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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专业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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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3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2023年防洪工程 监理规划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内容提纲: 总则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资金控制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协议管理的其他工作 协调 工程质量评估与验收监理工作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信息管理 监理设施 监理实行细则编制计划 其他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目 录 一、总则 3 二、工程质量控制 12 三、工程进度控制 22 四、工程资金控制 25 五、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31 六、协议管理的其他工作 33 七、协调 36 八、工程质量评估与验收监理工作 39 九、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43 十、信息管理 43 十一、监理设施 45 十二、监理实行细则编制计划 45 一、总则 本规划是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2023年防洪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献,各项监理工作必须遵照《规划》制订的原则执行。 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2023年防洪工程 工程地点:高新区浒墅关镇 本工程为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2023年防洪工程,分三个标段,一标段:黄花泾闸站新建工程;二标段:浒东运河驳岸和清淤工程;三标段:黄花泾驳岸加固除险和浏沽泾清淤工程,三干河闸进行改造。施工内容包含河道疏浚、挡墙修复、新建河道挡墙,闸站启闭机改造和闸站新建。重要工程内容如下: 三干河闸改建工程:重要分为节制闸闸门改造、新建泵站两部分。 节制闸改造:工程等级为III等,地震防烈度为VI度。 浏沽泾清淤工程:重要是和祥闸站~沪宁铁路东侧清淤工程,全长1050米。本工程为干水疏浚的施工方法,需在河道两侧修筑围堰,设计标准是河道内淤泥所有清除到硬土层,河道内的沉船及垃圾等杂物需要清除干净。淤泥要运到业主指定的排泥场,施工方根据清淤河道到排泥场的距离,设立合理的运泥方案。 浒东运河驳岸工程:本工程位于浒墅关镇浒东运河,配套景观实行驳岸工程,驳岸分为新建驳岸及老驳岸改建两项,按类型分五种型式驳岸类型,型式一、四、五为新建驳岸,型式二、三为改建,驳岸型式一长390米,驳岸型式二长271米,驳岸型式三长232米,驳岸型式四长54米,驳岸型式五长460米,驳岸总长1407米。驳岸土方开挖量22488 m3,回填量为15638m3。 黄花泾驳岸就加固除险工程:本工程位于黄花泾北岸,全长660米,共分为三种加固型式:型式一位于桩号AK0+000~AK0+175、AK0+185~AK0+540、AK0+600~AK0+660,全长590米,加固方式为在原挡墙压顶上部新增C25素砼挡土块至▽5.5m(吴淞高程体系,下同),内侧修筑大堤,宽3米,顶高程为▽6.0m;型式二位于桩号AK0+540~ AK0+600,全长60米,加固方式为拆除破损的挡墙至▽3.5m,上部新建矮挡墙至▽5.5m,内侧修筑大堤;型式三位于桩号AK0+175~ AK0+185,全长10米,加固方式为拆除原挡墙压顶,上部重新浇筑压顶及挡浪墙,挡浪高程为▽6.0m,内侧不修筑大堤。 黄花泾闸站工程:黄花泾闸站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安杨河南端入黄花泾处。建筑物采用节制闸与泵站相结合的型式,2台2m3/s泵站+8米节制闸,泵站位于河道西侧,节制闸位于东侧。工程建设内容:安杨闸站一座及上游连接段挡墙,设计规模:8米节制闸和4 m3/s流量泵站,工程等级为III级,主体部分分为3级水工建筑物,河道挡墙等次要部分为4级水工建筑物。工程采用钢筋砼整体坞式结构,节制闸采用下卧式平面钢闸门,配单台液压启闭机,泵站采用2台800QZ-160双向潜水轴流泵。闸站位置已建挡墙需拆除,闸站建成后对损坏处进行原样修复,新建挡墙采用重力式砼结构,上下游设钢筋砼护坦。 2、工程项目重要目的 质量目的:合格 协议造价: 一标段:0000万元;二标段:0000万元;三标段:0000万元 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53天 一标段:153天;二标段:153天;三标段:153天 3、工程项目组织 建设单位:苏州市浒墅关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一标:中亿丰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二标:苏州创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标: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苏州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按委托监理协议约定,本工程的监理范围为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2023年防洪工程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涉及工程所有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议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文明管理,并按协议规定协助分部工程验收,出具阶段验收报告和督促承包商整理上交技术文献、竣工档案资料等。 5、监理重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2)本工程经业主批准的《监理大纲》、监理招标文献、施工招标文献、设计文献、施工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投标文献等。 3)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协议和监理委托协议及其它有关协议。 4)苏州高新区河道管理相关规定。 5)规范、规程和标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3) ˜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评估规范》DB32/T2334.1-202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评估规程》(SL176-2023)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90) ˜《水闸施工规范》(SL27-2023) 6、监理组织 为了保证枫桥街道河道整治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完毕预计目的,监理好本工程,本公司组建相应的监理班组,监理机构人员担任职务及进退场计划如下表: 时 间 监理人员姓名 拟担任职务 备 注 工程开工前~工程竣工 孔祥东 总监理工程师 水工建筑 水土保持 工程开工前~工程竣工 缪培富 水工专监兼总监代表 水工建筑 工程开工前~工程竣工 朱星芳 测量专业 监理工程师 工程测量 水土保持 工程开工前~工程竣工 曹江勤 机电设备安装 实验监理工程师 机电设备安装 实验 工程开工前~工程竣工 吕金晶 监理员 土木工程、实验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行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献。 1.2 拟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1.3 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1.4 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1.5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1.6 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1.7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1.8 签发进场告知、协议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告知、暂停施工告知和复工告知等重要监理文献。 1.9 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10 主持解决协议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献。 1.11 主持施工协议实行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协议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协议条款做出解释。 1.12 规定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13 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献并监督其实行;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解决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解决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14 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协议项目竣工验收,参与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15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6 检查监理日记;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协议文献和档案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2.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行细则。 2.2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2.3 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2.4 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2.5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献及其质量情况。 2.6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7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解决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献。 2.8 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2.9 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2.10 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2.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解决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2.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估工作和验收工作 2.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记 2.13 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碰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2.14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3)、监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3.1 核算进场原材料质量检查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3.2 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3 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行过程情况。 3.4 检查和记录计日工情况,核算工程计量结果。 3.5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贯彻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3.6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记和实验室记录。 3.7 核算承包人质量评估的相关原始记录。 3.8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9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纪录。 7、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 (1)依据监理协议组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献、施工协议文献和监理协议文献。 (3)编制监理规划。 (4)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5)编制监理实行细则。 (6)实行施工监理工作。重要监理工作程序可参照附录C执行。 (7)整理监理工作档案资料。 (8)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参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交接和档案资料移交。 (9)按协议约定实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10)结清监理报酬。 (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献资料和设施设备。 8、监理工作重要制度 8.1技术文献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裉据施工协议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献以及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猎施、度讯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献,均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行。 8.2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 8.3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毕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 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8.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得付款。 8.5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涉及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与。会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协议工程开工前举行,会议重要内容涉及: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沟通相关信息;进行初次监理工作交底;协议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现场负责人参与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毕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毕时限。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会议专题可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征询等方面。 (4)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会议的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8.6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机构应立即指示承包人采用有效紧急解决措施,并向发包人报告。 8.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制度。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献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8.8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上述报告的内容可参照附录D编制。 8.9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有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协议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二、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内容 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内容重要是监督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行和改善,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协议约定,对施工质量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工艺方法和施工环境等质量要素进行监督和控制,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协议约定,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承包人的现场组织机构、重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对无证上岗、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可规定承包人暂停或严禁其在本工程中工作。具体如下: 1.1事前控制 1.1.1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现场代表应组织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规定,以督促承包单位按图施工。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 1.1.2监理工程师应对各承包单位在采购重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规定后书面通报业主,在征得业主批准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由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时,应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订货并参与业主对该设备安装质量的共同验收。 1.1.3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白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规定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规定的不能使用。 1.1.4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1.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由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后予以签认。 1.2、事中控制 1.2.1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及时检查或审核各分包单位提交的质量记录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1.2.2项目监理部应规定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干实行。 1.2.3 项目监理部应按质量目的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做好工作日记,认真做好资料记录和数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专题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业主及承包单位。检查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规定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经常进一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规定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告知,规定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2.4项目监理部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保证承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应以整改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承包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申请表。未经验收合格,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2.5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凡因施工因素需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拟定后提出设计修改告知,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业主认可后交承包单位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核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业主反映。 1.2.6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施工现场,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测,达成预控为主,及时发现,初期解决,防止漏检和误检。其重要检查内容如下: l 是否按照设计文献、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l 是否使用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l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l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规定、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l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l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1.3事后控制 1.3.1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工程暂停令。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也许导致质量事故或已经导致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规定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规定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3.2对需要返工解决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解决方案,项目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解决过程和解决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就将完整的质量事故解决记录整理归档。 1.3.3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解决有关单位间对施工质量有交叉影响界面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使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达成规范、设计和协议规定的质量规定。 1.3.4按规定的质量评估标准和方法,对完毕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 1.3.5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承包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献及施工协议,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的程序如下: 当单位工程达成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毕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所有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和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就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对需要进行功能实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实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参与;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实验报告单; 监理工程师就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经项目监理部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业主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在竣工预验收合格基础上,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报请业主拟定组织竣工验收的日期和程序,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规定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与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整理工程项目监理文献资料,按规定编目、建档。 2、质量控制制度 2.1通过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实行的旁站监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2.2加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质量控制,注重对易引起渗漏、冻融、冻蚀、冲刷、气蚀等部位的质量控制。 2.3规定承包人按施工协议约定及有关规定每完毕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复核。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评估未经监理机构复核或复核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工序)的施工。承包人应有具体地自检记录,特别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重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估。 2.4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工艺方法、施工环境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检查。 2.5需进行地质编录的工程隐蔽部位,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进行地质编录,并及时告知监理机构。 2.6由于承包人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以及施工设备或其他因素也许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导致质量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指示,规定承包人立即采用措施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对规定承包人纠正问题的解决结果进行复查,并形成复查记录,确认问题已经解决。 2.7当发现施工环境也许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人采用消除影响的有效措施。必要时规定其暂停施工。 2.8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遗留问题监理机构应进行具体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2.9参与工程设备的安装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承包人按照施工协议约定和工程设备供货单位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 2.10按施工协议约定和有关技术规定,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设备启动程序,并监督承包人进行工程设备启动与调试工作。 3、质量控制措施 3.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工作制度,贯彻质量控制的责任。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3.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对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常检查施工情况,出现和也许引起质量问题的尽早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规定,及时做好各类签证、评估资料。 (1)审核设计图纸及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和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3)检查工序、部位的施工质量(巡视、旁站、平行检查和验收): ①对建筑工程原材料进行检查、抽样检查; ②复查水准点、测量放样的对的性以及控制点。平面放样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点按设计施工图中的坐标复核工程的中心位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点复核工程各部位的高程; ③重点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实行旁站; ④上道工序竣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进行抽检复验。未经监理签署合格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⑤在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整改告知单;在承包人不及时进行改善的情况下,发出质量问题告知书,直至由总监签发停工令。 (4)参与或组织专家论证会。 (5)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估。 3.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协议措施: 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协议规定质量规定的拒付工程款,同步形成质量信息的文字、报表、图象资料。 三、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内容 1.1监理机构应在协议工程开工前依据施工协议约定的工期总目的、阶段性目的和发包人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规定,并书面告知承包人。 1.2监理机构应规定承包人依据施工协议约定和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分年度编制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机构审批。 1.3根据进度控制需要,监理机构可规定承包人编制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以及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机构审批 2、进度控制制度 2.1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批程序制度 1)承包人应按施工协议约定的内容、期限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规定,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机构。 2)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毕审查并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3)根据监理机构的修改意见,承包人应修正施工总进度计划,重新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在审查中,可根据需要提请发包人组织设代机构、承包人、设备供应单位、征迁部门等有关方参与施工总迸度计划协调会议,听取参建各方的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形成结论性意见。 2.2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制度 2.2.1监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实际施工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了实质性偏离时,应指示承包人分析进度偏差因素、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机构审批。 2.2.2当变更影响施工进度时,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施工协议约定解决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事宜。 2.2.3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涉及总工期目的、阶段目的改变,或者资金使用有较大的变化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发包人批准 2.3 督促施工编制进度计划 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规定施工单位作出月、周计划和具体的安排,根据作业计划核算工程所需的各种相关材料及工时,还应涉及设备订货及供货计划、劳动力、机具等规划。 2.4检查月进度计划执行制度 按照月进度计划,监理人员督促检查各种相关设备材料,机具等能否满足计划进度规定,一旦发现问题,责成施工单位指定解决方案,限期贯彻。 2.5对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除工程例会上讨论施工进度计划外,为了保证分部或单元工程的施工进度,必要时召开专门工期进度会议,进行进度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分析计划完不成的因素,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 2.6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安排,尽也许减少互相干扰,以保证项目顺利实行。 3、进度控制措施 3.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贯彻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3.2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审查进度计划和投入的资源,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长同时作业的施工面,合理组织安排现场施工资源,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及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3.2.1 规定承包人根据协议的规定,编制施工实行计划,并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同时重点审查施工方案、措施的准备情况,使其人力、物力(重要是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适应性)满足其所制订的进度规定,提出意见。 3.2.2在施工过程中规定承包人上报实际周进度、实际月进度与下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3.2.3施工中碰到重大困难和障碍时,应专门研究,尽快解决以利工程进展。 3.2.4组织召开监理周会、月会,对承包人进行督促、指导,使其进度计划能顺利完毕。 3.2.5对进度实行动态控制,定期采用“对比法”检查施工进度,将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检查分析,假如进度偏差较小,应在分析其产生因素的基础上采用有效措施,解决矛盾,排除障碍,继续执行原进度计划;假如通过努力,的确不能按原计划实现时,再考虑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即改变施工安排或适当延长工期。若业重规定加快工程进度或工期提前,则应修改原计划进度目的,拟通过工期优化来实现。 3.2.6定期地、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材料,监理工程师同时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并按规定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完毕的工程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3.3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如施工单位不能在协议工期内竣工,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协议规定向业主支付误期补偿费。 3.4进度控制的协议措施: 按协议规定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保证工程总进度的规定。 四、工程资金控制 1、资金控制内容 1.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协议工程付款计划。 1.2监理机构应建立协议工程付款台账,对付款情况进行记录。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协议工程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协议工程付款计划调整建议。 2、资金控制制度 2.1工程计量审核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协议约定完毕原始地形的测绘,并审核测绘成果。 2)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报验单和有关计量资料后,监理机构应在协议约定期间内进行复核,拟定结算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当工程计量数据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可规定与承包人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规定参与复核,监理机构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结算工程量。 3)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告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联合计量。 2.1.1经监理机构签认:属于协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发包人批准的变更项目以及计日工。 2.1.2所计量工程是承包人实际完毕的并经监理机构确认质量合格。 2.1.3计量方式、方法和单位等符合协议约定。 2.2预付款支付制度: 2.2.1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申请后,应按协议约定核查承包人获得工程预付款的条件和金额,具有支付条件后,签发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监理机构应在核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同时,核查工程预付款应扣回的额度。 2.2.2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的材料预付款申请后,应按协议约定核查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条件和金额,具有支付条件后,按照约定的额度随工程进度付款一起支付。 2.3工程进度付款制度: 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协议约定期间内,完毕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批准后签发工程进度付款证书,报发包人。 2.4变更款支付制度:变更款可由承包人列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机构审核后列人工程进度付款证书。 2.5计日工支付制度: 1监理机构经发包人批准,可指示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行零星工作或紧急工作。 2在以计日工方式实行工作的过程中,监理机构应每日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 2.6竣工付款制度: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毕对承包人提 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批准后签发最终结清证书,报发包人。 2.7最终结清应符合下列规定: 2.7.1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毕对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批准后签发竣工付款证书,报发包人。 2.7.2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未能就最终结清的名目和金额取得一致意见,监理机构应对双方批准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只有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得到解决后,方可签发最终结清证书。 3、资金控制措施 3.1经济管理措施 3.1.1开工前,对所有横断面进行复测,核查设计工程量,测量时监理旁站,必要时监理独立进行抽检,并审核所有测量资料,如误差较大,邀请业主代表和设计者共同参与、确认。 3.1.2强化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 A、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略有关计量和支付的协议条款内容,掌握计量支付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疑难问题,组织全体监理工程师集体讨论,避免计量工作中的偏差。 B、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施工单位的计量工程师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监理单位进行计量支付的程序和协议赋于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支付方面的权限及职责,达成统一思想、统一结识、统一原则、统一做法,以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利益。 C、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记录。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可靠依据。 D、制定监理部的计量支付程序,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监理内部逐级审查,层层把关。 E、审核承包人计量支付申请的三原则:一是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不支付;二是超过设计范围的工程(如超填、超挖、超尺寸等)不支付;三是未经业主审批的新增项目单价按暂定金额预付。 F、严格控制暂定金及计日工的使用。暂定金及计日工使用前,必须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并严格按协议条款办理。 G、按协议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以及合理计算拟定新的协议价格或调价幅度并据此予以支付。 H、审核承包人的钞票流量表,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具体的季度钞票流量表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的进度钞票流量曲线与计划的进度投资目的曲线,每月进行一次对比、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I、严格审查预付款的使用,按协议规定条款及时收回预付款。监理工程师严格掌握和控制承包方对预付款的使用,承包人要有足够的资料和证据,证明其预付款的使用是合理的。 J、认真审批计日工的使用,施工之前,必须经监理单位确认为本协议规定的额外工程,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批准,同时将每日安排的劳务表格报监理审核,工程竣工后两天之内将费用报表送监理审查签认。 K、根据协议条款,审查承包人出示的有关暂定金额的支出,及其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收据。严格控制暂定金额的使用。 L、对工程量具有隐蔽性的项目,除隐蔽前进行必要的检查外,事后还要采用有效的手段进行抽查,实事求是地予以计量支付。 M、审核承包商的工程决算书,对已完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签署监理认定的最终结算价。 N、制定监理计量支付工作流程,强化监理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杜绝腐败。 3.2技术管理措施 3.2.1熟悉和研究设计图,通过对工地的全面调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断进一步了解,对设计和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尽量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3.2.2严格控制变更设计,对任何工程变更,要认真审查和研究其必要性,非变不可的,对其方案作出经济比较,择优采用,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变更设计程序严格按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3.2.3施工过程中,采用计算机管理,及时收集资金使用、管理的信息,根据施工协议有关条款、施工图及对现场的进一步调查了解,对投资控制目的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措施,防止承包商索赔。 3.3协议管理措施 3.3.1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工作,对承包商申报单价的合理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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