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见证取样及结构五项检测
合 同 书
诚信质检第 2015― 号
项目名称:左岭新镇三期还建社区生态谷地块S-4#~9#、S-16#楼及地下室
委 托 方: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承 包 方:湖北诚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2015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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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检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104000 ㎡,工程造价 / 万元。
二、 工程地点
左岭新城
三、检测项目内容及范围及仪器设备
常规见证取样检测及常规的结构实体基础加主体的五项检测(回弹、板厚、钢筋扫描、钢筋保护层、植筋抗拔)、土方、防水、水电、电线21组、给水管14组、排水管21组、门窗八性7组、屋面岩棉板物理性能及燃烧性能各7组、外墙砖抗拔18组、收样。
仪器设备:液压式万能试验机WE-1000D、液压式万能试验机WE-600D、液压式万能试验机WE-100、压力试验机、混凝土渗透仪;等。
四、委托方义务和责任
及时将检测样品送至承包方并提供对应的见证取样委托单。
五、承包方义务和责任
1、受理委托后及时安排人员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质量;
2、依据国家标准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和方式
1、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在计划检测时间内如遇不可抗拒外因按期顺延。
七、履行期限、地点
本合同自 2015 年3 月 15 日至 年 月 日在 本公司及工程现场 履行。
八、检测收费金额、付款方式
检测费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整)。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取基础验收所需检测报告时支付检测费的30%,待取主体结构验收所需检测报告时付至70%,主体完工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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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检测费时,承包方有权暂时停发已检样品的检测报告及现场检测报告;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十、其它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方贰份,承包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 (盖章) 承包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公司银行账号:现金及银行转账
湖北诚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0769521510018(农商行长春支行)
清算行号879748
公司银行账号:网银转账
200769521510018(农商行光谷支行)
清算行号402521009216
受理室联系电话:027-596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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