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莲小学购买课程服务协议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新莲小学
乙方:深圳市潜念全脑开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课程服务(以下简称此课程或相应课程),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组成包括教务人员、教研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等成员的购买课程服务管理小组,负责乙方授课教师的资格审查、能力考核、教学记录等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授课教师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授课教师。
2. 甲方为乙方开展教学提供必备的办公条件和教学条件。
3.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课程服务,授课教师须具备相应学科教学资格和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胜任甲方对相应课程的需求。
4. 乙方授课教师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范,服从学校对课程内容、课时调整、课程进度等方面的教学安排,认真规范地完成教育教学各环节的工作。
5. 乙方授课教师在授课期间要辅助甲方完成教学相关内容的演出、比赛、排练任务,并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的排练。
6. 乙方授课教师每堂课要核对上课人数,认真统计学员考勤。上课期间,乙方授课教师不仅要完成专业技能技巧的基础授课任务,还要进行教学相关内容的精品节目排练,在学期结束时每一个班级要出一个成品作品,供甲方审核。
二、 协议期限
1. 此协议为短期协议,原则上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当前学期结束时自然中止。
2. 如甲方不再需要购买此课程服务,在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后,此协议终止。
三、 支付标准与结算方式
1. 乙方授课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和课程特点开展备、教、改、导等各环节的教学工作,甲方按照每课时 500元的标准付给课程服务费,由甲方按月计算总课时数,集中支付。
2. 如结算当月教学不满一个月的,根据甲方所统计的实际课时数结算。
3. 甲方以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课程费用,乙方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四、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告生效。
3. 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新莲小学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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