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2023年11月23日中交三航局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实验室实验室职责范围1.认真执行国家及铁道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及检测实验工作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方法,做好各项实验检测工作;2.负责本工程项目实验的管理工作;制定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实验业务进行指导并督促实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3.参与原材料选场调查,并通过实验对所选材料质量做出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存档;4.负责本标段施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抽检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各项实验原始记录及整理实验报告; 5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实验(如配合比、标准击实等)工艺实验工作,认真填写各项实验原始记录并整理实验结果,为施工提供合理、可靠的施工参数,并报送相关部门验证及审批,审批后方可使用;6.负责本标段实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验人员学习有关标准、规程规范。7.建立实验工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并监督检查解决情况。8.积极开展新检测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实验研究工作;9.按规定并监督工地实验室向业主实验室和驻地监理实验室做好报表工作。完毕业主实验室和驻地监理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0.负责检查各工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与维护情况,保证仪器设备在法定有效期内正常运营,从而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11.监
3、督检查各工区实验室建立健全实验仪器设备档案、台帐、检定及校验计划;大型精密仪器还必须填写使用记录;12.负责检查各分部实验室检测环境的控制,保证所有实验项目均在规范规程规定的实验条件下进行;13.严格按规范规程开展实验及检测工作,认真作好实验、检测的有关记录,采用抽样10%20方式对下属实验室的实验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目 录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二、样品管理制度三、实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四、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五、实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六、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八、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九、实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十一、实验检
4、测工作处罚制度 十二、学习培训制度 十三、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查制度十四、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管理制度 十五、检测实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十六、委托实验制度十七、废弃物品管理制度十八、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管理制度十九、实验检测工作制度二十、保 密 制 度二十一、检查质量申诉解决制度二十二、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二十三、混凝土检查制度二十四、混凝土出厂管理制度二十五、混凝土生产告知制度二十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七、电气事故应急解决措施二十八、火灾应急解决制度二十九、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三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解决制度三十一、质量反馈制度三十二、工序检查制度三十三、实验室岗位职责三十四、实验室主
5、任岗位职责三十五、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三十六、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三十七、实验员岗位职责三十八、资料员岗位职责三十九、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四十、信息管理制度四十一、委外检测实验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实验室指定专人管理实验检测仪器设备。2、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价格、量程、精度等内容;仪器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指送检设备,B类指自校设备,C类指一次性验收设备及工具,三类设备在总台帐中注明。3、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保管负责人;制定操作细则;建立档案,内装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证书、使用维修情况记录等,填写记录要整洁、清
6、楚,不得涂改,做到准确无误,具有可追溯性。4、重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贴在墙上醒目位置,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使用或维修保养后,认真填写。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填写仪器设备事故与中、大修理或其他履历后,方可移交检查人员使用。6、仪器设备在搬运、维修和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应重新标定,用于测量和监控规定的软件在使用前应予以确认;仪器的维修、检定情况应及时填写在履历书上。7、属于送检仪器设备,应编制检定计划,按周期送检,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才干使用,严禁不检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假如通过修理,影响力值系统,或通过搬运、移动等,要重新送检。8、 属于
7、自校设备,应编制自校计划,应按铁路系统仪器设备自校规程自校;对没有检定系统和规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自编检查方法进行校验,保证设备精度可靠。9、各种仪器设备须在实验室内放置整齐,并按规定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10、检定合格的仪器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员须经技术培训,了解仪器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机工作。特殊仪器设备(比如核子密度仪、EVd、EV2等)必须持有相关的计量仪器操作证。11、施工过程中需要购置实验仪器设备,一方面编制购置计划,提出购置申请,购置仪器设备时要注意性能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以及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测试规定等;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经主管领导批
8、准后办理。12、实验检查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13、实验室主任要组织实验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14、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满足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15、水泥胶砂试件采用“水养”,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C,湿度大于90%。16、水泥、混凝土室、力学室配备空调,保证在实验规程规定的工作环境下进行实验检测。17、实验检测时要特别注意仪器设备的量程和精度,是否满足检测实验项目的技术规定,实验室要经常检查仪器的运营情况。二、样品管理制度1取
9、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实验室时均应填写实验委托单,实验样品管理员在接受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2样品管理员在接受和确认样品后,按规定编号并作好标记,标明试样编号、取样地点、取样时间。登记后放入样品室或及时交与相关实验检测组进行检测。3实验前需要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加工和制样。4搬运试样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破坏或损毁试样的几何形状,以免影响实验结果。5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限制出入,保证样品安全。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记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
10、须追查因素,按质量事故解决。6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水泥样品应储存于带有橡胶密封圈的专用铁桶内。7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存实验后样品,若检查方法有规定或委托方有规定期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没有异议当废物解决。8已检查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记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9水泥、外掺料等试样通过实验检查后均需留样保存,保存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外加剂保存期不少于半年。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防样品的损坏。三、实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实验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过后补
11、填。2、实验原始记录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笔迹清楚,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3、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对的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 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划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存。4、 应记录使用重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规定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5、 原始记录应注明实验检测时所采用的标准号,必须有实验、计算、复核人签署姓名,不得漏签或代签。6、 原始记录的必须复核,
12、复核的重要内容有:(1) 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估标准是否对的,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2) 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对的,保存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3)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对的;(4) 用语是否准确、规范;(5) 填写项目及署名、日期是否完整。7、 原始记录完毕后应及时出具实验报告并交资料员归档管理,不得影响实验检测的时效性。8、 实验过程中假如碰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检修后重新实验,并在实验记录中注明四、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1、 实验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实验检测报告要准确、清楚、明确、客观。2、 实验
13、检测报告按规定表格填写,并统一编号。3、实验检测评估依据要充足,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准确明晰;对于没有涉及的项目空白处要用斜线划掉,打印好的各类实验报告不得进行人工涂改。4、 实验检测报告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实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实验报告须加盖实验检测专用章、计量认证章方能生效。5、特种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加封面和必要的说明,并加盖齐缝章。6、 实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实验周期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实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实验检测报告。7、 建立实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实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要
14、签字确认。五、实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合,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2、实验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严禁将与检测有关的物品带入室内。3、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贯彻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4、定期对实验仪器进行清洁,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擦拭干净。5实验室的固体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6、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解决建筑垃。7、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由实验室所在地区的垃圾站统一解决。8、实验室设一个专门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存放一段时间达成一定的堆放量后,请具有专门解决建筑资质的公司清理,或运至建筑工地的弃碴场。9、
15、对于可回收垃圾如钢筋接头,可交废品回收公司解决。六、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1、实验室要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应注意偶尔着火及化学实验也许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电器连接导线是否完好,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规定。对新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3、实验检测工作间要设立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规定,搞好室内卫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有害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4、实验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室内
16、应备有肥皂、毛巾、清洗剂等用品。5、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从事放射性物资保管、监测工作的人员,可享受二类医疗卫生津贴。对操作、保管、维护核子密度仪和有毒等环境下工作人员,各级实验机构要制定办法给予补偿。6、根据需要准备干粉、泡沫灭火器、防火用砂等。实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7、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漏电保护器连接。电源不得随意变动,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电路变动和安装,必须由电工进行。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使用电器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
17、连续使用者除外)。8、实验检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要充足了解加热对象性能,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9、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因素,修复后才干使用,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室主任解决。10、发生火灾时应分别按下列情况解决:(1)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2)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11、成立义务消防队,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成员是实验室全体员工。12、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间;严禁在工作间吸烟。13、各级实验机构要做好防盗工作,下班后关闭所有门窗,配备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18、防止仪器设备和重要实验资料丢失。14、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导致隐患。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茶叶渣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15、实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16、 对实验室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完毕的混凝土试块以及各种实验的废弃品,在确认达成环保规定后由专人运送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和销毁;17、为防止有化学毒气体、液体和固体的不对的排放也许污染周边的环境污染和水源, 对化学实验产生的废液等有毒化学用品,都会进行按规定解决达标后再进行排放。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废液、废气、废渣的解决工作,解决废液应采用方法:(1)无机实验中大量废液经常是废酸液,废酸液可
19、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滤液中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就可排出,少量滤渣可埋于地下。(2)无机化验中含铬废液,可加入废碱液或石灰石使其生成氢氧化铬沉淀,将此废渣埋于地下。(3)氰化物是剧毒物质,含氰废液必须认真解决。少量的含氰废液可先加氢氧化钠调pH10,再加入几克高锰酸钾使CN-氧化分解。量大的含氰废液可用碱性氯化法解决。先用碱调至pH10,再加漂白粉,使CN氧化成氰酸盐,并进一步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4)含汞盐废液应先调pH至8-10后,加适当过量的硫化钠,使生成硫化汞沉淀,并加硫酸亚铁而生成硫化亚铁沉淀,从而吸附硫化汞共沉淀下来。静置后分离,再离心,过滤,将废渣埋于地下。(
20、5)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最高效和最经济的解决方法是:加碱或硫化钠把金属离子变成难溶的氢氧化钠或硫化物而沉淀下来,从而过滤分离,将残渣埋于地下。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实验室应安排专人管理实验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进行记录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2实验室应收集并保存以下技术资料: 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查工作的政策、法令、文献、法规和规定。 与实验检测和工程施工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细则和方法。 工程设计文献。 实验检测人员台帐、档案(基本资料、简历、各种证书复印件等)。 实验仪器设备台帐、档案(仪器说明书、检定证书和记录,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等)。3各类检查原
21、始记录、实验报告规范整理,交资料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至工程竣工时交与档案局验收。实验委托单、实验台帐、实验报告发放登记本应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长时间,以备核对。4凡本室人员参与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等所得资料,或以本室名义向有关单位索取的,以及公款购买的各种资料(规程、规范、标准、方法)均应交资料室统一管理。5所有文献资料均应盖章编号,登记立卷。以上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写技术资料目录,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交资料员保管。6实验室应收集各种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涉及业主、设计、监理、项目部等发放的文献),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对收到的文献进行分类、编目管理, 做到易
22、于辨认,便于查找。7资料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新颁发、新出版的实验检测规范、标准动向,及时收集充新标准规范,失效文献应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合撤回,或采用其他措施防止误用。8对委托单位反馈意见及解决结果进行妥善保管。9如需要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对借阅人必须保持资料整洁,不得涂改,复印散发,更不得遗失、拆卸,调换,转借及污损。丢失检查资料应视质量事故解决。10超过保管期的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主任批准才干销毁。11严守保密制度,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查阅实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得泄露原始记录信息,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实验报告的复印须经主任批准。12要定期对文献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确
23、认其适应性。失效的文献应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合撤回,或采用其它措施防止误用。八、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1、项目部实验室值班人员对当班骨料含水率进行测定后,计算施工配合比。2、由实验工程师进行复核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批。3、经审批后的施工配合比报现场监理。4、经现场监理批准后交拌合站,并由操作人员签收。5、拌合站操作人员将按配料单进行输入数据,并应由当班实验人员确认。九、实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实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妥,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填补。 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检测时未
24、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查结果。 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规定,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的精度。 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对的。 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2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用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告知有关人员解决事故。3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与的会议,分析事故因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解决,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
25、采用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4重大事故发生后,实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解决。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所有的不合格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到工程中。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砂、石等原材料,如发现检测不合格,需一方面检查实验仪器的状态和精度,然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用相同和不同的检测方法进行反复检测。若通过两次以上的平行和反复性实验仍不符合规定,则不得使用,必须清退出场。3、对于钢筋焊接、机械连接等试件中出现的检测结果不合格,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双倍抽样检测,如仍不合格严禁使用。如施工工艺不符合规定,则采用相
26、应措施改善施工工艺。4、对于混凝土试件中出现的不合格,要进行回弹、钻芯取样等检测,如仍不合格,则采用报废措施。5、对于可以挽救的不合格品,如碎石含泥量超标、砂卵石过多等,必须通过解决以满足工程质量规定。对于发生的所有不合格品必须有记录,数据齐全。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议,制定对策,杜绝类似事件反复发生。十一、实验检测工作处罚制度为规范实验检测工作,对所有实验人员实行处罚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验室可以对相关实验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50200元不等,屡犯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检测时搞错试样。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填补。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
27、不善而丢失、损坏。2、实验时未及时作原始记录,而得不到实验结果。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事先拟定合适的实验方案,以致检测结果无法使用。4、检测仪器未达成规定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书写报告笔迹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6、检测结果被上级仲裁单位否认。7、实验报告发错单位。8、实验检测人员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受检单位;索要财物。9、未准时上报有关资料;未按规定频率和方法进行取样、送样。未按规定方法对检查度件进行养护而导致试件不合格。10、无特殊因素而未准时完毕实验检测任务。11、作业队或搅拌站实验人员未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未对混凝土拌
28、和物性能进行检测;12、实验原始记录、实验台帐不全,实验检测报告未经复核或复核不仔细导致结果、结论错误;随意涂改实验报告;丢失实验检测报告或其他重要资料;泄漏、外传有保密内容的资料。13、未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操作使用仪器,或未按规定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导致仪器损坏。14、操作室卫生不合格,仪器摆放零乱,不保养。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项目部所有实验检测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对象涉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处罚的一般形式是罚款,由罚款人开具罚单,主管工程师审核,主任批准后,交经理部财务,及时向经理部领导报告,同时对存问题的已施工实体结构进行检测,达不到质量规定的进行补救或返工解决。有下列
29、行为之一的,实验人员可以开出对施工单位每次500-5000元的罚单,对相关负责人可以开每次50-500元的罚单:1、搅拌站人员擅自改动配合比,不加或少加材料、未严格计量、采用不合格材料、材料用错或搞混,搅拌时间不够等行为。2、混凝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擅自向混凝土中加水,不按规定振捣养护等行为。3、大堆料、水泥、钢筋、外加剂、外掺料等材料收料人员未及时告知实验人员取样送样,使用未检查或已检不合格的材料,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不全。4、同条件养护试件制作不规范、不及时,未养护或养护不规范,试件丢失等。十二、学习培训制度1、所有实验人员必须持有实验岗位资格证,在从事检查测量工作以前,要接受岗前培训,取得上
30、岗证,持证上岗。并通过客专相关知识的培训。岗前培训重要以参与省部级以上的机构组织的上岗培训为主,这些培训也许是:铁道部质量检测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班、建设部组织的上岗培训班,还也许是交通部组织的上岗培训班等等。岗前培训的内容涉及:专业基础知识、检查测量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定规程、法定计量单位、有效数字和数据修约、数据解决、法律法规。2、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全体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应签到,请假要经主任批准,学习过程要有具体记录。3、培训计划:在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的工作规划编制与实验室相适应的年度培训计划。年度计划报告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由技术负责人、各检测组长组织贯彻。4、培训记录及员工技术
31、档案实验室应做好员工培训记录。培训记录涉及:目的、内容、方式、时间、规模、等级、教师情况、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培训分析。资料管理员应保存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并根据培训情况对技术档案进行增补。员工技术档案涉及:技术履历表、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明、证书复制件、能力培训证明、资格考核证明、各阶段培训证明、技术业绩和技术经验证明、各种获奖证明。5、实验室实行对全体实验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实验室定期组织对实验人员进行考核,作为实验人员任用、定职、定级及奖罚的依据。在考核中,连续两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青荣铁路客运专线实验检测工作。6、实验室每年11月30日前向工管中心申报下一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初审汇总后列入
32、职工年度培训计划,报国家质检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组织实行。参培人员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资格证书。十三、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查及制度检测工程所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有关规定及协议的技术规定;检测工程结构和结构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规定;通过现场测试和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研究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动本公司的技术进步,为科研、设计、施工提供可靠数据和资料。1、原材料实验检测,各级实验室应根据各自上级实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检测项目,依据青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实验与检测工作质量控制手册第七章实验检测项目频次表7.1规定进行,对原材
33、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结构物、路基等项目开展实验检测工作。2、原材料实验检测,常规项目由实验室自行检查,全项由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查,统一由中心实验室出据实验检测报告。无上级授权的实验检测项目可委托中交青荣指挥部中心实验室检查。3、实验室负责进场原材料的取样、常规项目的实验检测,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告知监理进行见证及按频次平行抽检工作。4、原材料检查严格执行“四单一证”制,即委托单、监理见证单、实验报告单、不合格材料处置单、出厂合格证。5、原材料抽检频率及检查项目按铁建设2023152号文执行。6、认真执行原材料检查程序,材料进场先由物资部门进行定性检查并认真填写材料进场验收登记表,再填写委
34、托单告知实验部门,实验部门接告知后报请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做定量检查,并认真审核厂家的质检单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合格证是否有效。一般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粗细骨料常规检查不超过72小时出据报告反馈给物资及相关部门,并建立台帐完善监理签认手续。7、原材料实验检测,物资、监理要互相配合,物资是保证,监理是关健,实验是主线。物资进场不合格物资部门负重要责任。8、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提供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资料。9、检测工作由青荣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统一管理,工程总监中心实验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各级实验室要按青荣铁路客运专线实验检测实行细则实验检测项目分工做好检测工作。10、检测项目及频率须符
35、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十四、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管理制度1、混凝土、砂浆结构物施工的最终目的是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做到内实外美。配合比设计的优劣对混凝土、砂浆结构物施工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各施工单位要非常重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选定工作。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要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综合考虑,既要满足标准规范规定的技术条件,又要经济合理。3、为保证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能、混凝土强度、改善工作性能、节约成本,混凝土施工应掺加不同品种、性能的外加剂和外掺料。4、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要充足考虑耐久性规定,通过优选原材料,掺加外加剂和外掺料,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方法和措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满足
36、设计规范、实验规程规定。5、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实验检测机构一方面进行各种原材料实验,选定各种原材料,为配合比设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6、不同的品种、规格型号原材料要分别设计配合比,最后应用记录分析方法优选出一种合适的配合比。7、 施工过程中,假如原材料有所变化,应及时重新设计配合比,严禁不做实验套用以前的配合比施工。8、混凝土、砂浆施工必须一方面设计配合比,依据配合比施工,严禁没有配合比盲目施工的现象发生。9、 驻地监理机构要加强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将选定的配合比报送驻地监理机构,并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审批表,驻地监理机构进行验证实验,合格后进行书面批
37、复,施工单位依据批复的配合比施工,没有批复的配合比严禁使用。10、 施工中,在开盘以前,施工单位实验人员要进行砂、石含水量实验,认真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料单,下发给工地技术负责人,并做好标记。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按配合比施工。11、施工单位实验检测机构应指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负责配合比设计工作,该同志应具有大专学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实验检测工作满8年。12、施工单位要建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台帐,统一规范管理,必要时应对各种配合比进行对比分析。13、 施工单位在进行配合比设计工作时,提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进行研究开发,为高速铁路建设储备技术力量。十五
38、、检测实验人员岗位责任制1、均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发放的合格证书,对检测有足够的了解,具有法定计量单的基本知识。2、在主任或质量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分管部分实验业务技术工作。3、受理委托实验,负责检查核对委托单位和所送材料的一致性,按有关实验规程进行实验和填写实验报告,并对原始数据的对的性负责。4、对所用的仪器、工具进行保养和委托标定,管理好实验设备。5、注意检测技术和手段的更新,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准。6、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有关技术数据,对委托单位负责,指导实验工的工作与学习。十六、委托实验制度1、凡委托中心实验室进行实验者,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委托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委托单位保存作为索取
39、检查报告凭证,一份交实验检测人员,一份留作存档。2、委托单位规定现场检测或取样者,必须提前预约。3、填写委托单之前必须验收样品,凡样品不合格者不予受理。4、实验中如发现样品有问题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双方协商解决。5、试样按委托项目测取资料之后,其废样除委托时声明外,一概不予保管。6、其检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十七、废弃物品管理制度1、实验室的固体废弃物应放在制定的地点,并妥善解决,实验室设一个专门堆放废弃物品的场地,并进行标记,存放一定期间达成一定数量后,应找地方进行掩埋,防止导致环境污染。2、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解决废弃物品。3、对于可回收的废弃物品如钢筋接头等,可交由物资部门解决。4、对于有毒
40、的化学废液,应进行封存后深埋于地下3米以下,以防止导致环境污染。5、建立台帐对解决的废弃物品进行分级。十八、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管理制度1、养护:实验室应从养护条件的温湿度控制与检测、记录,试件的存放于管理等方面加强控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有效。2、同条件养护:现场同等条件养护试件留置在施工现场,处在与工程实体同样的养护条件下。但必须贯彻保管、养护负责人,防止试件丢失和与工程实体养护条件不同。养护到期,有专人收回,实验室签收并进行实验检测,实验室建立现场同条件养护实验台帐。十九、实验检测工作制度1. 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2. 检查之前必须
41、严格检查仪器、量具、水电及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3. 检查中应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可以按规定进行改正,但不得抄整,记录必须完整;4. 检查人员在解决资料时应进行误差分析,不得随意取舍,应按有关公式进行计算,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5. 检查工作完毕后,由检查人员拟写检查报告,并由检查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登记检查台帐;6. 委托部门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时,应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复核,复核无误时应向委托部门解释,当委托部门坚持规定复验时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二十、保 密 制 度1. 有关保密资料按密级规定设立专柜;2. 保密数据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3. 工作外出时一般不得携带保密数据,
42、必须携带时应采用适当安全措施;4. 职工调离时不得将有关的保密资料带走;5. 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6. 不遵守保密制度,导致泄密的要按事故解决,并追究其责任。二十一、检查质量申诉解决制度1.检查质量申诉,由质量负责人解决,质量负责人不在位时由技术负责人解决。遇有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局生产管理处报告,共同研究解决。2.受理检查质量申诉最长期限为三个月(自发出检查报告之日算起)。超过有效期的检查质量申诉概不受理。3. 检查质量申诉涉及以下几种: (1).送检单位规定对检查结果作进一步解释,但未对检查质量表达明确的异议。 (2).送检单位明确表达不批准检查结论,规定复测。4.检查质量争议解决
43、程序如下: (1).质量负责人会同专业检测人员检查原检查报告,原始记录、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依据、测试环境条件、数据计算、结论判断方法等,确属无误,应向客户说明情况。 (2).若经检查,确因原始记录、数据解决、检查报告、结果判断等环节因素而导致误判的,应发一份题为“对编号XX检查报告更正的报告”,注明原检查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 (3).若经检查,发现因测试条件、检测仪器、检测方法错误而导致误检的,应将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查,重新发送检查报告。 (4).若申诉方仍持异议,可由双方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共同拟定取样方案,重新抽样共同检查或交仲裁,经济责任由败诉方承担。5.不可复现的实验项目原
44、则上只受理对实验报告自身有异议的申诉。6.有关质量申诉解决的所有数据均应存入技术档案。二十二、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1. 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分别设立化学试剂库和低质易耗品库由库管员统一管理;2. 化学试剂和低质易耗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具体台帐,办理领取签认手续,一般采用联签制度;3. 购入物品要经库管员点收、入帐、签认发票后方能报销;4. 库房要设立灭火器、防火砂箱,做好防火、防盗等防止工作;5. 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毒害品设立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 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具体记录; 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
45、动; 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具体记录。6. 标准试剂及标准样品的管理: 标准试剂应单独存放在试剂库并设有明显标志; 标准样品应存放在样品室; 标准试剂和标准样品的采购与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具体记录。二十三、混凝土检查制度1 范围1.1 本规制度定了混凝土出厂检查的各类事项。2 内容及规定2.1出厂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按相关的标准严格检查和控制,经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出具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2.2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实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2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
46、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2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23)的有关规定。2.3 混凝土强度的检查评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标准(GBJ 107-87)的有关规定。2.4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14902-2023)的规定。2.5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的规定,其检查频率按规范和标准规定执行。2.6 预拌混凝土的泵送应按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JGJ/T 1095) 的有关规定执行。2.7混凝土搅拌站根据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明确产品
47、的验收方法,涉及取样方法和频率、试件制作和养护、产品技术指标等。搅拌站实验员,根据技术标准和协议的规定对出厂的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合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查,检查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坍落度、拌合物性能不符合规定的,混凝土不得出厂。2.8 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解决。 (1)预拌混凝土的运送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协议规定期不得使用。 (2)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不能满足规范及协议规定期不得使用。 (3)当对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查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也可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二十四、混凝土出厂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规制度定了混凝土出厂管理的各类事项。2 内容及规定2.1混凝土供需双方在混凝土使用前,工程管理部除应下达生产告知单外,必须同时提出技术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