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事故管理规定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1、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公司各部门及其承建单位所发生的导致生产、安全、质量、环保、设备,工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事故的报告记录、调查、解决和记录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3、事故分为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等事故。4、事故等级划分。事故按照导致的后果大小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级别。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5、发生的一切事故不管大小必须上报。第二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
2、,事故车间班长和现场有关人员在启动事故预案同时,立即向值班调度和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值班调度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启动事故预案的同时,立即上报生产调度室主任、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所有接到告知的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援。2、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启动事故预案组织事故处置。并在事故处置完毕后四小时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事故同时报生产调度室主任,设备事故、技改工程事故同时报工程技术部。3、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警。4、导致财产损失事故报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填制出险告知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有人员伤亡报综合办。5、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3、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并进行事故现场调查。重大事故必须封锁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6、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配合安全环保部进行现场调查,将事故的通过形成书面材料。7、对迟报、隐瞒不报的事故单位,加倍处罚。第三条 事故调查解决;1、公司所有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其它相关部门配合进行事故调查、解决、措施制定并督促贯彻,2、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协助进行事故解决,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做好现场的取证(涉及物证、人证、现场调查记录、工艺参数等)工作。3、涉及到公司和承建单位双方的事故,由双方共同组成调查组
4、。4、事故调查组人员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因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2)拟定事故责任者,涉及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拟定重要责任者。(3)提出事故解决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事故调查应索取事故目击人员证言,并做好记录,调查事故前的情况,事故中的变化和事故后的状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责任分析。6、事故解决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因素不查清不放过;负责人员未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贯彻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7、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加倍处罚。8、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公司予以表扬、奖励。9
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事故的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拟定事故性质、责任划分,72 小时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提出解决意见,报公司批准后由综合办在三日内做出书面解决决定。第四条 事故记录及归档 1、公司安全事故记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将事故调查记录、事故的分析会议记录、对事故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教育情况和事故的解决结果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2、对外提供事故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总经理审批,才干对外披露记录信息。1.21.2 避免事故奖励办法避免事故奖励办法 为奖励避免事故发生时指挥得当、奋勇抢险的先进集体和有功人员,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条件 1、坚守岗位,认真巡检,及时发现隐患,果断采用措施
6、,避免事故者。2、正常巡检中发现“四超”(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也许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经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所在部门应同时追查导致“四超”的责任者,并将解决意见和奖励意见同时报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3、本岗位人员发现设备脏、松、缺、乱、漏等缺陷,属正常工作,不属奖励范围。若被其别人员发现,经生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给予奖励,并同时对负责人进行处罚。4、无论任何人发现下列隐患者,给予奖励:(1)发现设备、管线泄漏,发现焊口开裂,并立即采用措施或报告有关单位者。(2)发现在用施工机械存在严重缺陷,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者。(3)在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如压缩机撞缸、出入口管线破裂等)解决果断而防止了着火
7、、爆炸、伤人及损坏设备者。(4)发现容器跑、冒、漏者。(5)发现违章施工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者。(6)发现违章操作、违规动火、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或报告安所有门者。(7)发现未经批准动用消火栓或其他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设施及防火堤并报告有关部门者。(8)发现或消除其他危及人身安全及火灾爆炸事故者。5、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公用系统故障(如停水、停电、停风、停汽)应按操作规程解决,不属奖励范围。其中符合第 4 条规定的应予奖励。6、发现所用设备、零部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或技术规范,有危及安全生产或人身安全也许的,给予奖励。7、所有避免事故在申报和奖励的同时,相关主管部门都要认真追究导致隐患的负责人员,并按照
8、公司管理制度严厉解决。二、奖励标准 奖励分三等级,奖励金额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综合办每年制定一次。1所发现事故隐患同时具有下列工况中二项者为一等奖(非岗位人员发现一项即可):(1)高压10Mpa。(2)中压1.6Mpa。(3)剧毒或一级毒品。(4)有毒或二级及其以下毒物。(5)闪点在 28以下之易燃物(如燃料气、汽油、初顶油等)。(6)闪点大于 28,但操作温度已达成其自燃点的。(7)公用工程系统重大隐患如不及时发现将导致装置停工停产的。2、所发现事故隐患同时具有下列工况二项者为二等奖(非岗位人员发现一项即可,本岗位人员发现一等奖中一项也可得二等奖):(1)中压(1.6-10 Mpa)。(2
9、)闪点 2845(如煤油)。3、发现闪点45的中介质泄漏者,可得三等奖(如柴油、重油、润滑油及相应组分、沥青、石蜡、糠醛等)。4、发现火情或“三违”发生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者,视情节给予一至三等奖励。三、审批权限和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律写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报生产调度室主任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2、公司安所有门按照本办法拟定奖励等级,并将奖励情况在安全奖惩台帐中备案。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拟定奖励等级报批后,交综合办实行奖励。1.31.3 安全检修制度安全检修制度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保证检修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检修
10、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检修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一切检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第三条 凡公司从事检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本安全检修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装置停工前,要建立相应的检修指挥系统,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第五条 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通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第六条 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机具、材料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准备。对检修现场的各类机具、材料、设备应做好摆放布局。第七条 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
11、员和任务;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第八条 检修的外包施工项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制订其施工进度的日程表,保证质量安全。第九条 检修指挥系统负责召集每日现场调度会,安排任务,协调检修各现场的进度,以保证按期完毕检修任务。第十条 外单位参与检修的人员,由质量安全环保负责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第二章第二章 装置停工检修的安全解决装置停工检修的安全解决 第十一条 装置停工由调度室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生产车间密切配合,保证安全平稳停车。第十二条 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规定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各种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不允许任意排放。第十三条
12、对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期间进行彻底的的吹扫、蒸煮,并通风置换。第十四条 装置停工,吹扫、通风置换分析合格,应按停工方案将进出装置的物料管线加盲板,做好标记。盲板应指定专人统一登记管理。第十五条 打开人孔时,设备内温度必须降至安全规定范围内,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阀门,拟定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警惕有堵塞现象。第十六条 含油污水的井坑、漏斗要封闭死盖严,装置内的明沟、地沟、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污油、物料要清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着火或爆炸。第三章第三章 检修设备的移交手续检修设备的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停工待检的部门移交前要查电气、查
13、物料解决、查置换分析和查盲板隔离等情况,确认达成装置检修条件后,方可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八条 检修准备工作就绪后,生产调度室主任会同工程、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对检修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检修的项目,规定贯彻到负责人限期整改解决,方可移交进行检修。交接后由负责检修的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安排检修任务。第四章第四章 检修施工一般安全规定检修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 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与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第二十条 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根鞋、钉子鞋。第二十一条 施工动火必须办理火票,做好防火工作,严格执行用火管理
14、制度。第二十二条 在易燃易爆区域检修,不得使用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拆卸。第二十三条 严禁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第五章第五章 检修焊接作业的安全规定检修焊接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四条 焊接动火必须事先办好“动火票”,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焊接时防火监护人由检修设备所需车间指派,防火监护人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和消防培训的人员。第二十六条 动火地点周边易燃易爆物质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有阴沟、地沟等也许漏出可燃气体时,应用石棉布或沙土盖严,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七条 乙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接触油脂和在日光下曝晒。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动火地点不小于 10 米,氧气
15、瓶与乙炔瓶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小于 5 米。违者除责令纠正外,处 100500 元扣款。第二十八条 电焊工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安全标准(车间定期对焊接工具检查)。1、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它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姆。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4、焊夹把要绝缘良好。第二十九条 在地面上进行电焊焊接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和地沟、容器内要穿绝缘橡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体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第三十条 焊接作业时,要配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合检修作业,应
16、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第六章第六章 电气安全检修规定电气安全检修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电气检修,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第三十二条 凡是导电设备检修,线路(不管高低压)检修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有人做业,严禁合闸”的标牌,不准任意送电。第三十四条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接地线时,必须放电、验电,查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并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第三十五条 凡工作所需要装设临时线时,需办理临时线安装工作票.第三十六条 严禁带电检修作业。第三十七条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检修任何电气设备。第三十八条 检修临时照明应使用 36 伏安全行灯(容器内使用 12 伏),
17、绝缘要良好。第三十九条 外线作业,电工在登高前应检查工具,确认良好后,方可登高作业。第四十条 电气设备着火不可使用导电灭火器材,如水、泡沫灭火器等,应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器等,以防触电。第七章第七章 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高处检修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第四十二条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恐高症和癫痫等不得登高作业。第四十三条 高处作业严禁从上往下仍工具物件等。第四十四条 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高处作业前须经仔细检查。第四十五条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触电。第四十六条 夜间高处作业必须照明充足,六级以上大风暂停作业。第八章第八
18、章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四十七条 凡进入容器内(塔、釜、罐、槽车等)进行检查、检修作业,必须在作业前申请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容器外需有人监护,直到作业结束。第四十八条 设备所属车间安全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和车间领导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经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作业。第四十九条 进入设备前必须认真进行下列解决和检查。1、必须切断电源。2、根据罐内介质性质,采用安全措施,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物。3、用盲板切断与罐体相连的所有管线,打开人孔进行空气置换。4、凡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易窒息的罐内,应
19、佩戴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5、罐内的温度降至 35 度以下才干进入作业。6、进罐需要照明的,应采用 12 伏安全电压,其导线、护罩、吊钩等绝缘必须良好。7、罐内的通风情况良好,必要时应采用通风换气等安全措施。第五十条 进入罐内作业必须要由熟悉本岗位生产情况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一般监护人不少于两人,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第五十一条 罐内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所有工具带出,不得留在容器内。第九章第九章 检修完毕后的安全规定检修完毕后的安全规定 第五十二条 检修单位在检修完毕后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第五十三条 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必须清扫干净,经仔细检查后方能封闭,封闭要有检查记录
20、和检查人署名。第五十四条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试压、试漏或气密性实验并做好记录,未经实验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得投入生产。第五十五条 生产单位对检修前所堵的盲板和切断管线,要按抽堵盲板流程逐个逐项抽出盲板,车间领导必须进行复查确认。1.4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 第一条 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二条 对存在硫化氢的生产工艺应用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 中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调查等建立动态硫分布示意图,制定相应的生产方
21、案及工艺、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规定。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定期加强设备检测。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规定的作业场合应立即采用相应的治理措施。第三条 因原料组分变化、生产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也许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生产调度室主任应及时告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第四条 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解决,严禁排入其他污水系统。保证脱硫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严禁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第五条 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主线上解决硫化氢的危害。第二章第二章 作业过程防护作业过程防护 第六条 也许发生
22、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报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检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第七条 进入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合,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帐。第八条 也许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合应设立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记。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可在地面用黑黄间隔的斑马线表达区域范围。装置高处应设立风向标。第九条 在也许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合使用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器。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立在 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立在 50mg/m3。在生产波动、有异味产生、有不明因素的人员昏倒及在隐患部位活动(涉及酸性水、瓦斯的逸
23、出部位、排液口、采样口、储罐计量等)时,均应及时检测。第十条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量合用的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当硫化氢浓度低于 50 mg/m3 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品,在硫化氢浓度大于 50 mg/m3 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用品。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护用品时应在滤毒罐表面注明合用物质。严禁任何人不配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也许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严禁在有毒区内脱防毒用品。第十一条 进入硫化氢介质的设备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取样分析合格、贯彻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第十二条 原
24、则上不应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密闭容器等危险场合作业。如需作业时,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在具有硫化氢的油罐、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作业时,必须配戴合用的防护器具,作业时应有人监护。第十四条 发现硫化氢超浓度时,作业人员应配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泄漏点,查明因素、向生产调度室主任和安全环保部报告,同时疏散下风口人员,严禁动用电、气焊,查明泄漏因素并控制泄漏。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硫化氢浓度连续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疏散人员并实行应急预案。第三章第三章 硫化氢中毒解决硫化氢中毒解决 第十五条 也许存在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定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急
25、救网络,保证现场急救、撤离护送、转运抢救通道的畅通,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中毒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对预案应定期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第十六条 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监)护人员应佩戴上合用的防护用品,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并送达有条件抢救的医疗单位,同时报告安全环保部。第十七条 也许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合,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1.5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在正式运营的电源上所搭接一切临时用电,均应书面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一、在正式运营的电源上所搭接一切临时用电,均应书面申请
26、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办理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表,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办理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二、在运营的生产装置、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二、在运营的生产装置、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在办理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之前,必须请示生产调度室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三、危险辨认三、危险辨认 作业前,施工用电单位必须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辨认,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即安全措施。施工用电单位应将安全措施填写入临时用电申请表。四、许可证办理程序四、许可
27、证办理程序(一)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写出申请,用电申请应涉及以下内容:1、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2、供用电时间。3、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4、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5、现场电工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二)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配置现场专职电工,并编制临时用电计划,涉及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三)临时用电单位写出申请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交安全环保部审核,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室主任、工程技
28、术部等部门根据临时用电计划结合公司生产情况并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对临时用电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认可后,转三修车间办理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四)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五)作业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告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六)施工单位需搭接临时电源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联系生产调度室主任调度室安排,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七)各生产车间需搭接临时用电,由生产调度室主任调度负责告知电气人员负责安装,所需材料由所在车间负责提供。(八)临时用电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安全环保部存档,一份由施工单位
29、保存,一份三修车间保存。(九)如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长负荷,必须重新写出用电申请。五、作业安全措施五、作业安全措施(一)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二)施工单位管理、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的现场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 IC 卡电工特种作业证。(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对的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规定,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1、在爆炸场合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等级应达成相应的防爆等级的规定,并采用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临时线路即设备的绝缘应良好;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
30、空先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示”。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穿越道路是应加设防护导管。5、对现场临时用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在特别潮湿的场合或塔、釜、槽、罐等金属容器设备作业装设临时的临时用电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规定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四)施工用电单位应进行天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解决告知
31、单,保证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解决。(五)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严禁任意增长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六)外来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实的安全用电自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所有、工程部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整改单形式限期规定整改,否则不予供电。(七)各施工单位供电必须实行专线专表(由施工单位自购供电局校验合格的表计),商定好电费结算办法,按规定交纳电费,否则不予供电。六、许可证管理六、许可证管理(一)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保存,第
32、二联送配电执行人,施工单位保存第三联。(二)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三)用电结束后,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三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注销。(四)中铁三局建安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二级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2、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负责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3、施工现场 TN-S 供电系统供电,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出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 线,除了总箱外,其它各处不得把 N 线和 PE 线连接,PE 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 PE 线
33、;PE 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入漏电保护器,由于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跳闸导致大范围停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必须与保护PE 线连接。4、所有照明、电动工具、开关、闸刀等设施在防爆区域内的必须一律采用防爆型设备,并由技安部开具动火票。导线设立、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规定。5、设立漏电保护器(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立两级漏电保护器,并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2)开关箱中必须设立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合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处内的漏电
34、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潮湿场合用的电器设备开关箱,水泵控制箱、流动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15mA,动作时间小于 0.1s。6、电气设备的设立符合下列规定:(1)设立室外总配电箱分派电箱和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立。(3)开关箱由末级分派电箱配电,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用电设备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的原则。(4)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派电箱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派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35、。(5)配电箱、开关箱周边不得堆入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周边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并有完好的防雨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度距离为 1.5m,移动式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0.6m。配电箱、开关箱铁板厚度大于 1.5mm;(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9)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规定。(1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
36、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有漏电保护措施,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1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合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 24 伏,在特别潮湿的场合,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 伏。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 36 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7、电气设备的安装(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一方面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作电气连接。(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按规定的位置坚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保护零线
37、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保护零线做为接地保护的专用线,要单独用一线,不能代作他用,即必须采用目前的五芯电缆,反复接地一定充足运用主体接地。(4)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7)剥削处不应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固在盘板上,应加装压线端子备的开关箱处设立反复接地。接地体采用 3 根 2.5 米50 镀锌钢管,间距 5m,接
38、地线用 404 扁钢,与接地体焊接引上到箱内,与 PE 线相连接,规定每个反复接地地力阻值小于 10。8、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1)临时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建筑物内,严禁沿地面敷设。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足运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小于一处。(2)电缆在室处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小于 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硬质保护层。9、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通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毕。(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
39、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保护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解决后进行。10、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天天一次检查和维护,检查、维护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3)配电箱盘面上标明各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4)总、分派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
40、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 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上锁。(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6)停电顺序:开关箱分派电箱总配电箱,而所有停电或部分停电的检修工作必须遵循:停电、验电、放电,装临时接地线,设备遮栏,标挂警示牌,其环节不得省略或跳过。(7)验电措施在停电之后必须履行验电手续,不能只看指示灯信念信号或控制开关,还应用验电笔等工具进行认真检查,以拟定的确无电。对于一些特殊线路、设备,有残存静电的则必须进行放电,放电必须用专用导线,不能用手去摸导线。(8)装设遮栏和标挂警示牌,检修时,可对带电部分进行遮栏,防止触电,为防止别人误合闸,可
41、在相应的位置设立会对性的警示牌。(9)临时配电箱加锁制度 为防止某些不听从教育的人误合闸,对于现场的配电箱,加锁防护,电工专人保管。(10)如需对线路进行不断电检修时,必须严格监护,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人使用的工具要合格,检修人员要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训练,纯熟掌握不断电检修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11、接地接零保护(1)各种接地电阻的阻值应符合规定;(2)保护零线每一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30。12、施工现场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1)按施工组织设计,对的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出现长期
42、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期间内动作保护线路。(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定,对的连接导线,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3)施焊时周边不能有易燃物,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4)施工电梯、塔吊 龙门架等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5)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在总配电箱隔离开关的电源处引出消防电源,至消防水泵控制箱。(6)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A)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灾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
43、,以免在钳处导致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导致短路使人员触电。B)当电源线因其它因素不能及时切断,需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足的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C)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 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等导电灭火剂灭火。八、其他管理规定八、其他管理规定(一)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管理。(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三)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搭接和巡检。(四)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营、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五)违
44、反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的单位,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处罚(500-2023 元);(六)对无理取闹和故意破坏安全用电设备设施者,或危害到人身和装置安全运营的,除补偿损失和承担检修工时费用外,将从重处罚(5000 元以上),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七)对不合作、不办理临时用电有关手续的单位,坚决不予供电。1.61.6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区域车间或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单位二级安全教育,并对施工危险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作业人员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防尘口罩、虑毒罐等劳动保护用品。3、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相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采用有效的隔离措
45、施;受限空间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并加警示牌。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并达成氧含量19.5%-23.5%。与之相连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工作场合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受限空间应保持空气良好通畅,打开所有人孔、料孔、风门等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6、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作业前 30 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对有也许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立即停
46、止作业,撤离人员,经现场解决,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7、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作连续监测,并采用强制通风。8、在带有搅拌或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拆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专人监护。9、受限空间作业照明设施规定电压不高于 36V,在潮湿、狭小的容器内作业电源电压应小于 12V,且线路绝缘保证良好。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10、在酸、碱等易腐蚀环境中,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穿化纤服装,采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11、在缺氧或有毒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
47、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12、作业过程中严禁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并要设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13、狭小空间,难度大,劳动强度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用轮换作业。14、作业前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工具带出,防止遗留在受限空间内。15、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间隔 15 分钟左右外出呼吸新鲜空气。16、受限空间外应准备应急救援器材,涉及灭火器、长绳、安全带等。17、刷漆作业时严禁打磨等动火作业,刷完漆应将漆料桶移出受限空间外,且间隔 12小时才干打磨作业。18、车间应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监护应配有对讲机等通讯设施。19、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48、施工作业安全规程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施工期间,必须听从车间现场监护人员的指挥,故意外情况或监护人不在场立即停止施工作业。1.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受限空间概念一、受限空间概念 公司厂区内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污水池、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合。进入上述封闭场合内进行的作业称受限空间内作业。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1、安全隔绝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管道 孔洞均应采用有效隔离措施。受限空间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
49、,并加挂警示牌。2、清洗和置换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成氧含量 19.5%至 23.5%。与其相连的管线 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工作场合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通风 应采用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定期监测(1)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作业前 30 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
50、析合格后方可进入。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用多点采样。(2)作业中应随时监测,对也许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解决,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3)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工具带出,不得留在受限空间内。(4)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作连续监测,并采用强制通风。5、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设备的防护 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拆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6、照明和防护措施(1)在缺氧或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