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 江 省 广 告 承 揽 合 同委托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湖州承揽方 签订日期:2017年1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1.1项目(媒介): 湖州 1.2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承揽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1.3发布地点:湖州交 1.4颜色: 无 1.5规格或材料: 无 1.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1.7其他要求:
2、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2.1广告费类别单价数量金额(元)备注微信设计、制作费 合计金额(大写)捌仟元整2.2结算方式和期限: 2.3承揽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4.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偿付违约金。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偿付违约金。4.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项规定办理。1、向 /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7.1本合同附件 / 件,名称: / 7.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委 托 方 承 揽 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广告业务员证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湖州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