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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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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文献精神,依据《四川省中档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动素质教育。 第三条 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的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有助于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全面发展;有助于教师发明性地工作;有助于与各类教育沟通与衔接。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质量方针是“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实行“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分层递进”的教学策略,为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服务,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成功;学校坚持立足本市、面向全国、产教结合、开放办学,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强化教学管理,着力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高质量的就业。 第五条 学校办学质量目的是学校综合考核指标处在全市中职校领先地位,学生毕业率98%以上,毕业生就业率92%以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95%以上。 第六条 本规程参照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管理原则,注重过程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强调结果的评价和可连续改善,力求建立教学质量的自我改善和完善的机制;本规程对实行的接口部门(负责人)、职责权限及文献和记录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力求形成由各类人员、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所构成的契约(文献)型结构。   第二章   教学事务管理 第一节 教学工作计划 (GZ-JX-GC-01) 第七条 目的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贯彻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实行教学目的管理的依据,用以保证教学管理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八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的编制。 第九条 职责 1、分管校长负责提出学校学年教学工作思绪,批准教务处和教科室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及其变更。 2、教务处负责拟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总表。 3、教科室和教研组负责编制本处室、组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表。 第十条 工作规程 1、每学期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的管理的基本规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重要涉及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处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2、学校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用以拟定学校学年或学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的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务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3、教务处根据学校学年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进展情况拟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4、教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教科室负责人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的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各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由教科室组织审定后执行。 5、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的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实行性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务会议审定后,以学校的名义印发各教研组实行。 6、编制校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或提前,以便按周教学进度)。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涉及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考试和机动时间(含法定假日);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左右,一般寒假5周(含春节),暑假5周; (4)教务处负责编制校历中的教学部分,因特殊因素要提前或延迟开学增减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分管校长的批准。 第十一条 教学工作计划的变更 教学工作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和变更时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教研组需要调整或更改教学工作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科室、教务处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才干实行 2、教务处、教科室需要调整或更改教学工作计划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才干实行。  3、学校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需要调整时,须以书面形式报请校务会议讨论、审定后才干实行。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计划的整理和保存 1、教务处、教科室的教学工作计划由部门以学期为单位装订成册,归入教务工作档案。 2、各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由各教科室以学期为单位装订保存。 3、教学工作计划调整或变更的相关文书资料随原教学工作计划一并分级归档。 第十三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校历; 2、教学工作计划; 3、教科研工作计划; 4、教研组工作计划; 5、学期教学进程表。GZ-JX-JSWJ-01 第二节  教学任务贯彻 (GZ-JX-GC-02) 第十四条 目的 教学任务的贯彻是实行教学工作计划的重要环节,用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有效、正常的开展。  第十五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教学任务的下达、教师的配备和教学任务的调整和变更等。 第十六条 职责 1、教务处负责教学任务的下达及教学任务的调整和变更; 2、教研组负责教学任务的复核、教师配备及其授课任务的贯彻; 3、分管校长负责对教学任务调整和变更的审批。 第十七条 工作规程 1、教务处应根据校历、教学工作计划、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实行性教学计划) 和《教学进程表》,在开课前一月编制下达《教学任务分派书》; 2、编制完毕的新学期教学任务经教务处主任审核无误后,分发下达各教研组。各教研组复核无误后,即可着手授课教师的拟定。教学任务若有偏差,应立即反馈教务处,由教务处协调后另行下达; 3、各教研组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的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出妥善安排,如本教研组范围内确难贯彻任课教师的应采用外聘等方法予以解决,专业教研组应外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科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并于放假前二周报教务处; 4、教务处应至少于开课前三周形成《教师教学任务公示一览表》等教学组织文献,听取各方意见,优化方案。新学年招生数不拟定期,新生年级可适当延后。 第十八条 教学任务的调整和变更 1、各教研组对教学任务的贯彻情况,须报教务例会讨论,教务例会有权根据需要做必要调整,由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拟定; 2、需对专业教学实行方案中的某些课程因客观因素进行调整时,教研组应在专业教学总体目的不变的前提下,及时调整方案,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变更申请表》,经教务例会讨论,由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实行性教学计划;GZ-JK-ZD-02 / GZ-JK-JSWJ-01 2、教学进程表;GZ-JX-JSWJ-01 3、教学任务分派书(基础课);GZ-JX-JSWJ-02 4、教学任务分派书(专业课);GZ-JX-JSWJ-03 5、教师教学任务公示一览表;GZ-JX-JSWJ-04 6、教学任务调整、变更申请表。GZ-JX-JSWJ-37       第三节  课程表编制 (GZ-JX-GC-03) 第二十条 目的 课程表是学校平常教学工作和其它活动的日程表。应遵循教学规律,合理地编制课程表,以达成优化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所有班级的课堂教学的日程安排。 第二十二条 职责 l、教务处负责学校课程表的编排工作并报分管校长审批; 2、分管校长负责审核教务处编排的课程表并批准执行; 3、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课程表进行各项教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课程表的种类 学校课程表涉及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教师课程表。 第二十四条 课程表编制的原则 1、学期总课表应根据实行性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进程表及教师工作安排进行编制; 2、编制课程表应遵循教学规律以及学生认知心理的特点,合理分派学生一周及一日内的学习任务。在课程难易限度,作业份量上合理搭配,使学生一周内学习承担均匀,一日内学习内容多样化; 3、理论课一般以两节课为一个排课单位;根据周课时不同,应充足考虑不同性质课程合理搭配,同一课程授课时间要适当间隔;计算较多,理解较难的课程一般排在上午,其它课程适当安排;单双周上课的课程基本排在3、4节和下午。体育课、实验课以及自修课原则上不排在1、2节。实践性环节一般以周为单位安排; 4、部分课程因教学设施、教学场地及合班课等限制,在安排上确有困难,其它课程应适当避让; 5、课程表编制时应尽量保证学校批准的在校内外进修教师的学习时间,使其不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如教师进修与上课冲突时,应一方面保证上课; 6、外聘教师上课时间在不影响班级课程合理安排的原则下,可适当予以照顾。 7、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擅自变动。 第二十五条 工作规程 1、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程表》,于每学期开学前二周完毕课程编制,并报分管校长审批; 2、经分管校长批准的各种课程表应于开学前发到相应的部门、班级和教师。 第二十六条 课程表的调整和变更 l、课程表一经排定,应严格执行; 2、因特殊因素必须进行局部或个别调整时,须经教务处批准并下达调整或变更告知。 第二十七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 2、教学进程表;GZ-JX-JSWJ-01 3、总课表;GZ-JX-JSWJ-05 4、班级课程表;GZ-JX-JSWJ-06 5、教师课程表。GZ-JX-JSWJ-07 第四节  调课 代课 停课 (GZ-JX-GC-04) 第二十八条 目的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必须严格执行调课、代课和停课的有关程序。 第二十九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任课教师和班级因公或教师因病、因事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代课和停课的解决。 第三十条 职责 1、需要调课或代课的教师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2、需要停课的由主管部门或教研组提出书面申请; 3、教务处审批教师调课和代课申请,签发告知单; 4、校内活动停课的,由教学分管校长审批;校外活动的,由校长审批。教学处下发停课告知。 第三十一条 工作规程 1、调课与代课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等特殊因素需要调课和代课时,必须事先填写《调课申请单》,并物色好调课对象,征得其批准,最迟于调课日前二天,经教研组、教务处审核,开具调课单。凡出现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调课或代课等情况,均按教学事故解决。 (2)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来校上课,须由教师本人(或委托别人)于上课半小时前口头或电话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与教研组协调后做出合理安排,教师正常上班第一天须按规定补办调课和请假手续。 (3)教师因公外出或因病、事假超过一周以上的,应由所在教研组安排其它教师代课。代课一般按原课程表执行。 (4)教师调课应兼顾班级课程安排的合理性,原则上不允许调成同科目课程4节连续上课或4节连续自修。周一l、2节和周五最后二节一般不能调成自修课。 (5)凡因全校性活动或教研组因公外出导致5名及以上教师群体性调课,须经分管校长批准签字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6)调课和代课由教务处签发《调课告知单》《代课告知单》,并于调课日前告知有关教师和班级,并做好调课、代课记录。 2、停课 (1)学校严格控制停课。因停课影响的重要课程由教务处及教研组安排教师在其它时间补上。紧急情况下,部分班级的停课可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2)个别班级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课,须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签字,教务处签发停课告知。 第三十二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调课申请单;GZ-JX-JSWJ-08 2、代课告知单;GZ-JX-JSWJ-09 3、课程结束告知。GZ-JX-JSWJ-10 第五节  组班工作 (GZ-JX-GC-05) 第三十三条 目的 组班工作是一项尊重学生选择、构建学校组织管理基本单元的重要工作,要保证组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十四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新生班、专业分流班、高考升学班、公司定向班、一体化班、岗前培训班的组建。 第三十五条 职责 1、分管校长负责各类班级组建的领导工作,并负责对各类组班方案进行审批; 2、教务处负责公司定向班、高考升学班、一体化方案的制定、执行,参与其它各类组班方案的制定、执行,必要时负责组织、安排各类科目的入学测试; 3、政教处负责新生班、专业分流班的组班工作,负责各类学生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管理工作; 4、各教研组参与专业分流班、公司定向班、岗前培训班等组班方案的制定、执行; 5、招生就业科参与新生班、专业分流班、公司定向班组班方案的制定、执行: 6、各教研组参与一体化班、岗前培训班、高考升学班组班方案的制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新生组班工作规程 1、为切实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原则,根据职业教育特点,结合学生基础与现状,学校实行分层递进的教学策略,即对录取的中职生分专业组班。 2、组班的依据是:对参与初中升学考试中录取的新生,以其升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为依据;参考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成绩,根据市场需求与本人志愿合理组班(目前未通过成绩录取的情况下,教务处可对入学新生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摸底考试,在按摸底考试成绩分班)。 3、组班工作由学校分管校长主持,政教处会同教务处、招生就业科实行组班。招生就业科提供录取学生信息,政教处汇总学生信息。 4、组班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及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划定A、B、C等不同层次,分别以最低分数线拟定各层次班级数,然后将学生由高分至低分进行编班。编班应顾及各班男女生比例及学生原任职务情况,进行适当搭配。 5、组班完毕后,由政教处汇总成班级名单、统一编制学号后向新生公布。 第三十七条 专业分流组班工作规程 1、专业分流依据“市场需求、学生本人意愿和学生在校综合评估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2、专业分流组班工作由分管校长主持,政教处会同教务处、招生就业科组织实行。 3、教务处和招生就业科根据对市场需求及学校教学资源的分析,提出各专业班级数量,并会同政教处制定《专业分流方案》,经校务会议批准后公布。    4、招生就业科根据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征询工作,涉及组织教师进行专业介绍、辅导学生对的填报专业志愿等。 5、学生在校的综合评估由学科成绩(含军训成绩和劳动成绩)、操行成绩和各类奖惩组成。 6、组班时各行政班按分流方案拟定比例,以学生的综合评估成绩排序,依次满足各志愿。 7、组班工作由招办和政教处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组班完毕后将所形成的学生名单统一报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并在新学年开学前公布。 第三十八条 公司定向班组建工作规程 1、根据学校与公司联合办学协议,由校务会议决定《公司定向班组班方案》,拟定规模、专业及年级。 2、组班工作遵循“学生自愿、学校推荐、公司选拔”的原则,具体实行环节由招生就业科负责。 3、招生就业科负责对相关专业、年级学生进行宣传。 4、学生在了解公司情况的前提下到班主任处报名,班主任汇总报名情况报政教处和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进行初审,拟定推荐名单报招生就业科审定。 5、用人单位根据招生就业科提供的名单对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后拟定组班学生名单。 6、公司定向班组班完毕后,教务处对未进入公司定向班的学生进行班级调整。教务处、政教处备案,经学校批准适时公布。 第三十九条 高考升学班组班工作规程 1、为满足在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谋求进一步深造的愿望,学校适时选拔部分有升学需求且成绩优良的学生组成高考升学班。 2、高考升学班组班工作由分管校长主持,教务处负责,遵循“学生自愿,学校选拔”的原则进行组班工作。 3、教务处负责宣传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并根据报名及教学资源情况拟定高考升学班规模。 4、各教研组负责选拔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并会同教务处共同完毕组班工作。 5、组班完毕后,名单交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适时公布。 第四十条 重修、选修课(爱好班)组班工作规程 1、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学校每学期在学分制试点专业组成相关学科的重修教学班和选修课(爱好班)教学班。 2、重修班、选修班(爱好班)的组班工作由分管校长主持,教务处负责。 3、每学期结束后,教务处记录出各学科没有取得足够学分的学生数,根据开班原则及教学资源情况,决定下学期重修学科及教学班规模,编制重修班名单,进行排课,于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告知学生。 4、每学期期中后,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编制下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指南》《课外爱好班计划》,并组织学生在任课教师及班主任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课,填写《学生课外活动项目选择一览表》;教务处汇总选课信息,决定公共选修课(爱好班)开课科目,并组织排课和编班。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公布。 第四十一条 支持性文献 1、专业分流方案;公司定向班组班方案; 2、学生课外活动辅导意向调查问卷;GZ-JX-JSWJ-35 3、学生课外活动项目选择一览表。GZ-JX-JSWJ-36 第六节  高考升学班管理 (GZ-JX-GC-06) 第四十二条 目的 规范高考升学班的管理工作,提高高考升学率与升学质量。 第四十三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高考升学班教学管理。 第四十四条 职责 1、教务处负责贯彻高考信息发布、组织参与市统一的征询活动、指导考前志愿填写、考生体检及档案转移等工作。 2、基础教研组和各专业教研组负责教学组织、实行与班主任管理工作。 3、班主任负责平常班级管理工作。 4、任课教师负责依据《考纲》拟定复习计划;负责研制《对口高职高考考纲解读》《命题细目表》《质量分析报告》《试卷讲评课课案》等教学文献。 5、教务处负责审定复习计划,下达考试命题告知,组织阶段表彰与奖励活动,组织上下两届任课教师交流活动。 6、教务处制定当年升学班奖励方案,报校务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工作规程 1、基础和各专业教研组负责高考班的教学组织,研究、细化、贯彻教学管理各项措施。 2、教务处应加强与各高校的联系,透析高考政策。 3、教务处对高考升学班阶段成绩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下阶段复习规定。 4、教务处应完毕高考升学班平常管理、检查和考核。 5、教务处应完毕高考期间的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 6、教务处依据高考成绩对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的奖励金额进行计算,并报校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对口高职高考考纲》 \ 对口高职考纲解读(毕业班); 2、高三(对口高职)复习计划(范式);GZ-JX-JSWJ-11 3、命题告知书;GZ-JX-JSWJ-12 4、命题细目表;GZ-JX-JSWJ-13 5、高考升学班质量分析报告;GZ-JX-JSWJ-14 6、高考奖励方案(范式)。GZ-JX-JSWJ-15 第七节  重修管理 (GZ-JX-GC-07) 第四十七条 目的 依据《学校学分制实行方案》,规范重修工作管理,保证教学目的的实现。 第四十八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学生的课程重修。 第四十九条 职责 1、教务处负责编制重修课程表、贯彻场合、上课时间及对重修工作的全面检查、考核; 2、教研组负责贯彻重修课的任课教师,并协助教务处做好重修教学的相关管理工作; 3、班主任负责做好重修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本班学生的出勤率; 4、任课教师负责重修班教学及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 工作规程 l、任课教师负责重修班的课堂教学及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授课内容,精心策划授课思绪、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及手段,采用一切积极有效的措施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重修班的及格率。负责重修学生的考勤,每次考勤结果应及时汇总至教务处。 2、各班班主任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做好重修学生的思想工作,调整其心态保证本班学生的出勤率。 3、各教研组应对重修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除认真贯彻重修教师外,应积极配合教务处督促学生出勤,必要时召开全教研组重修学生座谈会及全教研组重修学生班主任会议,分析比较寻找对策。 4、教务处在编制重修课程表、贯彻重修场合及上课时间的基础上,应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重修班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通报各教研组,共同分析因素,寻找对策。 5、重修课的考核采用考察的形式,可以章为单位进行。其成绩评估应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及进步情况。总评成绩计算标准如下: 学生学习态度(出勤率及课堂表现等)和进步情况占40%,各次测验平均成绩占60%。 6、重修课的成绩登录以总评成绩为准。 第五十一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l、重修班课程表;GZ-JX-JSWJ-06 2、重修班教师课程表;GZ-JX-JSWJ-07 3、学校学分制实行方案(教务处)。 第八节  教学例会 (GZ-JX-GC-08) 第五十二条 目的 定期召开教学例会是贯彻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重要和有效的途径,用以布置任务、审定计划、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及整改贯彻等,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第五十三条 合用范围 合用本校的教务例会、教研组长会议及教师、学生座谈会的组织召开。 第五十四条 职责 1、分管校长负责组织并主持教务例会; 2、教务处负责组织全校性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务处主任主持; 3、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由教务处主任主持。 第五十五条 工作规程 l、教学例会涉及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各类会议要注重实效,应有明确的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上报教务处归档。 2、教务例会每周1次,由分管校长主持,教务处主任、教研组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参与,教务例会的常规议题是:(1)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2)检查各项教学工作的贯彻情况;(3)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贯彻整改措施。(4)审定有关文献、计划。 3、教师、学生座谈会由教务处、各教研组根据情况召开,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会议重要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规定,发扬教学民主,及时掌握情况,反馈信息,以便采用措施,促进教学。 第五十六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教务例会记录(教务处); 2、教研组例会记录(教务处); 3、教师谈话记录(教务处); 4、学生谈话记录(教务处)。 第九节  教学检查与督查 (GZ-JX-GC-09) 第五十七条 目的 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教学检查分常规、专项、阶段性检查和教学督查等四种形式,四种形式互相支撑,以达成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贯彻培养目的的目的。 第五十八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期初、期中、期末的专项和常规教学检查,以及督查评估工作。 第五十九条 职责 1、教务处在教学检查组的领导下全面参与阶段性的教学检查工作,并按工作规程规定完毕分项检查任务,并做好资料整理、总结通报等工作:负责经常性检查及其结果通报。 2、教务处在教学检查组的领导下参与教学检查工作,并按工作规程规定完毕分项检查任务,做好资料整理及总结通报等工作。 3、教学分管副校长全面负责阶段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4、教学督查评估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对各专业教学情况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并实行效能通报制度。 第六十条 工作规程 阶段和专项性检查是一学期教学检查的重点,学校成立以教学分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参与的教学检查组开展工作。 1、阶段性检查(督查)。每学期准时间分为期初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以期中检查为重点。期初重要检查教学准备,其目的是保证新学期能迅速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期中重要通过检查教学进展情况,对学校总体教学质量进行预诊,肯定成绩,找出局限性,为学期下半段冲刺教学目的打好基础;期末重要检查教学效果,通过教学质量分析,检查一学期教学工作是否达成预期效果,并对下学期教学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2、专项性检查(督查)。涉及安全、卫生、秩序、公开课、实训场合等,可由相关部门或教学检查组实行,并进行专项考核。 (1)期初检查(督查) ①各教研组长负责检查教师授课计划和教案的准备情况(由各教研组普查,教务处抽查),以及实验、实训设施的准备情况,并填写《期初教学自查表》; ②根据全校实际班级数,由总务处负责准备全校各班的教学用品(课桌椅、粉笔、黑板擦等),教务处负责贯彻检查; ③教务处须全面掌握以上教学准备工作的贯彻情况,积极调控、配合和督促各教研组完毕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着重做好对教师授课计划(两周内上交教务处)的审核及教师二周备课量(抽查)的检查工作。此外,对教材及课程表的使用是否对的也一并负责检查; ④检查结果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形式于开学后两周内汇总至教务处,并向教学检查组报告,适时予以通报。 (2)期中检查(督查) ①各教研组负责检查各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实行性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及教改计划等执行情况,并以《期中教学检查表》形式向教务处报告; ②教务处组织教务干部、部分教师进行有计划地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含实验、实训情况)。检查结果以《听课评价表》形式向教学分管副校长报告; ③全校各班班主任就本班学生学习质量现状做客观如实的分析,并提出改善建议同时各教研组对所开课程结合各班教学实际作客观如实的预诊,并提出改善预案。此两项工作由教学检查组具体布置,各教研组协助配合。 ④教务处会同各教研组召开学生座谈会,进一步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实际情况,并听取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作好记录: ⑤教务处负责收集各项教学检查资料,初步提出整改意见。 ⑥教学检查组召开教务例会就期中教学检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予以通报并集体讨论,以《教学通报》形式下发,以指导下半学期具体教学工作。 (3)期末检查(督查) ①各教研组负责检查各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实行性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改计划等完毕情况,以期末教学检查表的形式向教学检查组报告; ②各教研组普查,教务处和教科室抽查教师一学期教案,并作好教师教案抽查记录; ③在各教研组配合下,教务处着重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贯彻情况的检查,涉及试卷命题、监考、考场纪律、考后阅卷、成绩登录汇总、任课教师进行期末质量分析等情况,并填写《期末教学检查表》; ④各教研组根据教师教学质量分析表进行课程质量汇总分析及评价,并提出优化意见。教务处在全面收集教研组质量分析评价资料的基础上写出全校《期末教学检查表——课程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及优化》,并形成优化预案以指导下学期教学工作。 3、常规性检查以抽查为主,由教务处负责。重要检查内容为全校教学秩序、备课情况、《班务日记》和《教师记实手册》填写、学生作业批改等。检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反馈至教研组。各教研组也应按月对组内教师教学常规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内容涉及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批改、实验实训器材、教学用品、出勤等执行及完毕情况,并填写《教学常规检查登记表》报教务处。 4、教学指导委员会有权涉及教学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督查,并根据需要拟定期间和内容,教学检查小组、教务处、教科室和教研组应予积极配合,督查结果由行政办公室形成《效能通报》。 第六十一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教学检查(督察)情况记录(教务处); 2、教学常规检查登记表;GZ-JX-JSWJ-16 3、班务日记(政教处); 4、教师工作记实手册(办公室); 5、常规检查(值班)记录(教务处); 6、专项检查记录(教务处); 7、检查通报,督察效能通报(教务处,办公室)。 第十节  听课与评课 (GZ-JX-GC-10) 第六十二条 目的 检查教学效果,交流、探讨教学方式的改革,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第六十三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全校各类课程的听课及评议。 第六十四条 职责 1、教务处、教科室负责校级听课和公开课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2、教研组负责本组教师听课和评议,教研组长负责编制听课评议计划并付诸实行,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3、教师每周至少听课一节,每学期至少参与二次听课评议活动。 第六十五条 工作程序 1、教科室、教研组每学期应制定听课计划,各部门于开学后第三周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教科室汇总并编制学期听课计划。 2、听课方式一般为随堂听课,听课前需向教务处申报。公开课须预先组织。 3、公开课应具有说课环节,说课内容包含课程特点、重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如何达成课程标准规定等各个方面,同时形成说课稿。 4、听课老师须准时进入课堂,按规定做好听课记录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量标》。 5、听课结束后,应组织评课,并做好记录。 第六十六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教科研工作计划(教科室); 2、课堂教学评价量标;GZ-JK-JSWJ-08 3、教师听课情况登记表。GZ-JK-JSWJ-09 第十一节教学通报 (GZ-JX-GC-11) 第六十七条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改善工作方法,加强教学监控力度,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设立教学通报制度。 第六十八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教学管理所涉及的教学事务、教学环节、教学文献的执行情况等的通报。 第六十九条 职责 1、教务处负责实行教学监控,如实做出教学通报,并协助分管校长督办有关问题。 2、教务处负责反映、反馈相关教学信息,贯彻教学通报中所涉及的本部门的任务,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分管校长负责通报的审核;重大问题报校长审批。 第七十条 通报的种类 教学通报分为教学信息通报、教学督办通报、教学检查反馈通报和教学事故通报。 第七十一条 工作规程 1、教务处负责实行教学监控,对监控情况如实地做出通报,经分管校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公示。 2、教研组对教学通报所涉及情况必须进行贯彻,并将贯彻情况及时反馈教务处,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教务处在教务例会上公布贯彻和整改结果。 第七十二条 支持性文献 1、教学事故认定及解决办法;GZ-JX-JSWJ-17 2、教学事故认定表;GZ-JX-JSWJ-18 3、教务例会记录(教务处)。 第十二节教学档案管理 (GZ-JX-GC-12) 第七十三条 目的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收集保管和运用工作,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七十四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校教学档案管理。 第七十五条 职责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档案工作的管理,并具体负责教学文献、教务工作、学籍管理及教师业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教科室负责教研与教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第七十六条 教学档案的分类 l、教学档案涉及教学文献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 2、教学文献档案重要涉及学校教学管理有关文献、各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实行性教学计划)及变更资料、课程标准(大纲)、各类课程授课计划、教案评优有关文献资料,新专业开设申报资料等。 3、教务工作档案重要涉及教学工作计划、教学例会会议记录、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学期教学进程表、学期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教师任课程表、教学检查记录、听课评议记录、教学通报、试卷分析表等。 4、学籍管理工作档案重要涉及全校学生名册,学生成绩及学分获得记录,补考后不及格学生名单、升留级名单、每学年毕结业情况、休学复学记录、免修免考记录、转学转专业记录、重修、选修开班情况及成绩记录等。 5、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重要涉及学校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论文、教学改革方案及实行过程等。 6、教师业务档案重要涉及教师基本情况,教师学历证明及培训进修情况、教师任职考核和师德考核情况、各类技术等级证书及历年任课情况等。 第七十七条 工作规程 1、教务处按教学档案的分类拟定各类档案立卷项目。 2、各教研组于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将收集的教学档案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负责按各类教学档案立卷项目,收集学期教学档案,并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 4、教务处在每年9月底将上学年教学档案资料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第七十八条 支持性文献和记录 1、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办公室); 2、各类档案(教务处)。 第三章   教学文献管理 第一节  实行性教学计划 (GZ-JX-GC-13) 第七十九条 目的 实行性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的和组织教学的重要依据,它具体规定了专业培养目的、职业领域、人才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规定、课程结构、课程标准、技能考核项目与规定、教学安排等内容,应科学地制定、认真地执行并严格规范管理,促进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效果的提高,有助于培养目的的实现。 第八十条   合用范围 合用于各专业实行性教学计划的制定。 第八十一条 职责 l、分管校长领导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制定工作。 2、教科室组织相关专业的教研组完毕实行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变更、平常管理、保存等工作。 3、教研组负责执行实行性教学计划,教务科负责监督和考核。 4、实行性教学计划由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带领全体教师共同制定和修订。 第八十二条 制定依据 1、教育部《关于制定中档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方案的原则意见》、教育部办公厅《中档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指导方案》。 2、调研报告 制定专业教学实行方案必须先进行广泛的人才需求和专业改革调研,调研要紧紧依靠行业、公司,从客观上把握行业、公司的人才需求与学校的培养现状,在此基础上拟定专业定位、人才规格、培养目的等,成果形式是“人才需求与专业调研报告”。在调研过程中,要紧紧依托行业专家(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线操作人员和人才市场专业人员)的力量,收集各类数据和信息,进行充足的专业论证,以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的基本内容涉及: (1)本专业相关行业人才结构现状和专业发展趋势。 (2)本专业人才需求状况。 (3)行业专家对本专业发展的具体建议。 (4)岗位群对专业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需求分析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规定。 (5)学生的就业岗位及升迁岗位。 第八十三条 内容规定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学制。 2、培养目的: 培养目的描述为:本专业重要面向        企事业单位,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能从事       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档应用型技能人才。 3、职业范围与人才规格 重要描述本专业不同的专门化方向、就业岗位、职业资格和本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应具有的知识、技能与态度、专业知识,应具有的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并附图表说明)。 4、教学内容与教学规定 根据调研报告拟定的典型工作任务和能力规定,形成岗位(群)工作分析表,明确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规定,拟定教学项目和内容,提出教学规定。 5、教学活动时间分派表(按周分派)。 拟定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的课时数。 6、课程设立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课程设立应涵盖公共基础课(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时间总体安排参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档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规定拟定。安排表中要体现出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等要素。 第八十四条 制定实行性教学计划工作程序 l、实行性教学计划的制定由分管校长领导,教务处、教科室组织协调,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带领全体教师负责起草,成员应分工明确并指定执笔人和主审人。 2、实行性教学计划起草后,须通过三级审定方可定稿。即一方面经主审人审阅,然后由教务处、教科室组织初审,最后由分管校长组织召开审定会,审定后报校长批准实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五条 调整 1、实行性教学计划经审定后原则上不的修改或调整,每学期教务处根据实行性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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