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申报“*省”合同甲 方: 地 址:电 话: 乙 方:*公司地 址:电 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下,达成本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约定如下:第一条 委托事项:代理第 类第 号“ ”注册商标 20*年*认定申请。第二条 委托期限: 20* 年 月 日至认定程序完结截止。第三条 委托费用: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时向乙方一次足额支付委托费用人民币 整(小写: 元)。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该项事务的委托书;(二)甲方应按申报*省著名商标的规定在签约 * 内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相关材料清单; (三)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该委托事项
2、,甲方如有涉及促成该认定的事宜,有义务告知乙方; (四)甲方有责任参与须由甲方出面办理的相关事务;(五)甲方应支付该申报事项须交纳的其它规定的费用(牌匾费,证书费等);(六)甲方应将申报程序进程中的反馈及时告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按相关申报程序代理甲方办理该申报事宜; (二)乙方须告知并指导甲方收集准备申报该事项需要的相关材料;(三)乙方负责撰写该申报事项的相关文书; (四)乙方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成册,在前述正常履行情况下,于完成后 * 日内将完成后的申请报文件交付甲方;(五)乙方应对提交材料后的评定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如乙方在知晓申报进程情况后,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并
3、对其他还需进行接洽的事宜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方案。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甲方的义务条款,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导致甲方产生不利后果的,乙方将免代理费为甲方在次年重新申报一次*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如因实际因素未能达到当年认定审查条件或不可抗力产生的不利后果,乙方免责。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仲裁裁定解决。第七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合同的变更和补充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