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供合同书甲方(需求方):乙方(施工方): 甲方、乙方经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物资1合同物资物资名称品牌名称规格与型号等级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单价/单位 数量 金额 备注 2其他更多的关于物资的描述内容以附件形式列出;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 此价格为含税到货价,包含所涉及的上下车费、过磅费等全部费用内容。第二条 质量等级要求1乙方所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生产厂家质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2乙方所供的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的。保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物资要求退换;对于没有保质期的物资
2、,甲方同样有权要求退换。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卖物资的专卖许可证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第三条 供销方式约定1乙方负责把物资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充足的货源,并随时到甲方现场了解情况,及时供货、补货、换货,所供产品不得缺货、断档、脱销;在甲方发出补货通知后乙方必须及时将货送到,否则将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计量规则和误差计算1计量单位和方法:。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第五条 物资的包装1包装标准:。2包装的相关费用的负担:。第六条 物资的验收1验收时间:。
3、2验收方式: 。3验收如发生争议,可提请由(检验机构)按公布的权威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错误方承担。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1单价:;总价:(大写)2货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3预付货款约定:。4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第八条 异议提出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不合规定或约定时,应在妥为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该部分的货款。2对于保质期较短的物资,甲方验收时发现并提出正当理由的相关异议时,乙方应立即予以退、换,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3 对于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的物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的要求,乙方不得
4、拒绝。4甲方验收后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和同意甲方的处理意见。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滞纳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物资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5、所受到的损失。 5有保质期的物资,如甲方在保质期以外提出退、换货要求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6甲方向乙方预付订金的,如甲方无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则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订金;但由于乙方的违约等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情形例外。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或约定要求交货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物资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该批次物资进行退换或修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实际费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3乙方逾期交货的
6、,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另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相关损失;如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因乙方提供物资的质量等缘故导致甲方发生安全事故、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与此相关的一切损失。5对于有保质期的物资,如物资到达交付地时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订金的,如乙方无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订金给甲方;但由于甲方的违约等过错行为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情形例外。第十一条 反对不正当竞争1
7、本合同的当事方均同意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和其他各种不正当的商业行为。2若甲方任何职员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乙方应提供相关情报给甲方监察部门,甲方查实后必将认真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同时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3若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给予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适当商业利益或特殊的商业待遇者,甲方将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同时,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货款及保证金等,并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
8、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当事方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可在合同签订地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另外两方同意,或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做出涉及各种合作事宜的书面承诺、合同条款的更改与修订、合同条款的增加与删减等行为中只有一种情形是有效的,即该书面内容同时取得了双方合法受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2008年 月 日订立于 省 市。出自采购经理人论坛网 欢迎转载,但必须注明出处。本貼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