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工程检测合同书合同编号: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签定地点:甲 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乙 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协议书2、合同特殊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双方往来传真5、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本合同协议优先于其他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着不一致或互相抵触之处,应按照上述的文件优先顺序进行处理。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工期:在施工工期内完成4、工程范围及内容:该工程所包含的所有无损探伤检测、光谱分析、硬度、测厚、金相分析和铁
2、素体检测。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五、合同类别及价款 1.合同类别: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如下a、X射线:元/片b:射线:元/片 (T30,元/片)c:超声波:元/米d:磁 粉:元/米e:渗 透:元/米f:光谱分析:元/件g:硬 度:元/点h:测 厚:元/点i:金相分析:元/点j:铁素体: 5元/点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七、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
3、字):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说明:本合同一般条款为通用条款,可能有部分内容不适用。如签订合同采用相关适用条款时,所采用条款即为合同的有效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价格。(3) “工程”是指发包人实施无损探伤检测的工程。(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与工程有关的辅
4、助服务。(5) “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发包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6)“承包人”是指承担检测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7) “项目经理”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派到项目中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8)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地点。(9)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3. 质量保证3.1.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4. 验收4.1. 施工现场验收4.2. 发包人有权提出在承包人作业过程中派人进行监理
5、,承包人有义务为发包人监理人员提供方便。4.3. 承包人应提供由当地质检部门出据的监检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5. 索赔5.1. 发包人有权根据发包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承包人提出索赔。5.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发包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费用。 (2)修补缺陷部分,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
6、质量保证期。5.3. 如果在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承包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承包人接受。如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发包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6. 延误工期6.1. 见合同特殊条款。7. 违约赔偿7.1. 见合同特殊条款8. 不可抗力8.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8.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
7、,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9. 仲裁9.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0. 违约终止合同10.1. 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承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发包人
8、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2)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11. 破产终止合同11.1. 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2. 转让和分包12.1. 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承包人应书面通
9、知发包人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3. 合同修改1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4. 通知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5. 计量单位 1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 适用法律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7. 合同生效1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
10、份。1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一、主要技术要求:1、本工程对接焊缝在焊后外观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损检测。甲方下达指令时均认为是在焊后外观检测合格后。2、焊缝射线照相检验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射线检测(JB/T4730.2-2005)标准执行,均达(甲方指令要求合格级)为合格。超声波探伤质量验收标准应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JB/T4730.3-2005)执行,均达(甲方指令要求合格级)为合格。磁粉检测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磁粉检测(JB/T4730.4-2005)标准执行,均达(甲方指令要
11、求合格级)为合格。渗透检测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渗透检测(JB/T4730.5-2005)标准执行,均达(甲方指令要求合格级)为合格。3、本工程所有检测均按照甲方下达的签章指令章为准。二、付款方式:1、乙方按甲方拨付的款项进度发放检测报告。三、其他1、乙方在接到甲方外观检测合格后下达的指令,在现场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及时到检测现场进行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次日早9点前将检测结果告知甲方;乙方在现场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接到甲方下达的指令,未及时到检测现场进行检测的,或在检测完成后规定时间内未将检测结果告知甲方的,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2、乙方在现场检测时,甲方应指派一名人员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乙方可以使用现场为安装搭设的脚手架,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现场为乙方提供所需电源插座,费用乙方自理。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产生的争议,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另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级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 乙方: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