品(如日光灯、灯泡、保险丝等) 。(d)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工程质量缺陷。4 保修期内
26、,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第八条: 违约责任1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即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3. 甲方不按期结算,按拖欠总额每日3% 罚付乙方,乙方不按图纸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偿修复。第九条合同争议和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市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3、本合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11年3月28日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