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 合作项目:甲方专用汽车胎压监测器TPMS开发二、合作方式:1、按甲方提出产品的详细要求,提供模具开发所需全部资金,指定乙方为该型号产品的唯一供货商;2、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开发一套专用于甲方指定的胎压检测器TPMS接收主机的7寸显示屏,并只为甲方提供该型号产品,不得为第三方提供同型号产品三、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模具开发的全部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初步预算30000元,全部由甲方承担,不足部分另补2.甲方第一年订单数量应不少于1000套,且只把乙方作为
2、唯一指定供货商;后期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商定。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负责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及模具的开发方案制定 4. 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供货商,同时负责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5. 模具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拥有使用权及相关技术知识产权,模具使用权或所有权需发生变更,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同意方可,否则按违约处理四、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各类协议、专项技术、产品价格、销售政策,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一切资料双方均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3、因任何一方造成相关机密资料的泄密,泄密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要给对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五、其他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再提交申请仲裁机构或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