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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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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颁发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告知(87)煤生字第665号 为了加强公司官禄,巩固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设备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营,适应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七三年颁发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进行了修订、补充。现将修改后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颁发给你们,并自颁发之日起执行。一九七三年颁发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即行废止。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涉及固定设备、运送设备、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四册,各单位应组织负责机电设备管理、运营、操作的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报部,以便进一

2、步补充完善。 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其它设备和老旧杂设备的完好标准,各直属煤炭工业公司、直管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可参照本标准精神自行制订,并报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九日编 制 说 明 一、为了提高煤矿公司的机电设备全面管理水平,减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成安全、经济、合理运转(行),促进煤矿生产建设的发展,在一九七三年原燃料化学工业部颁发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的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文献及煤矿的实践经验编制出本标准。 二、本标准作为评估煤矿矿井设备完好的依据,设备检修出厂验收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的原

3、则规定是:1、零部件齐全完整;2、性能良好,出力达成规定;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4、设备环境整洁;5、与设备完好有直接关系的记录和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四、由于矿井小型电器及电缆等对矿井安全的重要性,也列入本标准范围。 对现用的老旧杂设备和本标准未涉及设备的完好标准,由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直属煤炭公司、直管矿务局自行制定,并报部备案。 五、各类设备完好标准的通用部分,列为各分册的第一部分,检修时要对其有关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六、本标准所用的计量单位、符号、术语等统一按法定新标准编写。 七、本标准由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四省煤管局组织部分矿务局编写草稿,由山东省煤管局负责汇总和整理成

4、初稿,并发到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川、陕西、贵州煤管局和东煤公司、开滦、大同、淮北、淮南、平顶山矿务局等单位组字讨论,收集修改意见,然后由部组织东煤公司、山东煤管局、淮南、埠新、沈阳、通化矿务局和煤炭工业设备管理协会的有关同志对初稿及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和整理,到通化矿务局组织有经验的同志进行座谈讨论后定稿的。 本标准虽然多次谈论和审查,仍难免有不妥之处,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时,可随时提出意见报部,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八、本标准解释权属煤炭工业部。 九、为便于使用,本标准以合订本和单行本两种形式出版。单行本涉及以下四种: 固定设备 运送设备 采掘设备 电气设备 固定设备 1 通用部

5、分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1.1.2 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3 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长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1.1.4 稳钉与稳钉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 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 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的5%(钩头键不涉及钩头的长度)。1.2 联轴器 1.2.1 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6、:表1-1-1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类型外形尺寸端面间隙两轴同轴度径向位移倾斜()弹性圆柱销式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0.51.2齿轮式2502505005009004771212180.200.250.301.2蛇型弹簧式2002004004007007001350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240.100.200.300.501.2 1.2.2 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2.3 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20%。键和螺栓不松动。 1.2.4 蛇形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10%。1.3 轴和轴承 1

7、.3.1 轴 1.3.1.1 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展。 1.3.1.2 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0.2,如轴的绕度较大达不到此规定期,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 滑动轴承 1.3.2.1 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或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c,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2 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表1-1-2 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 mm轴颈直径最大磨损间隙 5080801201201801802502503153154004005000.3

8、.0.350.400.500.550.650.75 1.3.2.3 轴颈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120的接触弧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1.3.2.4 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1.3.3 滚动轴承 1.3.3.1 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1.3.3.2 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1.3.4 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表 1-1-3 轴承温度轴承类型允许最高温度滑动轴承合金瓦65铜 瓦75滚动轴承75 1.3.5 轴在轴承上(涉及减速器)的振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表 1-1-4 轴

9、在轴承上的振幅转速(rmin)1000750600500允许振幅(mm)0.130.160.200.25 1.4 传动装置 1.4.1 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平皮带轮为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1.5mm,当中心距大于500mm时为2mm。 1.4.2 两皮带轮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1.4.3 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皮带无破裂。运营中不打滑,跑偏不超过皮带轮边沿。 1.4.4 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项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运营中不打滑。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 减速

10、器和齿轮 1.5.1 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接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规定,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油压正常。 1.5.2 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规定。 1.5.3 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15%。 1.5.4 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表 1-1-5 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齿轮类型接触斑点分布精 度 等 级6789渐开线圆柱齿轮按齿高不小于(%)按齿高不小于(%)50(40)7045(35)6040(30)503040圆弧齿轮(跑合后)按齿高不小于(%)按齿高不小于(%)

11、5590508545804075住:括号内数值,用于轴向重合度0.8的斜齿轮。 1.5.5 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1.5.6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5.7 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 “五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 静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接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

12、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1.6.2 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接合面不漏风。运动接合面的泄漏距100mm处用手实验,无明显感觉。 1.6.3 不漏水 静止接合面不见水,运动接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 不漏汽 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接合面不漏汽;运动接合面的泄漏距200mm处用手实验,无明显感觉。 1.6.5 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营。 1.7 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起动控制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 安全防护 1.8.1 机

13、电设备和机房(峒室)内外也许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合,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1.8.2 防火措施 a、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 涂布 1.9.1 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1.9.2 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兰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1.9.3 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 基础 1.10.1 机座与混凝土不得互相脱离。

14、 1.10.2 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1.10.3 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1.11 记录资料 1.11.1 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实验和整定记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1.11.2 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固,保持清楚。 1.12 设备环境 1.12.1 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1.12.2 机房(峒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1.12.3 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 照明 照明装置符合安全规定,并有足够亮度2 重要提高机 (含滚筒直径2m

15、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及以上提高人员、物料的提高机) 2.1 滚筒及驱动轮 2.1.1 缠绕式提高机滚筒和摩擦式提高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深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1.2 双滚筒提高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机灵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2.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的规定。 2.1.4 钢丝绳的检查、实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实验记录。 2.1.5 对多绳

16、摩擦轮提高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 深度指示器 2.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转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2.2 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不大于350。 2.3 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4 信号和通讯 2.4.1 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全,清楚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50、358、3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4.2 司

17、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电话。 2.5 制动系统 2.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转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5.2 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2.5.3 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不小于5mm;闸衬磨损余厚不小于3mm。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但是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5.4 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允

18、许全行程的3/4。 2.5.5 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处不大于2.5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mm;盘形闸不大于2mm。 2.5.6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规定进行实验。实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5.7 油压系统不漏油,储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2.5.8 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1的规定:表 1-2-1 液压站压力振摆值和残压

19、MPa设计最大压力Pmax8816指示区间0。8Pmax0。8Pmax0。8Pmax0。8Pmax压力振摆值0.20.40.30.6残 压0.51.02.6 安全保护装置 提高机除必须具有煤矿安全规程第392、第393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有下列保护: a、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局限性不能开车的闭锁;、 b、换向器闭锁; c、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d、高压换向器栅栏门闭锁; e、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实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2.7 天轮及导向轮 2.7.1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辐

20、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7.2 有衬垫的天伦和导向轮,衬垫固定应牢固,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2.7.3 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表 1-2-2 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 mm直 径允许最大径向圆跳动允许最大端面圆跳动一般天轮及导向轮多绳提高导向轮500030005000300064410865432.8 微拖装置 2.8.1 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1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2.8.2 亚齐系统不漏气,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3 一般绞车 3.1 滚筒 3.1.1 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3.1.

21、2 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规定。 3.1.4 钢丝绳的检查、实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3.2 深度指示器 3.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转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指示准确。 3.2.2 有断轴断销保护。 3.3 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指示对的可靠。 3.4 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全,准确可靠。 3.5 制动系统 3.5.1 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转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3.5.2 闸轮无严重磨损,闸

22、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mm。 3.5.3 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但是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3.5.4 施闸手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3.5.5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按第401条的规定进行实验。 3.5.6 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 安全保护装置 绞车应具有下列4项安全保护装置,并要进行定期整定实验,保证灵敏有效。 (1)防止过卷和过放; (2)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4)减速警铃。 3

23、.7 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4 重要扇风机 4.1 机体 4.1.1 机体防腐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4.1.2 机壳接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4.1.3 轴流式通风机。 4.1.3.1 叶轮、轮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3.2 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4.1.3.3 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1。 4.1.4 离心式通风机 4.1.4.1 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可靠。 4.1.

24、4.2 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如无规定应符合下述规定: a、搭接式: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1/100;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3; b、对接式: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5。 4.1.4.3 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4.4 叶轮应保持平衡,可以停在任何位置。 4.2 反风装置,风门 4.2.1 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4.2.2 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4.2.3 钢丝绳固定牢固,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距内部超过25%。 4.2.4 导绳轮转动灵活。 4.3 仪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4.4 运转与出力 4.4.

25、1 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4.4.2 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风压情况下,风机效率不低于设计效率的99%。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4.5 设备环境 4.5.1 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暖,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4.5.2 风道、风门无杂物。 4.5 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5 水 泵 5.1 泵体和管路 5.1.1 泵体无裂纹。 5.1.2 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管内径的2.5%。 5.1.3 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 重要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

26、心部分在下。 5.1.4 水泵轴向窜量符合有关技术文献规定,部分多级泵参见表1-5-1。单级水泵轴向窜量不大于0.5mm。 5.1.5 盘根但是热,漏水不成线。 5.1.6 正空表、压力表指示对的,每年校验一次。 5.2 闸板阀、逆止阀、底阀 5.2.1 齐全、完整、不漏水。 5.2.2 闸阀操纵灵活,动作可靠。 5.2.3 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和堵塞。不漏水,自灌满引水起 表 1-5-1 D型泵轴向容量 mm水泵型号平衡盘组装后正常轴向窜量允许最大轴向窜量80D30100D45150D30200D432D0D65250D4012GD20012.023.023.524.035.046

27、.035.03.56.05.06.07.08.08.05min后能启动水泵。无底阀水泵的引水装置应能在5min内灌满水启动水泵 5.3 运动与出力 5.3.1 运转正常,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5.3.2 水泵主闸阀应能所有敞开。 5.3.3 电动机温度正常。 5.3.4 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测定记录有效期一年。 5.3.5 吸水高度不超过水泵设计允许值。 5.4 资料 泵房内有排水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6 空气压缩机 6.1 机体 6.1.1 气缸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气。 6.1.2 排气温度,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 6.1.3 阀室无积垢和炭

28、化油渣。 6.1.4 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弹簧压力均匀。气阀用水实验,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营状态,盛水连续3min,渗水不超过5滴为合格。 6.1.5 活塞与气缸余隙一般不得大于表1-6-1的规定,或符合有关技术文献的规定。 6.1.6 十字头滑板运转时无异响,滑板与滑道间隙不超过生产厂设计规定的两倍,参见表1-6-1。 6.2 冷却系统 6.2.1 水泵符合完好标准。 6.2.2 冷却系统不漏水 6.2.3 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a。 6.2.4 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 6.2.5 中间冷却器及气缸水套要定期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6.2.6 中

29、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表 1-6-1 目前煤矿使用较多的几种空压机重要间隙min空气压缩机型号一级气缸余隙二级气缸余隙十字头滑板顶间隙内外内外1-10/81-20/81-40/81-100/84L-20/8L5.5-40/85L-40/8L8-60/77L-100/81.53.01.73.03.05.02.54.01.22.21.82.62.53.51.52.53.05.01.53.01.73.03.05.02.54.02.03.02.63.22.53.52.03.03.05.01.53.02.04.03.05.02.03.01.22

30、.21.31.92.05.01.52.52.54.51.53.02.04.03.05.02.03.02.03.02.22.82.05.02.03.02.54.50.120.250.210.1480.150.420.150.250.2500.3450.210.340.1420.2600.1400.627 6.3 润滑系统 6.3.1 气缸润滑必须使用压缩机油,其闪点不低于215,并应通过化验,有化验合格证。 6.3.2 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6.3.3 曲轴箱一般应使用机油润滑。假如曲轴箱能进入气缸的,必须使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3.

31、4 气缸以外部位的润滑,用油泵供油压为0.10.3MPa。润滑油必须通过过滤,过滤装置应完好。 6.4 安全装置与仪表 6.4.1 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活可靠,每年校验一次。 6.4.2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风包必须装有安全阀。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其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每年校验一次。 6.4.3 在风包主排气管路上应安装释压阀,动作压力要高于工作压力的0.20.3MPa。 6.4.4 压力调节器灵敏可靠。 6.4.5 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灵敏可靠。 6.4.6 空气压缩机应有断油保护或断油信号,灵敏可靠。 6.4.7 安放测量排气温度的温度计,其套管插入排

32、气管内的深度不小于管径的1/3,或按厂家规定。气缸排气口应装有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 6.5 风包、滤风器与室内管路 6.5.1 空气压缩机的进出风管和风包每年清扫一次,天天运转时间短的可适当延长。 6.5.2 风包要有人孔和放水阀。 6.5.3 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期不大于三个月。金属网滤风清扫后,应涂粘性油,粘度为3.34.0E,不许用挥发性油代替。油浴式滤风器应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6 运转与出力 6.6.1 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置应与电气启动系统闭锁。 6.6.2 运转无异响及异常振动。 6.6.3 排气量每年要测定一次,在额定压力下,不应低于设计值的90%。

33、 6.6.4 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7 锅 炉 7.1 锅炉本体 7.1.1 制造、安装符合锅炉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零部件完整齐全。 7.1.2 锅筒、汽包、水管、汽管、烟火管、联箱等受压元件无变形、无裂纹和严重腐蚀。封头、炉胆,受热管束不变形,人孔、手孔及阀门的连接密封良好,不漏水、不漏汽。 7.1.3 锅炉受热面(涉及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予热器等)内部水垢不超过1mm,采暖锅炉每个采暖期清扫一次,供汽锅炉每半年清扫一次。辅助受热面完整,无烧损。 7.2 炉壁、炉膛、烟道 7.2.1 炉壁严密,无裂纹、无变形、炉膛、前拱、后碹、档火墙无塌陷、无洞裂。绝热性能

34、良好。炉墙骨架和炉筒吊挂横梁等无弯曲、裂纹。 7.2.2 燃烧合理,无正压运营现象,燃烧设备完整,运转良好,炉排无缺损,链条炉排布拱起、不跑偏。烟道、烟管无漏烟,无堵塞,闸门开闭灵活。 7.2.3 锅炉热效率达成规定规定:蒸发量(t/h)热效率(%)441010606570 7.3 安全附件、管道、阀门 7.3.1 锅筒、集箱、省煤器、过热器等都应安装安全阀,蒸发量0.5 t/h的锅炉锅筒上至少要安装两个,其启动压力要符合国家锅炉监察部门的规定。 7.3.2 安全阀零部件齐全,并有防松动、防飞脱装置和通至安全地点的的排汽管、泄水管。 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使用期间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实验,每月进

35、行一次汽动实验。 7.3.3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刻度应为工作压力的1.5至3倍,表盘直径要大于100mm,在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前要有三通旋塞,并有存水弯管,其内径使用钢管时不小于10mm,使用钢管时不小于6mm,使用期间每半年冲洗一次。 压力表不漏汽,表针不跳动。每年应校验一次。 7.3.4 每台锅炉(热水锅炉除外)应装两个独立的双色水位计(蒸发量0.2t/h的可以装一个),工作可靠,水位清楚,有最高、最低水位标志,有防护罩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蒸发量大于2t/h的锅炉必须装设高、低水位警报器。水位计与锅筒之间的水管,内径不小于18mm。水位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视,

36、并挂负责人名牌。 7.3.5 烟囱有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低于10.每年雷雨季之前应测定一次,并有测定记录。 7.3.6 闸阀齐全合格,连接锅筒和分汽缶的每根蒸汽母管上应装两个蒸汽闸阀,其间应装有 通向大气的输水管和阀门,其内径不小于18mm。 在锅炉给水管上应设止回阀和截止阀,截止阀应装在锅筒和回阀之间。 在锅筒和节煤器等处应设放汽阀、放水阀(排污阀),并便于操作。蒸发量大于1t/h或工作工作压力大于0.7Mpa的锅炉,每台应有独立的 排污管和两个串联的 排污阀,灵活可靠。根据水质不同拟定排污次数,但没班排污不少于两次。7.3.7 管道、阀门应有明显标志,阀门开关灵活,保温良好,无漏泄。7.

37、3.8 热水锅炉筒的 进出口要有温度计、压力表;供水管最高处要有集汽装置和放汽阀以及超温警报器、安全阀,回水管要有恒压装置和除污器;无汽化、汽塞现象。 7.3.9 煤、水、电、汽计量仪表(装置)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每半年校验一次。7.4 给水、除尘及其它辅机 7.4.1 给水设备配备合理,运转正常,能充足保证锅炉用水。根据锅炉和水质情况,设有软化解决设施,并正常使用。锅炉水质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7.4.2 给煤、出渣、鼓风、引风等设备配备合理,零部件齐全完整,各部螺丝紧固、润滑、密封、绝缘等情况良好,运转正常,工作环境整洁。7.4.3除尘器无破裂,无孔洞,接合严密。锁气器灵

38、活可靠。烟尘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7.5照明 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处有足够的照明。房内有安全电压电源,能安装行灯,便于对隱闭处进行检查。7.6记录资料 有锅炉使用许可证。 有汽、水管道、阀门布置示意图。运送设备 1通用部分1.1紧固件 1.1.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1.1.2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长长度。1.1.3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重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帽)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规定;螺母止动

39、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丝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旋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1.1.4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少于两个螺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1.1.5键不得松动,建和键槽之间彼得加垫。1.2轴和轴承1.2.1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营时无异常振动。1.2.2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211的规定。1.2.3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表211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mm轴承或轴承内径滑动轴承(顶间隙)滚动轴承圆锥滚动轴承调整值允许值30505080801201201801802500.25

40、0.300.350.400.500.200.250.300.35-0.050.120.060.140.070.17-0.200.250.30- 1.3 齿轮 1.3.1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1.3.2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1.3.3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超过齿高的1/3,齿长1/2。 1.3.4 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15%; 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 1.3.5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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