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3 钢结构焊接与连接施工工艺标准
3.1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
3.1.1总则3.1.1.1 合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合用于俯架或网架 ( 壳 ) 结构、多层或高层梁、 柱框架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中。凡 各工程的工艺中无特殊规定的结构件的手工电弧焊均应按本标准 规定执行。
3.1.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 《碳钢焊条》 GB5117
(2) 《低合金钢焊条》 GB5118
(3)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5-88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23
(5)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23
3.1.2术语.符号
3.1.2.1 术语
(1) 母材 :被焊接的材料统称。
(2) 焊缝金属 :构成焊缝的金属 , 一般是熔化的母材和填充金属凝固形成的那部分金属。
(3) 层间温度 :多层焊时 , 停焊后继续焊之前 , 其相邻焊道应保持的最低温度。
(4) 余高 :高出焊趾连线部分的焊缝高度 O
(5) 定位焊缝 :焊前为装配和固定焊接接头的位置而施焊的 短焊缝。
(6) 船形焊 :T形、十字形和角接接头处在平焊位置进行的焊接 0
3.1.2.2 符号
(1)t ——板厚 ;
(2)a ——间隙 ;
(3) ρ——钝边 ;
(4)L ——长度 ;
(5)α——坡口角度 ;
(6)B ——宽度 ;
(7)C ——余高 ;
(8)d ——错边量 ;
(9)hf ——焊脚尺寸 ;
(10)I——焊接电流 ;
(11)φ——焊条直径。
焊接方法及焊透种类代号应符合表 3.1.2.2-1 的规定 ;
接头形式及坡口形状代号应符合表 3.1.2.2-2的规定 ;
焊接面及垫板种类代号应符合表 3.1.2.2-3 的规定 ;
焊接方法及焊透种类代号 表 3.1.2.2-1
代号
焊接方法
焊透种类
MC
完全焊透焊接
手工电弧焊接
MP
部分焊透焊接
GC
气体保护电弧焊接
完全焊透焊接
GP
自保护电弧焊接
部分焊透焊接
SC
完全焊透焊接
SP
埋弧焊接
部分焊透焊接
接接头形式及坡口形状代号 表3.1.2.2-2
接头形式
坡口形状
代 号
名 称
代 号
名 称
I
I 形坡口
B
对接接头
V
V形坡口
X
X 形坡口
U
U形坡口
L
单边V形坡口
K
K形坡口
T
T形接头
U1
U形坡口
J1
单边U形坡口
C
角接头
注:1—当钢板厚度50㎜时,可采用U形或J形坡口
反面垫板种类
焊接面
代 号
使用材料
代 号
焊接面规定
BS
钢衬垫
1
单面焊接
BF
其他材料的衬垫
2
双面焊接
焊接面及垫板种类代号 表3.1.2.2-3
焊接位置代号应符合表3.1.2.2-4的规定;
坡口各部分尺寸应符合表3.1.2.2-5的规定;
焊接位置代号 表3.1.2.2-4
代 号
焊接位置
代 号
焊接位置
F
平焊
V
立焊
H
横焊
O
仰焊
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和尺寸标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坡口各部分尺寸代号 表3.1.2.2—5
代 号
坡口各部分尺寸代号
T
接缝部位的板厚(㎜)
B
坡口根部间隙(㎜)
H
坡口深度(㎜)
p
坡口钝边(㎜)
A
坡口角度(㎜)
标记示例:
手工电弧焊.完全焊透.对接.I形坡口.背面加钢衬垫的单面焊接接头表达为MC-BI-BS1
3.1.3 基本规定
3.1.3.1 为在建筑钢结构焊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试用.却保证质量,制定本工艺标准。
3.1.3.2 本标准试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中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焊接。
3.1.3.3 钢结构焊接,不许按施工图的规定进行,并应遵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3的规定。
3.1.3.4 钢结构的焊接工作,你许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
3.1.3.5 钢结构的焊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3.1.4 施工准备
3.1.4.1 技术准备
在构件制作前 , 工厂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以及《建筑钢结构焊 接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估实验。生产制造过程应严 格按工艺评估的有关参数和规定进行 , 通过跟踪检测如发现按照 工艺评估规范生产质量不稳定 , 应重做工艺评估 , 以达成质量稳 定。
根据施工制造方案和钢结构技术规范以及施工图纸的有关 规定编制各类施工工艺 , 工厂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艺评 审。
3.1.4.2 材料规定
(1) 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 求 , 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查报告 , 其 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当采用其他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 , 必须经原设 计单位批准。
(2) 钢材的成分、性能复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 收标准的规定 ; 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的重要焊缝采用的焊接填 充材料应按生产批号进行复验。复验应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 认可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
(3) 钢结构工程中选用的新材料必须通过新产品鉴定。钢材 应由生产厂提供焊接性资料、指导性焊接工艺、热加工和热解决工艺参数、相应钢材的焊接接头性能数据等资料;焊接材料应由生产 厂提供贮存及焊前烘熔参数规定、熔敷金属成分、性能鉴定资料及 指导性施焊参数 , 经专家论证、评审和焊接工艺评估合格后 ,方可在工程中采用。
(4) 焊接 T 形、十字形、角接接头,当其翼缘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Omm时 , 设计宜采用抗层状撕裂的钢板。钢材的厚度方向性能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类型、节点形式及板厚和受力状态的不同情况选择。
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级别 Z15225 、Z35 相应的含硫量、断面收缩率应符合表 3.1.4.24 的规定。
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级别及其含疏量、 断面收缩率值 表 3.1.4.2-1
级别
含硫量《(%)
断面收缩率(功2%)
三个试样平均值
不小于
单个试样值
不小于
Z15
0.01
15
10
Z25
0.007
25
15
Z35
0.005
35
25
(5) 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 (GB/T5117)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 的规定。
(6) 除第 (5) 条规定外 , 焊接材料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焊条、焊丝、焊剂和熔嘴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 ,由专人保管。
2) 焊条、熔嘴、焊剂和药芯焊丝在使用前 , 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文献的规定进行烘干 O
3) 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应为 350~380 ℃ , 保温时间应为 1.5~2h, 烘干后应缓冷放置于 110~120 ℃的保温箱中存放、待用 ; 使用时应置于保温筒中 ; 烘干后的低氢型焊条在大气中放置时 间超过 4h 应重新烘干 ; 焊条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 2 次 ;受潮的 焊条不应使用。
4) 焊条、焊剂烘干装置及保温装置的加热、测温、控温性能应符合使用规定。
(7) 焊件坡口形式的选择
要考虑在施焊和坡口加工也许的条件下 , 尽量减小焊接变形 ,节省焊材 , 提高劳动生产率 , 减少成本。一般重要根据板厚选择 ( 见《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5-88)。
(8) 不同厚度及宽度的材料对接时 , 应作平缓过渡并符合下 列规定 :
1) 不同厚度的板材或管材对接接头受拉时,其允许厚度差值 (t1-t2) 应符合表 3.1.4.2-2 的规定。当超过表 3.1.4.24 的规 定期应将焊缝焊成斜坡状 ,其坡度最大允许值为 1:2.5; 或将较厚 板的一面或两面及管材的内壁或外壁在焊前加工成斜坡,其坡度最大允许值应为1:2.5( 图 3.1.4.2) 。
不同厚度钢材对接的允许厚度差 (mm) 表 3.1.4.2-2
较薄板厚度t1
≥5~9
10~12
>12
允许厚度差t1-t2
2
3
4
2) 不同宽度的板材对接时 , 应根据工厂及工地条件采用热切 割、机械加工或砂轮打磨的方法使之平缓过渡 , 其连接处最大允许 坡度值应为 1:2.5( 图 3.1.4.2)。
3.1.4.3 重要机具
焊接用机械设备表表 3.1.4.3-1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设备能力
电动空压机
4L-20
20m3
柴油发电机
200kw
20OKW
直流焊机
AX5-500
50OA
交流焊机
BX1-500
50OA
焊条烘干箱
HY704-4
焊接滚轮架
HGZ-5A
5t
翼缘矫正机
YTJ-50
50mm
工厂加工检查设备、仪器、工具表 表 3.1.4.3 · 2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设备能力
超声波探伤仪
ECHOPE220
10~500mm
数字温度仪
RKCDP-500
0~1300℃
膜测厚仪
345FB-MKEⅡ
0~1250µm
数字钳形电流表
2023
200OA,100OV
温湿度仪
WHM5
温10~40℃,湿0~100%
焊缝检查尺
SK
磁粉探伤仪
DA-400S
游标卡尺
0~150mm
钢卷尺
50m
钢卷尺
30m
3.1.4.4 作业条件
(1) 焊接作业区风速当手工电弧焊超过 8m/s 、气体保护电弧 焊及药芯焊丝电弧焊超过 2m/s 时 , 应设防风棚或采用其他防风 措施。制作车间内焊接作业区有穿堂风或鼓风机时 , 也应按以上 规定设挡风装置 。
(2) 焊接作业区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 90%。
(3) 当焊件表面潮湿或有冰雪覆盖时 , 应采用加热去湿除潮 措施。
(4) 焊接作业区环境温度低于 0 ℃时,应将构件焊接区各方向 大于或等于两倍钢板厚度且不小于 100mm 范围内的母材,加热到 20 ℃以上后方可施焊 , 且在焊接过程中均不应低于这一温度。实 际加热温度应根据构件构造特点、钢材类别及质量等级和焊接性、 焊接材料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焊接方法和焊接热输入等因素确 定 , 其加热温度应高于常温下的焊接预热温度 , 并由焊接技术责 任人员制定出作业方案经认可后方可实行。作业方案应保证焊 工操作技能不受环境低温的影响,同时对构件采用必要的措施。
(5) 焊条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熔时间和烘熔温 度进行烘焰。低氢型焊条烘干后必须存放在保温箱 ( 筒 ) 内 , 随用 随取。焊条由保温箱 ( 筒 ) 取出到施焊的时间不宜超过 2h( 酸性焊 条不宜超过 4h) 。不符上述规定期 , 应重新烘干后再用 , 但焊条烘 干次数不宜超过 2 次。
(6) 焊接作业区环境超过本条第 (1)、(4) 款规定但必须焊接 时 ,应对焊接作业区设立防护栅并制订出具体方案 , 连同低温焊接 工艺参数、措施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实行。
3.1.5材料和质量规定
3.1.5.1 材料的关键规定
(1) 所用钢材及焊接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规程的规定。
(2)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 .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
(3)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 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 O
(4)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
3.1.5.2 技术关键规定
焊工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及技术操作规程施焊 0
3.1.5.3 质量关键规定
建筑钢结构焊接质量检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 并须经岗 位培训取得质量检查员岗位合格证书。
3.1.5.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规定
焊工须经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焊工合格证 , 严禁无证上岗 O
3.1.5.5 环境关键规定
雪、雨天气时 , 严禁露天焊接。构件焊区表面潮湿或有冰雪 时 , 必须清除干净方可施焊。在四级以上风力焊接时 , 应采用防风 措施。
3.1.6 施工工艺
3.1.6.1 工艺流程
清理焊接部位
检 检查构件组装、加工及定位焊
按工艺文献规定调整焊接工艺参数
按工艺文献规定进行焊前预热、焊后保温剂消除应力解决
按合理焊接顺序进行焊接
不合格
焊缝返修
焊毕自检、交检
合格
焊缝修磨
交专职检查员检查
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将焊枪、工作小车等物品收放整齐
施工现场清扫干净
3.1.6.2 操作工艺
(1) 焊接参数的选择
1) 焊条直径的选择
焊条直径重要根据焊件厚度选择 , 见表 3.1.6.240 多层焊 的第一层以及非水平位置焊接时 , 焊条直径应选小一点。
焊条直径选择 表3.1.6.2-1
焊件厚度
(mm)
<2
2
3
4~6
6~12
>12
焊条直径(mm)
1.6
2
3.2
3.2~4
4~5
4~6
2)焊接电流的选择 重要根据焊条直径选择电流 ,方法有两种 :
方法一、查表 : 见表 3.1.6.2-20
焊接电流选择 表 3.1.6.2 · 2
焊条直径(mm)
1.6
2.O
2.5
3.2
4.0
5.O
5.8
焊接电流(A)
25~40
40~60
50~80
100~130
160~210
200~270
260~300
注 : 立、仰、横焊电流应比平焊小 10% 左右。
方法二、有近似的经验公式可供估算 : I=(30~55) ψ式中
ψ一一焊条直径 ,mm
I 一一焊接电流 ,A 。
焊角焊缝时 , 电流要稍大些。
打底焊时 , 特别是焊接单面焊双面成形焊道时 , 使用的焊接电
流要小 ; 填充焊时 , 通常用较大的焊接电流 ; 盖面焊时 , 为防止咬边 和获得较美观的焊缝 , 使用的电流稍小些。
碱性焊条选用的焊接电流比酸性焊条小 10% 左右。不锈钢
焊条比碳钢焊条选用电流小 20% 左右。
焊接电流初步选定后 , 要通过试焊调整。
3) 电弧电压重要取决于弧长。电弧长 , 则电压高 ; 反之则低。
在焊接过程中 , 一般希望弧长始终保持一致 , 并且尽量使用短弧焊 接。所谓短弧是指弧长为焊条直径的 0.5~1.0 倍。
4) 焊接工艺参数的选择 , 应在保证焊接质量条件下 , 采用大
直径焊条和大电流焊接 , 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5) 手工电弧焊工艺参数示例见表 3.1.6.2-3。
6) 坡口底层焊道宜采用不大于 4.Omm 的焊条 , 底层根部焊
道的最小尺寸应适宜 , 以防产生裂纹。
7) 在承受动载荷情况下 , 焊接接头的焊缝余高 C 应趋于零 ,
在其他工作条件下 ,C 值可在 O~3mm 范围内选取。
8) 焊缝在焊接接头每边的覆盖宽度一般为 2~4mm。
手工电弧焊工艺参数示例 表 3.1.6.2-3
焊缝空间位置
焊缝断面
焊件厚度或焊角尺寸(㎜)
第一层焊缝
以后各层焊缝
封底焊缝
焊条直径(㎜)
焊条电流
焊条直径(㎜)
焊条电流
焊条直径(㎜)
焊条电流
平对接焊缝
2
2
55~60
2
55~60
2.5~3.5
3.2
90~120
3.2
90~120
4.0~5.0
3.2
100~130
3.2
100~130
4
160~200
4
160~210
5
200~206
5
220~250
5.6~6.0
4
160~210
3.2
100~130
5
200~260
4
180~210
>6.0
4
160~210
`4
160~210
4
180~210
5
220~280
5
220~260
>12
4
160~210
4
160~210
5
220~280
立队接焊缝
2
2
50~55
2
50~55
2.5~4.0
3.2
80~110
3.2
80~110
`
5.0~6.0
3.2
90~120
3.2
90~120
7.0~10
3.2
90~120
4
120~160
3.2
90~120
4
120~160
>11
3.2
90~120
4
120~160
3.2
90~120
4
120~160
5
160~200
12~18
3.2
90~120
4
120~160
4
120~160
≥19
3.2
90~120
4
120~160
4
120~160
5
160~200
横对接焊缝
2
2
50~55
2
50~55
2.5
3.2
80~110
80~110
3.0~4.0
3.2
90~120
90~120
4
120~160
120~160
5.0~8.0
3.2
90~120
3.2
90~120
3.2
90~120
4
140~160
4
120~160
>9.0
3.2
90~120
4
140~160
3.2
90~120
4
140~160
4
120~160
14~18
3.2
90~120
4
140~160
4
140~160
>19
4
140~160
4
140~160
仰对接焊缝
2
2
50~65
2.5
3.2
80~110
3.0~5.0
3.2
90~110
4
120~160
5.0~8.0
3.2
90~120
3.2
90~120
4
140~160
>9.0
3.2
90~120
4
140~160
4
140~160
12~18
3.2
90~120
4
140~160
4
140~160
>19
4
140~160
4
140~160
平角接焊缝
2
2
55~65
3
3.0
100~120
4
3.0
100~120
4
160~200
5.0~6.0
4
160~200
5
220~280
>7.0
4
160~200
5
220~280
5
220~280
4
160~200
4
160~200
4
160~200
5
220~280
立角接焊缝
2
2
50~60
3.0~4.0
3.2
90~120
5.0~8.0
3.2
90~120
4
120~160
9.0~12
3.2
90~120
4
120~160
4
120~160
3.2
90~120
4
120~160
3.2
90~120
4
120~160
仰角接焊缝
2
2
50~60
3.0~4.0
3.2
90~120
5.0~6.0
4
120~160
>7.0
4
120~160
4
140~160
3.2
90~120
4
140~160
3.2
90~120
4
140~160
4
140~160
(2) 施焊前 , 焊工应检查焊接部位的组装和表面清理的质量 , 如不符合规定 , 应修磨补焊合格后方能施焊。焊接坡口组装允许 偏差值应符合表 3.1.4.2-2~ 表 3.1.4.24 的规定。坡口组装间 隙超过允许偏差规定期 , 可在坡口单侧或两侧堆焊、修磨使其符合 规定 , 但当坡口组装间隙超过较薄板厚度 2 倍或大于 20mm 时 , 不 应用堆焊方法增长构件长度和减少组装间隙 O
(3)T 形接头、十字形接头、角接接头和对接接头主焊缝两 端 , 必须配置引弧板引出板 , 其材质应和被焊母材相间 , 坡口形式 应与被焊焊缝相同 , 严禁使用其他材质的材料充当引弧板和引出 板。
(4) 手工电弧焊焊缝引出长度应大于 25mmo 其引弧板和引 出板宽度应大于 50mm, 长度宜为板厚的 1.5 倍且不小于 30mm, 厚度应不小于 6mII10
(5) 焊接完毕后 , 应用火焰切割去除引弧板和引出板 , 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引弧板和引出板。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
(6) 焊条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熔时间和烘熔温 度进行烘熔。低氢型焊条烘干后必须存放在保温箱 ( 筒 ) 内 , 随用 随取。焊条由保温箱 ( 筒 ) 取出到施焊的时间不宜超过 2h( 酸 ' 性焊 条不宜超过 4h) 。不符上述规定期 , 应重新烘干后再用 , 但焊条烘 干次数不宜超过 2 次。
(7) 不应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
(8)Ⅰ、Ⅱ类钢材匹配相应强度级别的低氢型焊接材料并采用中档热输入进行焊接时 , 板厚与最低预热温度规定宜符合表 3.1.6.24 的规定。
常用结构钢材最低预热温度规定表 3.1.6.24
接头最厚部件的板t(mm)
钢材牌号
t<25
25≤t40
40<t≤60
60<t≤80
t>80
@35
60℃
80℃
100℃
Q295、Q345
60℃
80℃
100℃
140℃
注 : 本表适应条件 :
1. 接头形式为坡口对接 , 根部焊道 , 一般拘束度。
2. 2. 热输入约为 15~25M/m 。
3. 采用低氢型焊条 , 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 ( 甘油法 ):
E4315 、 E4316 不大于 8mL/100g;
E5015 、 E5016 、 E5515 、 E5516 不大于 6mL/10Og
E6015 、 E6016 不大于 4mL/100g 。
4. 一般拘束度 , 指一般角焊缝和坡口焊缝的接头未施加限制收缩变形的刚性固定 , 也未处在结构最终封闭安装或局部返修焊接条件下而具有一定自由度。
5. 环境温度为常温。
6. 焊接接头板厚不同时 , 应按厚板拟定预热温度 ; 焊接接头材质不同时 , 按高强 度、高碳当量的钢材拟定预热温度。
实际工程结构施焊时的预热温度 , 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
1) 根据焊接接头的坡口形式和实际尺寸、板厚及构件约束条 件拟定预热温度。焊接坡口角度及间隙增大时 , 应相应提高预热温度。
2) 根据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含量拟定预热温度。扩散氢含量 高时应适当提高预热温度。当其他条件不变时 , 使用超低氢型焊 条打底预热温度可减少 25~50 ℃。
3) 根据焊接时热输入的大小拟定预热温度。当其他条件不变时 ,热输入增大 5KJ/cm, 预热温度可减少 25~50℃。电渣焊和气电立焊在环境温度为0 ℃以上施焊时可不进行预热。
4) 根据接头热传导条件选择预热温度。在其他条件不变时, T形接头应比对接接头的预热温度高 25~50 ℃。但 T 形接头两 侧角焊缝同时施焊时应按对接接头拟定预热温度。
5) 根据施焊环境温度拟定预热温度。操作地点环境温度低于常温时 ( 高于 O ℃ ), 应提高预热温度 15~25 ℃ 。
(9) 定位焊必须由持相应合格证的焊工施焊 , 所用焊接材料 应与正式施焊相称。定位焊焊缝应与最终焊缝有相同的质量要 求。钢衬垫的定位焊宜在接头坡口内焊接 , 定位焊焊缝厚度不宜 超过设计焊缝厚度的 2/3, 定位焊缝长度宜大于 40mm, 间距 500~600mm, 并应填满弧坑。定位焊预热温度应高于正式施 焊预热温度。当定位焊焊缝上有气孔或裂纹时 , 必须清除后重焊。
(10) 对于非密闭的隐蔽部位 , 应按施工图的规定进行涂层处 理后 , 方可进行组装;对刨平顶紧的部位 ,必须经质量部门检查合格后才干施焊。
(11) 在组装好的构件上施焊 , 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规定的参数以及焊接顺序进行 ,以控制焊后构件变形。
1) 控制焊接变形 ,可采用反变形措施 ,其反变形参考值见表
3.1.6.24 。焊接受缩量参见表 3.1.62-6 。
2) 在约束焊道上施焊 ,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再焊时应对已焊的焊缝局部做预热解决。
3)采用多层焊时,应将前一道焊缝表面清理干净后再继续施焊。
焊缝收缩量 表3.1.6.2-6
结构类型
焊件特性和板厚
焊缝收缩量(mn)
钢板对接
各种板厚
长度方向每米焊缝0.7;
宽度方向每个接口1.O
断面高小于等于
四条纵焊缝每米共缩0.6,焊透梁高
1000mm且板厚小于25mm
收缩1.0;
每对加劲焊缝,梁的长度收缩0.3
实腹结构及
断面高小于等于
四条纵焊缝每米共缩1.4,焊透梁高
焊接H形钢
1000mm且板厚大于25mm
收缩1.0;
每对加劲焊缝,梁的长度收缩0.7
断面高大于1000mm的
四条纵焊缝每米共缩0.2,焊透梁高
各种板厚
收缩1.0;
每对加劲焊缝,梁的长度收缩0.5
屋架、托架、支架等型
接头焊缝每个接口为1.0;
格构式结构
椅架
搭接贴角焊缝每米0.5
实腹柱及重型楠架
搭接贴角焊缝每米0.25
板厚小于等于16mn
直焊缝每个接口周长收缩1.0;
环焊缝每个接口周长收缩1.O
圆筒形结构
板厚大于16mm
直焊缝每个接口周长收缩2.。;
环焊缝每个接口周长收缩2.0
(12) 因焊接而变形的构件 , 可用机械 ( 冷矫 ) 或在严格控制温 度的条件下加热 ( 热矫 ) 的方法进行矫正。
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 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2)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 , 加热温度应控制在 900~ 1000 ℃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 700 ℃和 800 ℃之前 , 应结束加工 ; 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3.1.7 质量标准
3.1.7.1 主控项目
(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和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献、中文标志及检查报告等。
(2)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 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复验报告。
(3) 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 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 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 , 应按其产 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献的规定进行烘烧和存放。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熔记录。
(4)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 施工单位对其初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 后热解决等 , 应进行焊接工艺评估 , 并应根据评估报告拟定焊接工。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焊接工艺评估报告。
(6) 设计规定全熔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 内部缺陷的检查 , 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 , 应采用射线 探伤 , 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 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GB11345 或《钢熔化焊对 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323 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 T、 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 , 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 JBJ/T3034.1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 JBJA3034.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 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 3.1.7.1 的规定。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焊缝探伤报告。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 3.1.7.1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估等级
Ⅱ
Ⅲ
检查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估等级
Ⅱ
Ⅲ
检查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 :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拟定 :") 对工厂制作焊缝 , 应按每条焊缝 计算比例 , 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0mm, 当焊缝长度局限性 200mm 时 , 应对 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 对现场安装焊缝 , 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 条数计算比例 , 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0mm, 并应不小于 1 条焊缝。
(7)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一级、二 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 且一级 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检查数量 :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 且不应少于 3 件 ; 被抽查 构件中 , 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 且不应少于 1 条 ; 每条检 查 1 处 , 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检查方法 : 观测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 当 存在疑义时 , 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8)T 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规定熔透的对接和角对 接组合焊缝 , 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 t/4( 图 3.1.7.1a 、 b 、 c); 设计 有疲劳验算规定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 焊脚尺寸为 t/2( 图 3.1.7.1d), 且不应大于 10mm。 焊脚尺寸允许偏差为 0~4mno
检查数量 : 资料全数检查 ; 同类焊缝抽查 10%, 且不应少于 3条。
检查方法 : 观测检查 , 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3.1.7.2 一般项目
(1)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 ; 焊剂不应受
潮结块。
检查数量 : 按量抽查 1%, 且不应少于 10 包。
检查方法 : 观测检查 。
(2) 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解决的焊缝 , 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实验确 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 , 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 1.5 倍以 上 , 且不应小于 100mm 后热解决应在焊后立即进行 , 保温时间应 根据板厚按每 25mm 板厚 1h 拟定。
检查数量 :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实验报告。
(3)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表 3.1.7.2-1 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检查数量 :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 但不应少于 3 件 ; 被抽查 构件中 , 每一类型焊缝应按条数各抽查 5%, 但不应少于 1 条 ;每条检查 1 处 , 总抽查处不应少于 10 处。
检查方法 : 观测检查或使用放大镜、钢尺和焊缝量规检查 。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 (mm) 表 3.1.7.2-1
项目
允许偏差
缺陷类型
二级
三级
为焊满(指不
足设计规定)
≤0.2+0.02t,且运1.O
≤0.2+0.04t,且≤2.0。
每100.O焊缝内缺陷总长运25.0
根部收缩
≤0.2+0.02t,且运≤1.0
≤0.2+0.04t,且≤2.0
长度不限
咬边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两侧咬边总长度≤总抽查长度的10%
≤0.1t,且≤1.0,长度不变
弧坑裂纹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1.0
每1000.O焊缝不应超过1处
表面夹渣
深≤0.2t,长≤0.5t,且≤20.0
表面气孔
每50.O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 : 表内 t 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4) 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7.2 丑的规定。
注 :1.hf>8.Omm 的角焊缝其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规定值 1.Omm, 但总长
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 10% 。
2. 焊接 H 形梁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 , 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得低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 :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 且不应少于 3 件 : 被抽查 构件中 , 每一类型焊缝应按条数各抽查 5%, 但不应少于 1 条 ; 每条检查 1 处 , 总抽查处不应少于 10 处。
检查方法 : 用焊缝量规检查。
(5)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 , 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 ; 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 , 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 :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 且不应少于 3 件。 检查方法 : 观测检查 o
(6) 焊缝感观应达成 : 外形均匀 , 成型良好 , 焊道与焊道、焊与基本金属间过渡平滑 , 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 : 每批同类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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