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大学招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会堂舞台灯光设备及安装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DLDX2023-005
大连大学招标工作组
中国 大连
2023年07月
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会堂舞台灯光设备及安装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DLDX2023-005
2
招标人名称:大连大学
招标人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11662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投标货币:人民币
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献有关的费用。
4
正本:1份、副本:3份
5
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将投标文献密封,并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地点当面递交
标志字样: 招标项目名称:大连大学会堂舞台灯光设备及安装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DLDX2023-005
投标人名称: XXXXXXXXXXXXXXXXX
6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3年7月18日 北京时间09:30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3年7月18日 北京时间09:30
开标地点:大连大学会堂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大学校园内)
7
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8
协议签字地点:见中标告知书
招标组织:大连大学招标工作小组 使用部门:大连大学工会
联 系 人:徐光辉 联 系 人:程全祯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
一、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合用范围与定义:
1).本招标文献合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招标。
2).“招标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规定提出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特指大连大学。
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
1. 项目概述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选定合格的投标人。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的项目是大连大学会堂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升级改造工程。本着“安全、合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结合舞台的结构和原有的可运用的设备情况,规定解决以下问题:
1)、增长背景光的亮度及光效强度,采用天、地排散热功能良好的散光灯,并配置换色器。
2)、选用色温高、照度均匀、光效较好的三基色冷光灯为会议照明,可满足电视摄像和摄影规定。
3)、由于舞台原面光照度不够,光效不强,原有灯具射程不远,光质不硬,增长新型的高效电影回光灯灯具。以便于远距离大面积布光。
4)、顶光及耳光增长高效电影聚光灯以增强照度、射程和光效的均匀性。
5)、为使舞台有更加绚丽多彩的变换场景和鲜明动感的人物造型,烘托表演效果,增长光束灯和相应的换色器。
6)、安装电脑扫描灯和电脑摇头灯以适应现代舞台的需求。
7)、增长配套的调光台、硅箱
8)、增长调音台。
2. 投标人的资格规定
2.1 合格的投标人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
2.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献中应涉及下列资料: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提供重要设备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设备代理商须具有投标重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文献;
(4) 投标重要设备的完整彩页;
(5) 投标设备应用的成功案例;
(6)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2.3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2.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公司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解决的。
二、招标文献
3. 招标文献构成
3.1 招标文献涉及:
招标公告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3章 项目需求与技术规定
第4章 投标文献格式
3.2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献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献规定提供所有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献未对招标文献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有也许导致投标文献被拒绝。
4. 招标文献的澄清
4.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献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依法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献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献的组成部分。
5. 招标文献的修改
5.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人可以用补充告知的方式积极地对招标文献进行修改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规定期对招标文献进行修改。其内容与招标文献具有同等效力。
5.2 补充告知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献的投标人。招标文献的修改文献将作为招标文献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补充告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告知。
5.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献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献的修改,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书的编制
6. 投标语言
6.1 投标文献与投标有关的来往函件、文献均应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7. 投标书构成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献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献的规定提供投标文献,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献按A4纸标准进行装订。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涉及下列部分:
(1)商务文献部分: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制造厂家资格证明;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三年完毕的相关业绩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最近三年本公司牵扯的重要诉讼案件;产品报价表。
(2)技术说明部分:
技术规格差异表;产品具体报价清单;产品安装与售后服务价格单;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7.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献按照本招标文献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
8. 投标报价
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献中的“产品报价表”上标明,按照本协议拟提供货品的单价和总价。每种品目的货品只允许投一个规格,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2 “产品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货品投标总价,应指货品递送到招标文献规定的实际交货地的价格, 涉及运费、保险费、税费、代理费等其它费用。假如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2) 技术规格中特别规定的备件价格及协议条款上所列的所有随着服务的费用;
(3)“产品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9. 投标货币及计量单位
9.1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9.2 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资格的证明文献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协议的文献,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0.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献符合招标人的规定。
10.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协议的资格证明文献符合招标人的规定:
(1) 投标人应得到货品制造商颁发的投标人须知第2.2(3)项所提到的授权文献;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协议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0.4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献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献”。
11. 证明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文献
11.1 投标人应提交符合协议规定和招标文献规定的所有货品及其服务的合格性证明文献,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1.2 货品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献应涉及“产品报价表”中对货品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加以证实。
11.3 证明货品和服务与招标文献的规定相一致,文献可以是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 货品重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特点的具体说明;
(2) 为使货品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品从招标人开始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涉及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2. 废标条件
12.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政府采购法予以废标或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解决: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献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局限性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 2 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一、协议条款
1. 定义
本协议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协议”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协议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涉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献所提到的构成协议的所有文献。
(2)“协议价”系指根据协议规定卖方在对的地完全履行协议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品”系指卖方根据协议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协议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运送、保险以及其它的随着服务(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协议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品和服务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货品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2. 来源地
2.1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品开采、生长、生产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通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通过实质上组装重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品,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性、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2 货品和服务的来源地可以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3. 技术规格
3.1 交付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献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3.2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中没有合用的标准时,货品应符合国内现行的权威标准。
3.3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当使用公制。
4. 专利权
4.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 包装规定
5.1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均应按标准保证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合用于远距离运送、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保证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 包装标志
6.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
(2) 协议号;
(3) 货品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4) 货品毛/净重(kg);
(5) 包装箱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6) 发货人名称、地址。
6.2 任何需吊装的包装件或包装箱重量≥2吨(T),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送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品的特点和运送的不同规定,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7. 装运条件
7.1 假如是从国外供应的货品:
(1) 卖方应负责所有运送和支付运费,以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2) 目的地在招标文献第一章有明确规定。
7.2 假如是从国内供应的货品:
(1)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送,并支付运费。
(2) 卖方装运的货品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种类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种类、数量和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8. 装运告知
8.1 卖方应在协议规定的发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协议号、货品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的日期告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具体的货品清单一式五份,涉及协议号、货品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品在运送、储存中的特殊规定及注意事项等告知买方。
8.2 卖方应在货品装船完毕后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协议号、货品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送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告知买方。假如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成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告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等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8.3 在出厂价协议项下,假如是由于卖方延误不能将上述内容告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由卖方负责。
9. 保险
9.1 卖方办理货品在运抵交货地途中的保险,保险金额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
10. 付款
10.1 本协议以人民币付款。
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协议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款即协议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半年后付清。
10.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
(1) 发票;
(2) 货单、装箱单;
(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查书和数量证明书。
10.3 卖方应在每批货品装运完毕后二十四(24)小时内将上述第10.2条规定的单据递送至买方。
11. 随着服务
11.1卖方应提交所供货品的技术文献。涉及每一套产品的技术文献,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这些文献应在协议生效后十六(16)天内寄给买方,此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品一起发运给收货单位。
11.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到货后对货品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2)提供货品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品实行运营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去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最终用户就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3 随着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协议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2. 质量保证
12.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最流行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规定。卖方应保证其货品在对的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卖方承诺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品最终验收后的至少三十六(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2 根据本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查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假如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品是有缺陷的,涉及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卖方在收到告知后十五(1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品或部件。
12.3假如卖方在收到告知后十五(15)天内没有填补缺陷,买方可采用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协议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 检查
13.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具体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一份证明货品符合协议规定的检查证书,检查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献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查。制造商检查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查证书后面。
13.2 货品运抵现场后,卖方应向本地的商检局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对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证书。
14. 索赔
14.1买方有权根据本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查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4.2在协议第12条规定的检查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假如卖方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批准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批准退货并用协议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涉及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查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品低劣限度、损坏限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减少货品的价格。
(3) 用符合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规定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买方蒙受的所有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协议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3 假如在买方发出索赔告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告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方批准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批准,买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5. 卖方履约延误
15.1 卖方应按照“项目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如卖方无合法理由而迟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质量保证金、加收误期补偿和/或违约终止协议。
15.3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假如卖方也许碰到妨碍准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也许迟延的期限和理由告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告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拟定是否通过修改协议,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 误期补偿
16.1 除协议第15条规定外,假如卖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补偿费而不影响协议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补偿费按每周迟交货品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补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品或服务协议价的 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局限性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成误期补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17. 不可抗力
17.1 假如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行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当承担误期补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17.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涉及卖方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涉及,但只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因素告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规定外,卖方应尽实际也许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用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连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18. 税费
18.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承担。
18.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18.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19. 争端的解决
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应申请仲裁。
19.2 仲裁应由大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承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 违约终止协议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用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告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所有协议。
(1) 假如卖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批准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所有货品;
(2) 假如卖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假如买方认为在本协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协议实行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协议实行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涉及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的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利益。
20.2 假如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的规定,终止了所有或部分协议,买方可以依照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品类似的货品,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品所超过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21. 破产终止协议
21.1 假如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终止协议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用或将要采用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2. 便利终止协议
22.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告知所有或部分终止协议,终止告知应明确该终止协议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协议终止的限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告知后二十八(28)天内已完毕并准备装运的货品,买方应按原协议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下的货品,买方可:
(1) 让任一部分按照本来的协议价格和条款来完毕和交货;和/或
(2) 取消该剩下的货品,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毕的货品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3. 转让和分包
23.1 除买方事先书面批准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所有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23.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协议,在本协议签订前,卖方应书面告知买方其在本协议中所分包的所有分包协议,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告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
24. 合用法律
24.1 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5. 协议生效
25.1 本协议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26. 主导语言
26.1 本协议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
27.协议货品数量的追加
27.1 协议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协议标的相同的货品,在不改变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所有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协议采购金额的10%。
28.协议修改
28.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协议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二、协议格式
中 标 购 销 合 同
协议编号: DLDX06-XXX
项目名称: 大连大学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
货品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大连大学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批准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1. 协议文献
本协议所附下列文献是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 招标文献(书)~(附件1)协议条款与协议前附表按招标编号为XXXXXXXXXXXX的招标文献中相关条目和国家有关规定。
(2) 投标文献(书)~(附件2)相应于招标编号为XXXXXXXXXXXX的投标文献。应包含招标文献中所规定的各文献材料,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货品需求及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
(3) 招投标开标现场有关协议和承诺等相关文献。~附件3
(4) 中标(成交)告知书~附件4
(5) 供货清单~附件5
(6) 履约保证和质保金 按招标编号为XXXXXXXXXXXX的招标文献中有关规定执行。
(7) 其它有必要的文献。~附件6 (假如有)
2. 协议范围和条件 本协议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协议文献的规定相一致。
3. 货品及数量 本协议所提供的货品及数量与上述协议文献的规定相一致。
4. 协议金额 根据上述协议文献规定和招标结果,协议的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XXXXXXXXXX圆整(¥XXXXXXX元)
5. 付款条件 本协议货品和服务的付款条件与上述协议文献的规定相一致。
6.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协议货品的交付时间为协议签定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为:大连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7.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指定的传真机传真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遇有其它协议或文本与本协议相关条款相抵,以本协议为准。因本协议的履行等相关因素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买方:大连大学 卖方: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签字:XXX 全权代表签字:XXX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116622 邮政编码:XXXXXX
电话: 电话:XXXXXXXXXXXX
传真: 传真:XXXXXXXXXXXX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建行开发区分行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
帐号:678-1 帐号:XXXXXXXXXXXX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盖章: 盖章:
附件1~招标文献(书)——招标公司发放; 附件2~投标文献(书)——卖方提供(买方从招标公司领取); 附件3~招投标开标现场有关协议和承诺等相关文献。——招标公司提供; 附件4~中标告知书——招标公司发放(卖方从招标公司领取); 附件5~供货清单——卖方根据“中标告知书”提供; 附件6~其它有必要的文献。——买卖双方其它有必要说明的问题文献。
附件5
供货明细【合计金额以中标(成交)告知书为准】
投标人名称: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及型号
配置及性能
说明
厂家及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买方(盖章):大连大学 卖方(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签字): XXX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23年XX月XX日 日 期:2023年XX月XX日
第 3 章 项目需求与技术规定
1.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参考型号与规格
配置及性能
说明
厂家及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1
96调光硅柜
96路,每路6-8千瓦。硅块40— 60A要有 1024级触发, 0— 100调光范围,有512信号模拟输入,具有信号保持功能,信号中断不黑场,紧急情况下可手动调光。
1
台
2
数字调光台
调光换色合二为一,带显示器,中/英文界面,1024个回路,可控 200—300可控硅路,200个换色回路,可以同时配接9种不同类型的换色器。要有淡入淡出时间速度等功能。
1
台
3
电脑摇头灯
要有10—16个控制通道,512信号接受,4—8个可旋的标准棱镜,2—4个颜色轮,7色+白光,带彩虹效果,2—4个图案轮,25种图案变化,带数字编码功能。(进口泡)(1200瓦)
8
台
4
电脑摇头灯
功能同上同样。(进口泡)(575瓦)
8
台
5
电影回光灯
要瓷座,灯体所有铝材制做,耐高温、不变色、不老化、寿命长。便于灯泡更换和焦距调节。(合资泡)(2023瓦)
40
台
6
束光灯 P64
束光灯规定同电影回光灯同样。(合资泡)(1250瓦)
80
台
7
电影回光灯换色器
有拨码开关,大功率双马达驱动,噪声小、更换色纸容易。8种颜色。要有锁定装置、外加保险绳、防止换色器滑落坠下。
40
台
8
束光灯换色器
束光灯换色器同电影回光灯换色器功能规定是同样。
80
台
9
电脑灯调光台
可编控200个号,共编20—40场要有组键和色键或共用数字键。(合资产)
1
台
10
声艺调音台
24路 4编组;规定原装英国产、24路2主输出4编组。不要合资和国产。
1
台
11
频闪灯
要台湾产、代声控1500瓦—2023瓦。速度快慢可变。
4
台
12
地排灯
要瓷座、铝材制做1250瓦—2023瓦、耐高温、不变型、防老化、使用寿命长
14
台
13
天排灯
规定同地排灯同样
14
台
14
地排灯换色器
地排灯换色器同电影回光灯换色器功能规定是同样。
14
台
15
天排灯换色器
天排灯换色器同电影回光灯换色器功能规定是同样。
14
台
16
三色激光灯
要有声控、控速度快慢三种颜色。1500瓦— 2023瓦。合资为好。
2
台
17
烟柱机
合资、带摇空器、2023瓦为准。
4
台
18
雪花机
1500瓦— 2023瓦(合资)
2
台
19
地烟机
1500瓦— 2023瓦(合资)
2
台
总计(含安装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第 4 章 投标文献格式
1.产品具体报价清单
投标人名称: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及型号
配置及性能
说明
厂家及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2.技术规格差异表
序 号
货品名称
投标货品
重要参数
招标货品
重要参数
其他说明
3.产品安装与售后服务价格单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号
产品安装与售后服务项目
说 明
价 格
备 注
总 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献的规定更合理的建议方案,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文献(涉及技术规格)中所有的条款。
2、投标人所投的货品应符合有关品目的技术规格。假如投标人不提供技术偏离表说明具体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投标的货品完全符合这些技术规格。
3、除另有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是指:允许不超过规定值的 ± 10%的偏离幅度。
4、投标人对整个产品来投标。这些产品是采用新技术制造的,它相称于或超过招标文献规定的技术规格,具有更好的性能、可靠性和耐用性。
5、投标时提交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维修手册必须完整;应用的参考资料应尽也许全面具体。买方有权不受限制地复制这些参考资料而不另付费用。
6、交货的到货地点是最终用户的所在地。
7、项目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中注明了品目所规定的交货期。投标人必须说明在授标以后可以交货的日期,实际交货期经双方批准后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
8、对需要安装、校验的规定,有关技术规格中将予以说明。这些服务费是该品目投标价格整体的组成部分,但也规定单独列出,供买方参考。
9、除了在技术规定中另有规定外,一般在协议生效后十五(15)天内,卖方应给最终用户邮寄一套所供产品的所有技术资料,维修手册和/或服务说明。这些费用应涉及在投标价格中。
10、假如设施安装前对场地有特殊规定,卖方应将这些规定在协议生效后三(3)天内函告买方。
11、凡需附有一套标准配置的附件或专用工具才干保证设施完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献中列出每套附件、工具的数量和单价供买方参考。这些费用应涉及在该品目的投标价格中。
12、除了标准配置的附件外,在技术规格的附件、备件部分列出了该品目每套设施或总共(总共的意思是指该品目需要的总数量)需要的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它们是该品目的补充部分,需报单价和总价,并需单独开立,这些费用应涉及在该品目的投标价格中。
13、如合用,投标人须提供必需的消耗品和备件清单,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以供选购。此价格不进入评估用。一旦中标选购,其费用将计入协议。
14、在技术规格中列出了报价的附件、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应列出其单价和总价。此价格不进入评估一旦中标选购,其费用将计入协议。
15、除了12、13和14款中买方提出的规定之外,投标人可以推荐某些附件、备件和消耗品。它们是供选购的,应分别报单价和总价。此价格不进入评估。一旦中标选购,其费用将计入协议。
16、评标和授标将以总价为基础。然而,在“产品报价表”中在总价计算上有错误,将以单价为准,总价则由买方改正。
17、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在保修期内,卖方应在接到告知后一(1)天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调整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货品。
18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