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转让协议(内部转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住所: 住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5、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
2、出资的部份,则第5款无效)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1、 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2、 支付方式:第三条 违约责任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协议。3、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