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经理聘用合同甲 方:乙 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为餐饮部经理(兼总厨),并签订如下合同:一、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为 年。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如双方愿意续约,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如有一方不愿意签合同或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乙方职责和权利1、组织管理厨师队伍和厨房,包括洗涤、仓储、清洁卫生、买菜等后厨的一切工作。2、参与招聘和培训服务员,主持菜肴出品的服务员培训和出品推销。3、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和有关饮食、卫生、饭店管理的规定和规范。4、每月必须推出三款以上的新菜肴,
2、并提交成本分析单。5、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确保工作安全和工作之余的生活财产安全,并确保文明、规范工作。6、确保本部门员工身心健康,健康上岗。7、接收顾客投诉和相应的经济处罚。三、甲方职责和权力1、领导协调乙方,为乙方配备必须数量的服务员、收银员、销售员,辅助乙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食宿条件。3、每月15日按时支付乙方上月工资。4、依照国家规定、行业规范和考核条例,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四、乙方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甲方对乙方实行基础工资制,岗位工资奖励。服务员、收银员、销售员、采购员、所有员工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1、乙方基本工资为陆仟元/月(前十个月实发工资伍仟元
3、整、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2、岗位奖励工资,所有开销除外,在10万至15万元的纯利润奖励12%,在15万至20万元以上的纯利润奖励20%。五、安全事故责任1 、乙方作为该饭店的管理者,在工作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和管理好饭店的财产安全。2、如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原价赔偿损失。3、乙方在工作中或工作意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不续签,双方均需提前三个月文字通知对方。2、合同期中,一方需自行中途终止合同,也必须提前三个月文字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3、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定,达到甲方考核条例中的开除、辞退情节,按条例规定办理,可以中途随时终止合同。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甲 方:乙 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