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代持协议书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基本情况1、 甲方于 年 月 日持有 有限公司 % 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有;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上述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仅以乙方名义出资,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乙方对该股份不享有任何权利;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权人
2、,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股份代持期间,甲方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股权价值增值等收益,并承担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费用;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权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与代持股份相关的不适当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股份代持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与代持股份相关的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2、在股份代持期间,代持股份以乙方名义在工商管理机关具名登记,乙方仅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所有权人;3
3、、在股份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并应当在收到该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4、在股份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的安全性和权属的完整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分代持股份,上述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权利、将代持股份赠与或转让他人及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乙方与第三方存在债务、婚姻继承等纠纷)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在收到相关查封法律文件之日起10日内以其其他财产提供充足的财产担保,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申请解封;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
4、监督。四、代持股份的费用承担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2、在股份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变更登记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五、代持股份的转让1、在股份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受让人、转让时间、转让价格、转让的股份比例等具体事项。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2、上述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收取,若双方约定由乙方代甲方收取股权转让价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全额转
5、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人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或受让人(具体事宜由甲方和受让人约定)承担,乙方无需承担上述费用。六、保密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和其他信息(该信息包含本协议中的所有约定)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至甲方通知乙方将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所
6、有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包括甲方将代持股份全部转让给他人的情形)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终止。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含守约方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可向代持股份所属公司的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时间: 时间: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