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峰山水物业管理合同书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云峰山水小区全体业主乙方:黔西南州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乙方工作范围: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电梯楼、停车场)的小型维修、养护和管理。2、建立统一垃圾池回收业主生活生产垃圾;负责小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等工作。3、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不包含人
2、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但物业必须尽到合同约定责任)。4、配合和协助小区开展公共活动(大型公共活动特别是社区文化娱乐活动须经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5、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及相关申报工作的辅助工作。6、法规和政策规定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5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 24日止。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受有关物业服务内容,在小区正常经营和活动不受干涉;享受乙方提供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措施,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在小区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嫖娼等犯法犯罪活动,
3、不乱停乱放和乱扔垃圾,家庭生活垃圾自行带到乙方修建的垃圾池处理,多次违反规定仍不整改的,业主代表或乙方有权采取非常规措施制裁(包括公布违反人员家庭信息、停水停电等措施);教育小孩不能往窗外扔垃圾或杂物,造成伤亡的,依法追究责任;遵守小区业主代表制定的相关小区自治管理制度,遵守小区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前,委托小区业主代表代行部分业委会职能;委托小区业主代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关系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工作对接。3、委托小区业主代表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的实施制度和执行情况;委托小区业主代表督导乙方及业主履行遵守公约及管理制度。4、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
4、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治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乙方有权禁止不交费用的业主(住户)的车辆出入值班通道及享受相关服务。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若双方对相关工作有异议,可以请小区自治监管部门介入工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6、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7、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管理相关制
5、度。2、对甲方违反法规、违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产生费用由甲方维修基金或集体筹集经费支付,工程施工需采取招标或邀标进行,接受业主代表监管,接受甲方监督。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对于乱停乱放和不到指定地点扔垃圾的业主进行处理。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监督,对相关工作提供工作材料,回复业主疑问。6、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合同制定的条款对不缴管理费的业主(住户)停水停电,有私家车的业主(住户)一律禁止通
6、行出入值班通道口,并有权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小区物管通道,维护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8、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情况。第五条 乙方的管理目标(一)安全管理1、小区出入口24小时执勤。小区入口和蔗香路接头处禁止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保证消防和急救车辆均可无障碍通行。2、完善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做到主要路口、楼道外公共区域、电梯内全覆盖,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监控资料存档,监控资料至少保存90天。3、小区内每一小时保安巡查一次。4、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
7、行、停放,并对违反管理的车辆进行处罚,处罚方式由业主代表授权执行。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并监管相关装修工程,对违反规定的报请业主代表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及制止。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每周对长期未出入的业主进行统计,报业主代表备案,并完善相关应急设施管理维护制度。(二)环境管理1、在小区房屋外公共区域修建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不留异味,不在小区焚烧垃圾。小区楼梯、过道、电梯内保持一天一次清扫,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楼梯、过道、电梯内每周星期一进行全面拖地一次;窗台、玻璃、电梯壁、护栏等公共地方每月15日擦拭
8、一次;C栋、D栋停车地方每半月冲一次水,防止灰尘,A栋楼下公共区域每半月冲洗一次。 2、小区道路、停车场、楼道灯每月检查1次,若有业主反映要及时进行维修,需进行美化及时报业主代表并经甲方同意申请专项经费。 3、因小区不设供水池,乙方必须保持供水正常(因水务公司停水安排除外),对于楼层高供水存在困难的业主,乙方必须购买高层引水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安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1、两辆电梯保持24小时通行,按照电梯管理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专业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修,更换零部件,平时如遇故障,必须保持一台正常运行,并且故障排查不能超过半天,如遇重大检修,检修期间,电梯至少
9、保持一台通行。乙方必须为电梯配用备用电源,以供停电时使用。甲方有权检查电梯有关维护情况的记录,房开商未撤离前,维修、年检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撤离后,大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支付或甲方筹集支付。2、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检查,并完善相关巡查记录,以备业主代表随时查阅。3、按照住宅装修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装修管理制度。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对于装修材料、家具和装修垃圾需要使用电梯的,必须专人监督上下电梯,做到不超载、不负重运行、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电梯,对于不符合电梯装运的,坚决予以拒绝;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完善巡查记录,确保业主装修外观整洁、无破损立面,房屋无改
10、变使用功能,无乱搭建,公用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及装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规定。4、各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手续报备合法,受相关法律规定保护。5、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应有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6、建立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实施设备的检修记录齐全。7、对公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8、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9、路灯、楼道灯完好,及时发现及时维修,根据安保需要及时建立新的照明设施,并保证每层楼光线充足,能保证相关安保设施正常运行。10、容易危及人生安全的实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
11、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并报请业主代表审阅。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房开商未撤离前,步梯房(云峰山水A、C栋)按所售房屋面积每月每平米0.5元收取,电梯房(云峰山水D栋)按所售房屋面积每月每平米0.8元收取,商铺按所售房屋面积每月每平米1元收取。房开商撤离后,电梯房每月按1元每平米收取,其余收费标准不变。B栋收费按物业管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谈判进行收取,甲方不得干涉,B栋物业服务标准由乙方与B栋商量决定。物业费用按季度收取。2、车辆服务收费标准:为方便充电,棚内优先电瓶车订车位,电瓶车按每年每台360元收取(包含充电服务),除电瓶车外,摩
12、托车棚内按每年每辆240元收取,棚外按每年每辆120元收取,业主私家车按每年每辆720元收取(提供定位停放和监控保护,发现疑似不法分子积极排查制止,如发生损毁丢失,提供相关监控视频,巡逻监控到位,不负安全责任。)。乙方划定停车线,固定车位,停车线不能影响道路通行,不影响消防救援和撤离,业主车辆按照停车线和小区车辆标识进入小区,正式合同公示签订后一月还未办理车辆停放的,物业拒绝车辆进入C栋D栋相对封闭小区,小区车辆位置优先满足业主,业主亲友的外来车辆驶入临时停放的,需要业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不再收费,停放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其余外来车辆如在小区有车位情况下临时停放的,物业可收取相关费用。停车费用
13、按季度收取。3、若甲方车辆被盗、无故受损或人为等因素的破坏,乙方应提供对本事件的相关监控视频资料给予甲方、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破;若乙方无法提供产生本事件的相关监控视频资料(因停电、下大雨、火灾等突出事件引起的监控设备故障除外),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条 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乙方要强化服务理念,如因服务不到位致使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诉的,甲方通知乙方整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随时解除
14、合同。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实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法律规定的主体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丧失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对方损失。第八条 其他事项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需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协商,如需变更服务项目和费用的,主张的一方提前三个月将变更内容书面提交被主张的一方。之后双方及时组织进行协商,在同等服务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合同权。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损失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城区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5、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6、此合同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签字生效,自2015年10月25日起施行。甲方签字(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