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维修工程合同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l、工程名称: 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维修改造工程2、 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 喷淋系统 工程的维修改造调试施工,直至工程开通、合格。4、承包方式:总承包5、工程造价: 大写 叁仟壹佰柒拾伍 元整(小写:3175.00元整);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应给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电及有关材料存放场所)。施工当中
2、若遇到甲方负责的事项,甲方应及时解决,并做好施工交叉部分的协凋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2、乙方必须紧密配合施工,不得拖后腿。3、乙方在施工期间及时做好工程的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l、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工程款: 元整( )给乙方,管道维修、报警设备布线安装完毕后甲方预付工程款: 元整( )给乙方,工程余款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叁万 元整(¥30000.00)。四、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现行国家安装工程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若因安装不规范不合理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返工修复,直
3、至合格。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后,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否则即为违约,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经当地法院仲裁后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六、其它l、乙方施工人员进大楼施工,必须遵守大楼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困难,甲方制定出施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度,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条款与本合同一并实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