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硫酸购销合同
供方:大冶市华峰矿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鄂州市天信工贸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鄂州市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运输方式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运输
方式
单价(含
运费)
总金额
备注
硫酸
98
吨
50
(月供)
汽车
随行就市
结帐为现金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GB/T534-2002等级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汽车送货到需方货场。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供需双方过磅数量误差在千分之三内属正常,超出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质检部门质量证明书及磅单数量为准,如出现异议,需方应在收货后三天内书面提出,供方在收到需方提出异议的三天内给予答复。
七、提货方式:货到付款,供方硫酸出厂价按区域市场价随行就市,硫酸价格如有调整,供方以传真形式告知,需方在收到传真后24小时内必须回函。
八、供方硫酸出厂价格按市场随行就市,硫酸价格每月以传真形式告之,需方在收到传真后必须回函确认。
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需双方各种经营证件齐全。货物到达需方之前,所有安全问题由供方承担。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合同章后生效。
供方单位:大冶市华峰矿业有限公司 需方单位:鄂州市天信工贸有限公司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0714-8715653 电话:0711-5903366
日期:2014年6月1日 日期: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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