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安贷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签署并履行:
甲方(出借人):--------------------
证件号码:□□□□□□□□□□□□□□□□□□
乙方():
丙方():
乙方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市政府关于扶植中小企业的政策,同时出于共同打造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领先品牌的意愿,决定由乙方为甲、丙双方提供债权转让的居间服务。为实现风险把控、利益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咨询、财务规划、投资管理等服务,丙方就借款人推荐、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等服务达成一致,以兹信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出借人:指依照法律规定自主选择出借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的自然人;
1.2借款人:指有资金需求,通过丙方信审后,已对其出借资金的自然人或企业;
1.3债权:指在出借人与借款人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出借人拥有的全部权益,债权以人民币计价;
1.4信用保证保险:指对财务信用风险即借贷风险进行承保,补偿信用风险给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保险;
1.5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1.6提前还款:指在出借人与借款人借贷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借款人的本息偿还周期和金额等相关还款计划,借款人可能在协议规定的偿还周期结束前,在某一期将剩余本金提前偿还给出借人,从而使出借人的资金比约定的计划提前收回;
1.7支付机构:指依法取得营业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机构;
1.8托管账户:指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在合作的支付机构开设的托管账户;
1.9合作的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期限至2019年3月18日
1.10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期限至2019年3月18日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参考乙方推荐后拥有最终决定是否购买丙方债权的权利;
2.2甲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方式受让债权时,乙方、丙方会根据甲方选定的日期和要求向甲方发送《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供甲方选择确认。甲方对乙方、丙方提供的《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的债权及其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发送《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甲方在此承诺如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没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确认乙方、丙方提供的《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2.3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带来的利息收益
2.4甲方有权定期查看丙方提供的资金出借情况报告;
2.5甲方同意,如果其所出借对应的借款人有提前还款的需求时,甲方允许借款人依据约定进行提前还款,而无需在特别通知甲方;
2.6对于乙方、丙方基于推荐出借的需要而提供给甲方的借款人的个人证件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甲方确保仅用于出借参考,不向任何乙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甲方有义务为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及乙方、丙方的业务内容进行保密。如果甲方擅自、不恰当地向他人透露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或乙方、丙方的商业秘密,由此对借款人或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7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8甲方变更账户信息、通讯地址、电话等相关重要信息,须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导致自身受到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甲方进行服务;
3.2乙方有义务全程协助甲方完成既有债权的转让手续,并据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3.3乙方须对甲方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事物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3.4乙方所推荐的所有债权,应向丙方何核实债权的真实性,确保丙方提供的借款人真实存在,甲方购买债权后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否则乙方承担因该债权 债务关系不存在而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5乙方所推荐的所有债权,应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核实是否已做本息担保;
3.6乙方应妥善保存《资产管理咨询服务协议》及相关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为本协议存续期间及本协议终止之日起10年;
3.7丙方未履行回购义务时,乙方有权利代甲方向丙方发出《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要求丙方向甲方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合作的担保公司承担其担保责任;
第四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丙方确保向甲方推荐的债权在转让前尚无发生违约事件,尚无任何争议或纠纷发生;
4.2丙方确保向甲方转让的债权由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全额本息担保后,才向出借人推荐;
4.3丙方须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4丙方应当按照《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无条件进行回购;
第五条 债权转让协议签订方式
5.1乙方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于协议第八条中约定的日期向甲方推荐丙方的《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5.2甲方通过当面签署、传真签署、扫描签署或授权签署等方式直接与丙方签订《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第六条 资金出借与回收账户
6.1甲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资金出借与回收专用账户。甲方须确保如下账户为甲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
户名(与甲方姓名一致):--------------------
开户银行:--------------- 银行 ----------------- 分行---------------支行
账号:□□□□□□□□□□□□□□□□□□□
第七条出借款项的支付方式
7.1甲方通过“委托划扣”的形式进行出借款项的支付。甲方划扣账户与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资金出借与回收账户一致,甲方授权乙方委托依法拥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从甲方银行账户中代为划转出借金额,按时划转给债权出让人;
第八条 资金出借
8.1请在以下甲方选择的方式前方“□ ”内打“√”,不选择的前方“□ ” 内打“Χ”,不可留空白项;甲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准备好出借款项,并按如下日期足额将出借资金存入本协议第六条中甲方的账户。
出借方式
出借金额:小写
出借金额:大写
大写提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单季丰 出借金额:
¥---------
□双季丰 出借金额:
¥---------
□全年丰 出借金额:
¥---------
意向出借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8.2单季丰
8.2.1甲方该笔资金出借满3个月之日,丙方按照《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回购对价进行回购,甲方预期年化收益为9%(2014年6月30日前进帐客户预期年化收益为12%);
8.3双季丰
8.3.1甲方该笔资金出借满6个月之日,丙方按照《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回购对价进行回购,甲方预期年化收益为10%;
8.4全年丰
8.4.1甲方该笔资金出借满12个月之日,丙方按照《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回购对价进行回购,甲方预期年化收益为12%;
第九条 甲方回款风险的处理方式
9.1当借款人发生违约时,甲方选择如下方式处置回款风险:
由丙方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对债权进行回购;若丙方无力回购风险债权,则由融资担保公司立即代为偿付。
第十条 文件的安全保管
10.1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信贷文件原件,甲方委托丙方代为收取和保管。
保管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查阅或使用其出借所对应的借款人信贷文件,则可联系乙方,甲方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乙方配合到丙方处查阅,乙方丙方须予以配合;在甲方有合理的使用需求时,丙方应提供协议复印件以便甲方进行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 风险提示
11.1政策风险
因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因素引起的风险;
11.2系统性风险
当丙方无力回购债权且担保公司破产时,可能导致甲方资产损失;当丙方无力回购债权且合作的担保公司破产时,如合作的保险公司也无法承担信用保证的责任,则可能导致甲方资产逾期兑付;
11.3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而可能导致甲方资产损失的风险;
第十二条 税务处理
12.1甲方在资金出借、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乙方和丙方不负责相关事务处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诉讼法和律师费);如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4.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三方约定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如果甲方出现出借资产的继承或赠与,必须由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向乙方出示经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继承或赠与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经乙方确认后方予协助进行资产的转移,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乙方和丙方不负责相关事务处理;
15.2本协议的传真、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复印本的效力与本协议原件效力一致;
15.3本协议有效期1年,如期满协议任何一方没有提出解除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在每次协议到期时,如果三方需要对本协议版本进行修订,则在任何一方提出请求时,由三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版协议;
15.4三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5.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留一份;
15.6本协议由甲方签字,乙、丙盖章后,于文首所载日期生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要求,您需要抄录下列语句以确认接受上述内容:
“本人已经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相应权利义务,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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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
乙方:上海印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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