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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312919 上传时间:2024-07-01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4.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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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协议 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协议提纲: 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络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本协议术语解释: .本项目:沈北新城项目 2.代理佣金:指甲方支付给乙方销售代理酬金; 3.成交客户:已经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客户; 4.买卖协议:指沈北新城《商品房买卖协议》; 5、平均底价:甲方规定乙方须完毕销售代理房屋最低平均销售单价。 6、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每套代理房屋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 7、成功销售:房屋销售以套为发售单位。购房者签订预售协议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后,该套房屋视为成功销售。若因甲方招商时进行甲方自行销售则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8、代销总价:协议单价乘以对应成功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乘积之和。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就本项目之独家销售代理共同到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物地址 .项目名称: 2.地址:沈北新城 第二条委托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前期项目定位,产品概念设计及开发提议。乙方提供项目定位汇报及产品要领设计开发提议汇报。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建筑面积共约 万平方米中约 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详细代理房屋清单见附件一; 、代理期限: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期限为本协议生效日至 年月日。 2、售前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各类房屋平均底价在正式对外销售之前双方共同约定。乙方根据对应平均底价制定相对单套底价,::正式对外销售之前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可在单套底价或者以上销售代理房屋。 甲乙双方应在开盘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预订书》、销售协议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商品房预订书》、销售协议样本与购房者签订协议,与协议样本有出入条款需经甲方委托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与购房者签订与协议样本不一致条款,并因此发生纠纷,该房屋已结取佣金由乙方返还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招致责任及损失赔偿。在销售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状况对预订书和销售协议样本条款随时提出变更或增删规定,乙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但甲方应将变更或增删内容提前10天告知乙方。 3、销售目:乙方在上述代理期限内,须完毕代理房屋成功销售房屋销售金额人民币 亿元。商业房屋销售指标安排如下: 阶段销售指标销售任务 协议生效日至 年月日 完毕协议代理销售金额 亿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完毕协议代理销售金额 亿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完毕协议代理销售金额 亿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完毕协议代理销售金额 亿元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代理佣金; 2.甲方负责项目财务、《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协议》签章,负责收取客户定金、预付款、房款及有关房地产税费; 3.负责办理本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所有文献; 4.须保证本项目有关资料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协助银行及买受人办理按揭手续; 5.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筹划方案,并提出改善意见,负责审定乙方报送销售方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及有关楼盘推广 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协议提纲: 资料; 6.项目在乙方代剪发售期间,甲方提供销售现场、洽谈桌椅、乙方驻场人员办公场所及有关设备费用。并提供保安服务。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准备事宜; 7.负责售楼处、样板间方案招标及施工、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 8.负责本项目户外媒体广告、模型、3D、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电视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制作及公布费用; 9.甲方保证支出本项目不低于2%合理广告宣传推广费用,详细金额由乙方提交推广方案预算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确定。如遇特殊状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0.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1.根据筹划需要在需要时可提供看楼专车接送客户到现场参观选购; 2.在委托代理期间甲方在公布本项目有关广告时附上乙方标志及名称; 3.甲方为本项目销售组建工作团体,总负责人为: ; 第四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向甲方收取双方约定代理佣金; 2.乙方承担参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总监、筹划、案场销售人员工资、销售佣金、交通费、住宿费用等,并承担售楼处现场办公费用。开盘、节假日、周末、房交会、展销会及促销期间安排增长人手,承担所派人员有关费用。 3.乙方负责在销售现场接待客户及提供征询,但要甲方合理指导和提议; 4.乙方负责筹划、营销汇报拟制,并在营销体系范围内,协助发展商进行指导有关合作单位完毕销售物料制作、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等工作;并应甲方规定,在约定期间内提交本项目商业部分营销筹划方案。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形象定位及参与评审项目VI系统设计,并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有关平面设计、现场包装设计、销售物料设计等工作,并在宣传推广物料制作过程中辅助发展商进行制作监控及制作效果监控; 6.乙方完毕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筹划及整合工作。在实行营销企划方案中公布广告、楼书和销售道具及一切营销推广设计、方案、活动等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公布,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若导致甲方损失应赔偿甲方所遭受所有损失。对于乙方提供营销方案中波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则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由甲方决定与否采用,若采用,则向该第三方支付对应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能将波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事项事先告知甲方,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若导致甲方损失应赔偿甲方所遭受所有损失。 7.乙方负责对项目整体销售人员进行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并负责项目所有销售人员工资、提成原则制定及发放,并有权对销售人员进行更换;负责对物业企业人员及企业有关人员进行销售知识培训; 8.乙方负责项目销售人员统一着装、销售说辞定制;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搜集工作,对本项目周围市场进行调查,同步根据本项目状况,进行分析研究筹划工作; 0.客户签订认购书后,乙方报甲方确认并签章,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订认购书后规定期间内填写《商品房买卖协议》,报经甲方确认后签订,并告知客户将首期房款及有关费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同步支付给甲方; 1.负责督促客户准时交纳有关费用;负责告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规定提交申请贷款所需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同步,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所有资料;做好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辅助完毕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 2.乙方在销售前应对销售状况及建设实际状况进行认真细致查对,严禁一房多售,不得未经甲方确认在协议中或以其他方式对购房者作出超过甲方确认销售口径承诺,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导致损失,且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同步,乙方应制定对应管理制度及销售方略,使乙方工作人员代理权限得到有 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协议提纲: 效控制,防止出现超范围代理、离职后仍被第三方认定有代理权等,如因乙方未做到有效控制而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代理销售中,若有超越甲方确认代理权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若导致甲方损失则应予以赔偿。 4.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本协议终止时止,于每周二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售报表、来电客户资料、来访客户资料,同步将整顿、搜集、登记已签订购房客户个人信息资料报送甲方;每月5日前提供前一月份总报表、市场销售及分析汇报; 5.协议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整体营销推广方案,经甲方书面承认后执行。 6.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本项目所在郑东区范围内或在郑州市区范围内对甲方有直接竞争其他开发商委托代理房地产项目;但在乙方完毕商业房屋人民币 亿元销售额后或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不受本条限制,可以承接其他发展商任何项目。 7.乙方为本项目销售组建工作团体,总负责人为: 。 第五条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佣金:在提供前期市场汇报前,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给乙方,作为乙方前期市场调研活动费用,汇报完毕之后再支付人民币5万元。 2.代理费: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为代销总价%;但若: ⑴协议生效日至 年 月日,乙方成功销售商业房屋销售额到达或超过人民币 亿则该段期间内对应成功销售商业房屋佣金按代销总价2%结算; 3.结算时间:甲乙双方同意,以套为单位结算。在开盘后次月起每月5号为成功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佣金结算日。 4.支付方式及条件: 甲方应在每月结算后来且收到乙方开具并提供同等金额符合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成功销售房屋80%应支付佣金;在完毕第三条第3款约定某个阶段合计销售指标后再支付应付佣金20%。 对于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者,甲方同意,对已成功销售且银行按揭贷款资料已由乙方按甲方或银行提供清单向购房者收齐并交付甲方,则视为该类成功销售房屋房款已全额到账。 对于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者,甲方同意,对已成功销售但银行按揭贷款资料未能由乙方向购房者收齐并交付甲方,以及对成功销售房屋,在收齐该类房屋按揭贷款资料后60天内房款仍未能全额到账,则自第61天视为该类成功销售房屋房款已全额到账。 5.乙方结算佣金条件为: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协议》,客户支付首期款。 6.甲方需按照上述规定期间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延迟支付,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7.商业招商费用:乙方按照所招商成功商家前两个月租金原则收取招商费用,乙方招商成功原则,是指乙方成功招商商家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并收取租赁费定金。 8.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后,乙方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销售部组建 .协议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1名;乙方指派驻场,筹划经理1名,筹划师1名,销售经理1名并配置销售人员6-8名。以上乙方人员名单需在协议生效日报甲方确认立案。在代理期限限届满,乙方需留守 名人员在甲方售楼处,处理遗留事项,,直至乙方所售代理房屋销售协议约定交房后来 个月方可撤回。 2.对于对于甲方签订本协议前已经有 名销售人员和 名筹划人员:该等人员劳动关系仍留在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在代理期限内,该等人员工资由乙方每月支付甲方;该等人员仅接受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工作制度;该等人员按乙方规定仅接受乙方考核,若考核不合格,乙方可退还甲方,乙方支付甲方该等人员工资总额对应减少;该等人员工资之外个人佣金按乙方规定执行。 3.项目经理、筹划人员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开始工作。销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于15日内所有组建到位,平常管理工作由乙方委派管理人员负责,但要甲方合理指导和提议; 4.如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更好为甲方服务需对项目组人员进行调整,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甲方承认状况下方可调换; 5.如乙方委派管理人员、筹划人员及现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或被客户投诉,或不符合本项目销售需要,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在7日内更换。如由于上述人员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发生额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七条协议解除 、代理期限内,乙方持续两次未完毕阶段性销售目,甲方根据第五公约定按乙方实际销售额度支付乙方佣金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间支付营销代理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规定甲方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代理期限内,乙方若有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则应赔偿甲方所遭受所有实际损失。 2、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责任和义务,守约方在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履行。守约方因本协议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3、如签订协议后,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代理,或在销售中途无端终止协议,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当期实际发生应付筹划、代理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沈北新城销售代理协议提纲: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终止本协议履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本项目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他方同意或应司法或行政机关规定,不得泄露给无关他人。 3、根据本协议规定发生告知和信息均采用书面形式。 4、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于 市签订本协议,以兹证明。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规定如有不一样,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企业 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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