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宿州金管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代理招商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本项目使用权、收益、处分权利的商业项目提供 代理招商 服务的相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标的及合作内容
1.1甲方位于 省 市 区(县) 路 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本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另外,本合同的面积、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核准的面积为准。
1.2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提供 代理招商 服务。
第二条 一般规定
2.1甲方拥有本项目的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商铺管理租赁委托合同以及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等原件的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以上所有已取得的证件加盖甲方公章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2.2 企划招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商业物业的招商企划推广人,在委托期内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招商业务,并约定甲方和乙方结算代理招商费办法的行为。
2.3招商费用:因招商而发生费用,包括招商部装修装潢布置(包括家具、空调、办公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模型等)、项目效果图、模型制作、平面广告发布、其他媒体广告发布、楼书海报制作印刷、招商合同印刷、招商道具制作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招商处软件费用、电话费、乙方办公用品、水电费、饮用水由乙方承担;安保、清洁、植物租借等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代理性质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服务商。
第四条 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商业一期至商业招商六个月结束,该代理期限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 招商条件
5.1招商处
甲方提供的现场招商运营管理中心处位于 ,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平方米。甲方提供 1 门直线电话(其中一门申请宽带)。
5.2甲乙双方同意:招商日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并签字确定。
5.3 甲方满足在乙方进场之前需提供工程节点计划和一次消防,建筑验收等相关节点计划。
第六条 招商佣金
6.1在合作期内,招商商业店铺的招商佣金以无论合同租赁年限长短,一律按照 贰 个月租金结算乙方招商佣金;对于有免租期或租金递增的租赁合同以第一年可收取租金月的租金为结算依据。
6.2 甲方每个月 日提前支付乙方招商月基本费用 万元(大写: ),此费用可在总结算的时候从招商佣金费用中扣除。
第七条 招商佣金结算时间和办法
1、绩效奖励分三阶段发放:完成租赁合同签约,且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定金支付的,按照基数60%发放;承租方按合同约定进场装饰,按照基数之20%发放;项目开业当日根据招商任务完成率,计发余下基数之20%奖金;若招商任务指标完成率低于70%,扣发基数之20%奖金。示意如下:
序号
目标
佣金
第一阶段
签约并支付保证金
各自佣金基数*60%
第二阶段
进场装修或装修保证金
各自佣金基数*20%
第三阶段
开业奖金
各自佣金基数*20%
处 罚
未完成70%开业率
扣发开业奖金
2、所有招商佣金,统一由招商经理月底统计呈报,呈报流程:招商经理呈报-商管总监审核-开发公司复核批复-再由开发公司财务部门核实。于次月10号前结算完毕。乙方招商成功一户即结算一户招商佣金,甲乙双方应按结算内容以结算单的形式对签约商户进行招商结算。
第八条 税票
如因商铺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费由甲方或产权所有人承担。每期结算招商佣金,乙方给甲方开具收据。
第九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9.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招商人员配备不少于3-4人(包括招商经理、招商人员),若人员配备不齐,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调整,若乙方不执行,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招商经理调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9.2 乙方所负责之宣传文宣工具须在发布前2天交付甲方审核确认签字,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须修改至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
9.3乙方承担乙方招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相关社会保险等费用。
第十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0.1确保本项目招商的合法性。如项目原因引起的纠纷和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0.2承担自身的各项税费。
10.3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定的义务。
10.4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原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缴纳租金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且将没收定金的50%补偿给乙方,并将此套房屋交与乙方重新招商。补偿给乙方的款项在没收定金3日内支付给乙方。
10.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再全面或局部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实际招商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10.6 如因甲方工程或验收导致的招商计划延期,甲方承担每个月的招商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方式
11.1 合同期内,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违约方,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合同履约赔偿金。
11.2 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内容执行或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之前已产生的招商服务费及佣金一次性结算给乙方。
第十二条 附件
本合同所列的各附件以及将签署的补充合同,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各方当事人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双方认真阅读并确认,以此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合同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日期: .
- 3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