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玉溪市临之川建筑装饰有限企业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5-1 编制 第一章第一章 办公室办公室管理管理制度制度 为建立和维持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保证企业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规范员工行为习惯,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员工行为规范员工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忠于企业团体;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积极进取。2、严格遵守企业各项管理制度。3、时刻维护企业形象,保守企业商业机密。5、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垂范平和,团结互助,互励共勉。第二节第二节 员工员工守则守则 1、上班时间:上午 8:30 12:00,下午 14:00 18:00。2、上班时
2、间统一着工作装,在左胸前佩戴胸牌,不准穿拖鞋,女性须施淡妆,时刻保持衣冠洁净、整洁,打扮大方得体。3、每周六天工作制:星期二至星期七为工作日,星期一为公休日。4、工作期间生病、有事不能正常到岗到位,按请假制度执行。5、爱惜企业软、硬件设施、设备和节省资源,要时常保持工作环境及办公设备清洁、卫生、洁净、整洁。6、企业电脑使用权分派到个人后来,自设密码,他人不得随意动用。7、下班时整顿好工具、文献、资料,务必使办公桌面洁净、整洁。8、办公场所内不准做任何影响企业形象事,如坐在办公桌面上、脱鞋、把脚放在桌面(茶几)上等。发现一次予以严重警告。9、一律不准使用企业为外来人提供一次性纸杯,发现予以 1
3、元/个惩罚。10、下班时应自觉关掉所有办公设备。11、厕所应时常保持洁净,上完厕所后应立即冲洗,养成良好素养。12、爱惜企业财产,发现损坏企业设施、设备必须赔偿,同步接受惩罚。13、为免危害他人健康,办公室倡导“无烟办公”,如需吸烟去办公室外面。14、办公场所不得高声喧哗、喝酒、吵骂、打架、说脏话等干与工作无关事。15、每周二上午召开部门主管会议,结束后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及下达企业决定。16、为节省企业水、电等资源,原则上晚上 20:00 办公室必须清场走人,如有需要占用办公资源需向部门经理请示,得到许可,方能使用。17、加班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请示,得到许可
4、,方能留办公室加班。加班人员必须填写加班登记表。18、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一律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不准有手机铃声响起以免影响 他人,紧急电话,可以避开会议接听,时间不能超过 2 分钟。不准发无关短信,玩手机等。19、办公室人员在接电话时应使用原则用语:响铃接听“您好!这里是临川装饰正题”。第第三三节节 考勤制度考勤制度 1、员工不得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员工迟于规定上班时间或早于规定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2、企业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无论迟到或早退必须打卡,如因迟到或早退不打卡导致无打卡记录一律按旷工处理。因公事迟到、早退或外出办事必须提前上报办公室,做好对应记录。3、不容许员工借外出开展工
5、作之便,办理私事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第第四四节节 请假制度请假制度 1、请假指在企业规定工作时间内,因病或处理私事而获得领导同意误工时间。2、因病或处理私事可申请病假或事假,原则上每月病假在三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则按实际上班天数核发工资;事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核发工资,原则上每月事假不能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部分按日工资 1.5 倍扣发。3、请假程序及措施:请假一律使用办公室制定假条。一般职工请假不超过 1 天,直接向部门经理请假,获准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做考勤记录;请假 1 天以上向部门经理申请,部门经理签订意见后交由主管领导审批,获准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做考勤记录;部门经理请假向主管领导申请,由主管
6、领导审批,获准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做考勤记录。请假必须遵照提前 3 小时原则,原则上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一律不准(遇突发重病除外,且返岗后必须及时补交假条)。4、请假结束返岗上班,必须及时到办公室消假,不销假者一律按请假未返岗处理。5、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生)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否则一律视为事假。第二章第二章 办公室办公室惩罚惩罚制度制度 1、上班迟到或早退按 1 元/分钟扣款,月度矿工 1 天扣发 3 天工资,旷工 3 天停发半月工资,矿工 5 天自动开除且不予结算所有工资、提成等费用。2、企业会议、活动、培训迟到、早退予以 5 元/次/人罚款,缺席予以 10 元/次/人罚款,无端不参与者予以
7、 20 元/次罚款。3、值班人员 8:30 后来开门,予以 10 元/次/人罚款;值班人员不值班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等按 1 元/分钟扣款。4、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处理,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再请假,离上班开始 3 小时内临时请假一律视为迟到或缺勤处理。5、上班时间不着工作装予以罚款 5 元/次、不佩戴胸牌 2 元/次。6、正式会议、培训期间,手机响铃予以 5 元/次/人罚款。7、员工借外出开展工作之便,办理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事等被企业查处一律直接解雇,且不予结算工资、提成。8、每天不参与打扫卫生,不参与大扫除,每人每次扣款 50 元。9、企业对未例出任何有损企业利益、企业形象,破坏企业团结,违法
8、违纪等行为将作出严厉惩罚。10、违反企业有关规定受到经济惩罚,直接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11、出现特殊状况,直接由主管领导或股东会处理。12、行政惩罚与经济惩罚划分及原则(1)行政惩罚:A 口头警告 B 书面警告 C 开除(2)经济惩罚:A 轻微过错(惩罚 20 元)B 一般过错(惩罚 50 元)C 严重 过错(惩罚 100-300 元)D 恶意过错(惩罚 500 至上万元)E 移交司法机关(3)惩罚效期 轻微过错、一般过错和严重过错有效期都为一种月;如在轻微过错有效期内再次触犯任何轻微过错,则视为一般过错;如在一般过错有效期内再次触犯轻微过错,将视为严重过错;如在严重过错有效期内再次触犯任何
9、过错,将视为恶意过错。13、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处理。(1)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准时上报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进展状况者;(2)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者;(3)上班时间吃早点、吃零食、睡觉者;(4)外出公干不填外出登记表,未报经领导同意者;(5)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者。14、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轻微过错处理。(1)做出不符合卫生行为,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污墙壁者;(3)工作不配合,拒绝合作者;(4)休息或下班不整顿办公桌面上工具、文献,不归类、关闭电器电源者。15、有下列情形者,予以一般过错处理。(1)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调动、管理者;(2)违反工作流程,影响工作效率者;(3)未经
10、领导同意外出不归者;(4)偷盗企业或他人财物价值在 50 元以内,除处以一般过错外,再按“以一罚 三”原则予以罚款;(5)未经容许私自破坏或私自撕下任何告知、公告文献者。16、有下列情形者,予以严重过错处理。(1)外出公干或开展业务期间中途遛号、办私事者;(2)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安全条例导致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经济损失者,导致经 济损失者;(3)拉帮结派、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4)故意损坏企业设施、设备、财物者(5)无客户或外人在企业,在工作场所大喊大叫,乱说八道者。17、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恶意过错处理。(1)一再违反企业制度,屡教不改,明知故犯者;(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导致重大损失者;(3)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和企业声誉者;(4)明知有客户或外人在企业,且在工作场所大喊大叫,乱说乱说者;(5)盗窃企业或个人财物价值 100 元以上者;(6)盗窃、毁坏企业技术、资料和重要文献者。18、有下列情形者,依法追求刑事责任。(1)、违法国家或政府法律、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管理条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