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水机合作协议甲方:阳洲鑫园物业服务部 协议编号:乙方:净活健康水销售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为人民服务,提高生活质量,让广大群众喝到新鲜健康的活净水,共同合作推广自动售水机。由此达成以下协议:1. 甲方提供1平方米的位置供乙方安装自动投币售水机。2.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 100 元的管理费用,自投币售水机正式运营之日起向甲方交付。3. 甲方提供乙方电源和自来水水源,电费和水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机器内自带水、电表,乙方按甲方用水用电价格缴纳水电费用(电 0.821 元/度,水 6.21 元/吨)。如遇国家相关价格调整,按调整后价格执行。4. 甲方承诺自签约之日起,在该辖区内不再安装除乙方之外同类型
2、的自动售水机,如发现甲方有违约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不低于伍千元。5. 本协议自 2011年 ? 月 ? 日起至 2013 年 ? 月 ? 日止,为期 2 年。协议期满,如乙方需要继续经营,乙方有优先续约权。6. 自动投币售水机一经安放不再随意移动,如遇特殊原因或营业状况需要,需要拆移机器的,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无效。7. 自动投币售水机的所有权、产权归乙方所有。8. 自动投币售水机的日常维护与保洁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定期及时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所售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水卫生标准,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售水机相关部门检测报告交付甲方一套备案,如本机水质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在机器发生故障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9. 售水机正常运营中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组织和安排的促销宣传活动和计划,途中有必要协助乙方完成。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11. 未尽事宜,有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签订人: 签订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