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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309990 上传时间:2024-07-0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0.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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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不良担保贷款管理,理顺和完善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和处置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担保贷款,是指按照我公司担保贷款质量分类管理规定,认定结果为次级、可疑与损失类的客户担保贷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担保贷款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担保贷款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的过程,包括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处置管理、责任认定与考核等各环节。我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不良担保贷款的牵头管理部门。第四条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统

2、计和反映不良担保贷款分类认定、尽职调查、减值准备计提及使用、清收处置、费用摊销、损失问责等各环节工作情况。(二)精细管理。通过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技术的创新和完善,不断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实现不良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三)尽职追索。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及时、合理地运用多种方式向借款人、反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追索。(四)优化处置。不良担保贷款处置过程中要处理好加快处置与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关系,通过处置时机选择、处置方式比较与定价机制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不良担保贷款的最佳处置。(五)依法合规。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和清收处置全过程,均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和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操作,防范操作风险。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不良担保贷款。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法律事务部牵头负责不良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业务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法律事务部牵头负责全公司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制定本公司不良担保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监测、分析、报告全公司不良担保贷款和清收处置情况,审查、审批本公司的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项目,做好不良担保贷款诉讼清收、委托清收、以物抵债及呆账核销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开发、管理和维护不良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二)业务发展部负责本公司担保贷款质量分类系统维

4、护,负责对不良担保贷款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搜集客户收入及财产相关信息,分析客户偿债能力,制定清收处置方案,逐户做好客户不良担保贷款的日常管理、催收及处置工作。配合法律事务部做好本公司不良担保贷款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三)法律事务部门按照诉讼案件转授权规定,负责本公司不良担保贷款依法清收相关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审查意见。(四)业务发展部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集团关联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查询借款人、反担保人在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贷款归还、最新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查找追收线索和处置信息。(五)计划财务部负责不良担保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工作。第八条 公司部门及岗位之间应密切配合,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

5、做好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第三章 分类认定与移交第九条 不良担保贷款分类认定按照我公司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正常担保贷款转为不良担保贷款以及不良担保贷款转为正常担保贷款后,均应办理担保贷款移交相关手续。转为不良担保贷款的,原则上要在业务发展部进行责任评议后1个月内移交到法律事务部(或相关岗位人员,下同)管理;转为正常贷款的,原则上要在转为正常贷款1个月内移交到业务发展部(或相关岗位人员,下同)管理。第十一条 担保贷款移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实施。 第十二条 担保贷款实行按户移交。对同一客户既有正常担保贷款又有不良担保贷款的,暂不移交。第十三条 正常担保贷款转为不良担保

6、贷款的移交程序:(一)业务发展部提交不良担保贷款移交报告、责任评议相关资料以及档案资料清单(不涉及具体档案移交,下同)。1.不良担保贷款移交报告的内容:借款客户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生产经营、现金流量等;我公司担保贷款情况,包括担保贷款发放与收回、反担保人、抵(质)押物存在的瑕疵(如有)、主债及担保诉讼时效等;贷款及客户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与缺失情况;担保客户是否存在注册(或项目)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情况;不良担保贷款成因与面临风险因素分析;已采取的资产保全与追索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工作的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责任评议资料包括不良担保贷款责任评议报告(复印件)及相关资

7、料。3.档案资料清单包括所有入档资料明细。(二)法律事务部对照档案资料清单对客户档案(由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逐一进行核对,重点对借款合同、反担保合同、抵(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对有瑕疵的,业务发展部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出具相关书面说明。法律事务部组织展开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攥写尽职调查报告(具体要求见本办法第五章相关内容)。尽职调查报告连同业务发展部提交的不良担保贷款移交报告、责任评议资料、档案资料清单及相关说明(如有)等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存档,完成不良担保贷款移交。第十四条 不良担保贷款转为正常担保贷款移交程序为:(一)法律事

8、务部提交贷款移交报告和档案资料清单。1.贷款移交报告内容:担保客户基本情况、我公司担保贷款及反担保情况、清收转化不良担保贷款的措施、成效以及对今后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建议等。2.档案资料清单包括所有入档资料明细。(二)业务发展部对照档案资料清单对客户档案逐一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法律事务部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出具相关书面说明。业务发展部进行实地调查,重点对客户经营、我公司担保贷款风险情况进行调查,查找担保贷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调查报告连同风险管理部门提交的移交报告、档案资料清单及相关说明(如有)等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存档,完成担保贷款移交。第

9、十五条 担保贷款移交完成前,各相关部门对拟移交担保贷款的管理责任不变。业务发展部与法律事务部要加强配合,避免因移交影响担保贷款管理相关工作。担保贷款移交后,及时将移交资料清单、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录入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第四章 日常管理第十六条 担保贷款形成不良后实行移交管理制度,即公司在贷后管理岗位(部门)和风险管理岗位(部门)之间移交,实行换手管理。第十七条 实现不良担保贷款管理责任制。公司合理设置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岗位,配备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人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岗位人员是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与清收的直接责任人,其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对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负领导责任。第十八

10、条 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应围绕不良担保贷款催收、主债权与担保权利维护、现场检查、信息搜集、统计监测、重要事项报告等工作开展,按要求做好资产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信息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第十九条 实行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工作备忘制度。以工作日志、会议纪要、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等方式记录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和报告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记录内容要入档留存。第二十条 做好不良担保贷款尽职催收和追索,积极维护我公司债权。(一)根据不良担保贷款到期、逾期及担保贷款反担保、抵(质)押情况,选择采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催收函/通知书、律师函(附授权委托书)、公证催收

11、、实地上门、委托清收(合作催收)、诉讼(仲裁)等各种可能的方式及时向借款人、反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催收不良担保贷款本息,督促相关方在催收通知书签章后做回执留存。(二)对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拒绝在催收通知书上签章的,可具体情况采取公证送达、依法诉讼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对有必要或必须采取诉讼(仲裁)方式进行追偿的,应按照我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诉前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风险部门向法律部门提交起诉申请和相关资料;法律部门对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进行审查,按规定进行诉前论证,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要避免胜诉后收回资产可能性极小、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效益、单纯为保持诉讼时效的诉讼或

12、以诉讼代替日常催收与追索。(三)密切关注不良担保贷款诉讼时效、反担保、抵(质)押担保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资产查封、续封期限、资产冻结期限、申报债权期限等,及时主张权利,确保我公司债权及相关权利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一条 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担保贷款风险变化情况。(一)根据不良担保贷款及客户情况,每月至少对借款人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欠缴税款及职工工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更、工商登记、股权结构、或有负债、涉诉案件等影响我公司债权安全的重大情况,及时反映贷款风险变化,提出风险化解的建议。(二)加强对担保贷款抵(质)押物的管理、使用以

13、及抵(质)押擅自处置或重复抵(质)押给其他债权人。(三)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防范企业逃废、悬空我公司债权。(四)对借款人、反担保人主体资格丧失,隐匿、转移和毁损资产、抽逃资金等行为要及时报告,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追查,通过行使抵押权收回贷款,落实还款责任。第二十三条 做好信息搜集,及时掌握客户风险信息。(一)及时了解公司借款人股权结构、股本金额、控股股东、股票市值的变化、重要事项公告等情况。(二)密切关注集团客户、家族企业、控股公司、担保公司等关联企业的最近动向;关注客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遵纪守法等相关情况,防范客户因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

14、贷款风险。(三)多渠道搜集、查找借款人、反担保人存款、贷款及信用记录等相关信息。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PCRS)功能,查询借款人、反担保人相关信息,为不良担保贷款处置决策提供参考。(四)加强与监管部门及金融同业合作,掌握其他债权人对借款人、反担保人采取的维权措施及效果等相关信息。第二十四条 按照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不良担保贷款减值准备各相关工作。第二十五条 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时将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工作中获取的数据、信息等相关资料完整录入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充分利用系统的信息查询、数据生成、风险提示等功能,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电子化管理水平

15、。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测。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不良担保贷款统计监测工作:(一)业务发展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信贷资产质量分类,为管理信息部门统计不良担保贷款数据提供支持;(二)管理信息部门负责汇总不良担保贷款数据,同时负责对外信息披露;(三)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全公司不良担保贷款余额增减、不良担保贷款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全面掌握资产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第二十七条 分析报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本公司不良担保贷款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不良担保贷款基本情况、地区和客户结构情况、不良担保贷款清收转化情况、新发生不良担保贷款成因分析、不良担保贷款变化趋势预测、贷款损失及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分析报告应做到数据

16、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分析合理、科学,措施及时、有效。第二十八条 档案管理。不良担保贷款档案管理纳入全公司担保贷款业务档案管理体系。各类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项目申报案卷,应以原件归档。还款免息、以物抵押、呆账核销等各类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项目申报案卷,以项目申报原卷归入担保贷款业务客户档案保全类管理。第五章 尽职调查与估值第二十九条 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是以某一时点的不良担保贷款为基数,从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我公司担保贷款、抵(质)押、反担保情况、不良担保贷款处置、影响受偿的其他因素等方面,对不良担保贷款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担保贷款现状,掌握借款人,反担保人的有效资产和偿

17、债能力,揭示不良担保贷款清收潜力。第三十条 尽职调查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6月末、12月末相关数据)。对新发生的不良担保贷款,应在不良担保贷款移交前完成尽职调查,对出现重大情况的客户应随时调查;对已确定清收处置预案的,视预案具体实施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及以上)调查。必要时,组建公司相关人员参加的调查小组。第三十一条 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采取现场调查与非现场调查想结合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或有负债、涉诉案件、债务人还款意愿、贷款抵(质)押物情况等。(一)对维持经营客户,以调查客户生产经营,可偿债

18、现金流为主,充分利用已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对外公布报表等信息。(二)对处于停产半停产情况的客户、报表数据存在严重问题或无财务报表客户,应通过走访借款人和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主管部门、控股股东,以及当地工商、税务、法院、房地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实地调查,查找可处置的有效资产。重点调查房产、土地类资产及对外投资等。第三十二条 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完毕后,应逐户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逐一明确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偿债现金流、有效资产与负债、需优先清偿债务、担保抵(质)押物评估情况,以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效性等尽职调查信息,满足不良的款估值需要,并为不良担保贷款处

19、置方式的选择和处置时机的确定提供参考。调查报告应附必要的调查表格、客户财务报表、相关情况说明等。尽职调查相关信息,应按要求录入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第三十三条 不良担保贷款调查相关人员,应保证尽职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第三十四条 不良担保贷款估值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不良担保贷款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内部估算的过程。不良担保贷款估值除考虑债务责任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和偿债意愿,以及抵(质)押物权属、价值等因素外,还要考虑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等相关因素影响。第三十五条 对处置预案已经有权部门审批、明确具体处置方式的不良担保贷款,处置

20、预案预计的不良担保贷款回收或转化金额即为不良担保贷款估值结果;对尚未确定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处置预案的,采用假设清算与现金流折现相结合的方法估值。第三十六条 假设清算方法是在假设企业清算偿债情况下,给予企业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剔除不能把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和实际不必要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优先受偿权,分析测算我公司不良担保贷款在某一时点从借款人、反担保人、抵(质)押物变现等所获受偿金额,尽而估算不良担保贷款价值的方法。现金流折现法是指在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现金流和可偿债资金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和期限计算偿债资金现值,估算不良担保贷款价值的方法。某客户不良担保贷款估值:A =A1

21、+A2(1-)其中,A1为假设清算法测算的不良担保贷款价值;A2为现金流折现法测算的不良担保贷款价值;为客户破产清算的可能性,其数值在0,100%之间,具体由测算人员确定。例如,在估值时点客户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则取值为100%。A=A1.第三十七条 不良担保贷款估值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在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完毕后进行。不良担保贷款估值由公司发起,利用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的相关资料通过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估值。估值结果报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估值)岗初审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不良担保贷款估值实行双人测算、交叉复核与关系人回避制度。第三十八条 不良担保贷款估值结果可用于研究制定不良

22、担保贷款处置预案,分析评价不良担保贷款的最终处置结果,整体测评不良担保贷款损失状况,并可作为贷款分类形态调整、减值准备计提的参考。第三十九条 不良担保贷款尽职调查数据与估值信息是我公司的商业秘密。为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第六章 处置管理第四十条 不良担保贷款处置是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综合运用各种清收、转化、处置方法和手段,以实现不良担保贷款回收、风险化解以及损失核销的全过程经营行为。第四十一条 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处置执行以下制度:(一)审处分离。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处置与项目审查、审批相分离。(二)集体审议与授权审批。采用以物抵债、呆账核销、委托清收等不良担保

23、贷款处置方案时,均须经集体审议并严格按授权审批。(三)关系人回避。在不良担保贷款催收、现场检查、处置方案制定、报批及实施过程中,与借款人、反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不得干预或影响他人决策。(四)招标选定中介机构。在选聘评估、审计、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时,若不涉及我公司商业秘密且对项目处置无负面影响,原则上要由公司统一采取招标或其他方式择优选定,并根据中介机构工作绩效定期评议和调整。(五)项目小组。对不良担保贷款处置过程中涉及的调查、处置商谈、预案制定与实施等各环节,均须由两人以上(含)共同完成。对处置难度大、额度高、情况复杂的项目,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六)风险报

24、告,在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发现侵害或影响我公司合法权益的各种行为或风险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逐级报送。对符合重大分先时间范围的事项,按照风险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第四十二条 处置方式的选择。应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原则,综合考虑借款人、反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和意愿、抵(质)押物变现及担保贷款风险情况,合理分析、综合比较、择优选择。不良担保贷款处置可选择一种或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加快处置进度、降低处置损失。在同等条件下,现金清偿优于非现金清偿。要结合实际,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不良担保贷款处置方式和手段。采取创新方式处置不良担保贷款的,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第四十三条 不

25、良担保贷款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转化、以物抵债、削债型债物重组、呆账核销以及符合政策制度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等。第四十四条 现金清收,即通过借款人、反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追偿,以货币资金方式收回不良担保贷款本息的行为。现金清收包括银企协议清收、诉讼清收、行使抵(质)押权变现清收、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清算清收等。第四十五条 重组转化包括贷款重组与企业改制。根据公司贷款重组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不良担保贷款可进行重组。凡在我公司有融资余额的客户,在实施改制前,公司均须将客户改制方案按规定报批。第四十六条 以物抵债,即当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偿还债务时,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

26、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时,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反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时,经我公司与债务人、反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反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作价抵偿我公司债权的行为。实施以物抵债应优先选择易保值、易变现的资产,尽快实现处置回收入账,有效落实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第四十七条 削债型债务重组,即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经债权人与借款人、反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减免和重组后能如期偿还剩余债务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对借款人减免部分本息,重新确定借款人、借

27、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品种、还款方式等的债务安排。第四十八条 呆账核销,即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不良担保贷款本息债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批并使用相应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冲销的行为。呆账贷款核销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提供符合核销认定条件的确凿证据。要严格执行呆账核销保密制度,对未依法终结债权与债务关系的贷款继续追索。第四十九条 转化及其他,处置结果为不良担保贷款转出。主要包括客户偿还积欠本息带动剩余部分贷款本金形态上调等情况。第五十条 不良担保贷款处置可选择一种或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加快处置进度,降低处置损失。在同等条件下,现金清偿优先于非现金清偿。结合实际,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不良

28、担保贷款处置方式的手段。采取创新方式处置不良担保贷款的,须报公司审批。第五十一条 不良担保贷款处置过程中,对尽职调查、估值、与各相关方初步商后谈,能够明确不良担保贷款处置方式、工作措施、实施计划及不良担保贷款本息预计损失情况的,应制定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预案,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或实行备案管理。第五十二条 处置预案内容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我公司贷款及拨备计提、处置方式选择和比较、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预计处置损失(或债权清偿情况)等,重点说明处置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第五十三条 处置预案制定。原则上,单客户不良担保贷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之间的,处置预案由分管部门制定

29、;客户不良担保贷款余额在300万余(含)以上的,处置预案由公司制定。对新发生的不良担保贷款,在交接完毕后应尽快制定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预案。但因各种原因,暂不能制定较完善处置预案的,应根据借款人及不良担保贷款实际制定相应的资产保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工作计划,及时向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四条 处置预案报批。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预案应通过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报批。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对不良担保贷款处置预案进行审核,逐户提交相关的审查小组或委员会审议,并按规定权限审批。第五十五条 处置预案报备。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处置预案审批权限实行报备制度:(一)担保贷款客户已进入破产程序且不涉及破产重整、破

30、产和解或贷款客户已经公司同意列入政策性破产名单的。(二)我公司已同意客户贷款重组的。(三)预计处置预案实施后不良担保贷款本息无损失的。(四)对已审批的处置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处置预案优于原预案的。(五)根据我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诉讼清收且不涉及还款免息、以物抵债等处置方式的。第五十六条 处置预案调整。对客户生产经营变化、处置预案实施前提条件改变以及清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要适时调整处置预案,并按规定报批或报备。第五十七条 处置预案实施。处置预案批复后应尽快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小组,落实责任制度。处置预案实施过程中,涉及以物抵债、还款免息、重组转化、呆账核销等具体业务的,要

31、按该业务的审批权限和业务管理办法要求报批。第五十八条 不良担保贷款处置回收的款项,在优先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应按照先本后息顺序据实入账,并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对核销后尚具有追索权的呆账要及时转入“帐销案存资产”科目核算。第五十九条 案例分析。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信息,根据处置金额、回收率、处置方式不同,及时总结处置经验,全面分析损失原因,揭示信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千万元以上不良担保贷款处置完毕后,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清收处置情况,形成具体案例分析报公司。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六十条 建立不良担保贷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不良担保贷款考核,重点考核整体不良担保贷款水

32、平和不良担保贷款回收情况,以不良担保贷款率指标考核总体资产质量、以不良担保贷款现金清收率与拨备节约金额考核不良担保贷款回收水平、以不良担保贷款迁徙率考核风险结构状况、以担保拨备覆盖率考核风险抵补能力等;对担保质量劣变负有管理责任的客户经理,按照不良担保贷款管理责任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问责。加大相关人员薪酬分配与不良担保贷款及其清收处置的挂钩力度,对不良担保贷款清收处置的有功人员和部门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相应奖励。第六十一条 实现不良担保贷款责任分析报告制度。不良担保贷款形成后向风险管理部门移交前,应由贷后管理部门编写不良担保贷款责任分析报告,对不良担保贷款形成的原因和责任人进行分析和报告,并

33、将此分析报告作为移交要件提交风险管理部门;对于预计将形成重大损失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贷款还应在报告中提出责任追究的初步方案,并同时移交内控合规部门进行处理。第六十二条 实行不良担保贷款损失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对已形成的担保损失,在申报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损失列支前,均须由计划财务部牵头,业务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参加进行不良担保贷款损失责任认定、经认定存在主观责任的,应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规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一)风险管理部组织开展不良担保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应对担保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以及不良担保贷

34、款清收处置各环节进行合规检查和责任认定,包括对不良担保贷款责任分析报告进行再确认。不良担保贷款处置方案,由公司股东会进行责任认定。(二)风险管理部门在审查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损失列支等业务时,须将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责任人处理相关文件作为审查内容之一。第六十三条 实行不良担保贷款相关责任人登记查案制度。建立不良担保贷款损失相关责任人汇总登记台账(包括责任人姓名、岗位及职务、违规违纪事实、所受处分等);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不良担保贷款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情况登记造册,留档备查。第六十四条 监督检查。风险管理部要将不良担保贷款管理纳入内控检查范围,明确监督检查程序、环节和重点,根据不良担保贷款的风险状况及年度工作重点,牵头相关业务部室统筹安排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风险管理部门要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完善风险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全公司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第六章 附 则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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