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磷矿产品购销合同供方: 福泉市牛场镇晨东矿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40825 需方: 福泉市众为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牛场 签订时间: 2014年8月25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磷矿石P2O530%吨20万吨275元/T5500万元备注:以上报价不含税。二、质量要求、技术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P2O530%。三、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从货款到账后开始供货,每批次1000吨。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矿山货场交货,运输和运输费用由需方自理。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供方地磅过磅,结算时以过磅为依据。六、包
2、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散装。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供需双方在供方货场抽样化验装车。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九、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需每次预付5000吨100%货款与供方。十、如需方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十一、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在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司法程序解决。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8月25日供方单位名称:福泉市牛场镇晨东矿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牛场镇蒋家院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钟平辉电话:13158346666需方单位名称:福泉市众为矿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牛场西北街开发小区法定代表人:袁万军电话:1333964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