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初稿)甲方:安徽润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博乙方:上海鑫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宗旨:促进双方公司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软件平台能力,实现软件技术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二、合作范围:1.智慧教育社区站群(教育社群空间和门户网站集群) 2.智慧校园平台(优质教育资源群和教育信息公共管理平台)3.开放对接第三方产品4.平台营运三、合作方式及条件: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
2、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抢占更多教育领域市场。2.甲方根据项目需求,可以向乙方提出技术支持。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四、权力义务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五.利益分配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后,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
3、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项目,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七、其它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签定地: 签定地: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