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 铺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出租房(甲方):地址:代表人:承租方:(乙方):地址: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物业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约定,签订本合同。第一章 商铺的租赁 1.1 乙方租赁商铺具体区域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位于武汉市东西湖鑫城宜居项目商业街 14 层编号为 1-1 号的租赁商铺(以下简称“租赁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承租上述商铺。双方确定该租赁商铺按 9178.4 平米计租(以双方认可的建筑平面图为准),租赁商铺的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一
2、商铺租赁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1.2 经营项目 乙方将租赁商铺用于经营 医院 项目。 1.3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项目;未经甲方认可,不得将其承租的经营区域转租、分租于他人;甲方同意乙方合伙承租及合伙融资经营,但不得变更合同承租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第二章 租期和免租装修期 2.1 免租装修期从租赁商铺交付乙方之日起 天为免租装修期,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进场装修期间由甲方提供水、电设施,其使用空调、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按照甲方统一标准收取。 2.2 租期本合同的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和租赁费用自免租装修期满之日起计算。 2.
3、3 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愿继续租赁店铺经营,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并服从甲方统筹考虑,甲方批准同意后方为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三章 租赁费用、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费用 乙方租赁本合同项下的物业,需按照以下标准承担租赁费用。租赁费用包括租金、物业管理费。 (1)租金:租赁年度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米/月;其他约定: (2)物业管理费:甲方在租赁期第一年免收乙方物业管理费;在租赁期第二年开始按照商场统一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 10 元/平米/月;其他约定: 乙方及乙方的患者和家属陪同人员的停车费冲抵部分物业费 。 (3)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部
4、门要求,需要商户配备消防用品,接受消防培训等,由乙方按照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且该相关费用不包含于上述第(2)款的范围之内。 (4)双方其他约定: 3.2 支付时间乙方应与每个租赁 1年 届满至少15日前向甲方交付 下个的租赁费用。3.3 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付2000000 元(大写: 贰佰万元整 )作为履约保证金。(2)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业交清应付费用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以上保证金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租赁期满后30天6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转为乙方缴纳的租金。如乙方在合同租赁期限内
5、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其实际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如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限内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因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4 逾期付款违约金 (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计算公式为:逾期付款违约金=拖欠金额*3*拖欠天数 (2)乙方逾期三十天仍不能完全支付租赁费用和其他应缴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包括视为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第四章 移
6、交和装修 4.1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后,乙方应根据租赁商铺的现有条件进行设计、装修或改造,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时应文明施工,不得破坏包括消防系统和弱电系统在内的公共设施,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施设备及建筑结构的损坏,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2 乙方装修期间水、电、垃圾清运、垂直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交付一定的装修押金(此押金乙方承诺可以预交半年租金作为押金,到该交租金时间此押金自动转为租金)。第五章 其他费用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进户水、电、气、电话等设备(乙方自行报装),乙方租赁商铺内发生的用水、用电、用气、电话及其他一切费
7、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或缴纳上月的水、电费。具体的标准为: (1)电费根据电表读数按 元/度收取; (2)水费根据水表读数按 元/方收取; 如政府对上述任何一项公用事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同意甲方对以上收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第六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6.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对保修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保修设施的正常使用,甲方负责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将其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保修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在合同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合同期内仍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甲方应提前壹
8、个月通知乙方产权发生变更 6.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将租赁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其在租赁商铺内的一切商业活动遵守甲方统一管理的相关约定,遵守中国的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若因乙方的行为引起索赔、行政处罚、诉讼或刑事责任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章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解除本合同。 7.2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即被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
9、日内退场并交回租赁商铺,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第八章 租赁商铺交付使用及交还8.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并特别约定以下项目:(1)甲方必须确保在乙方进场装修前指导乙方主电缆和自来水到户;(2)甲方车位:免费提供20 车位给乙方专职人员使用,其余按管理成本价有偿为乙方提供足够的车位给乙方客人使用;(3)甲方必须确保在乙方进场装修前主体房屋及消防验收合格完毕并向乙方提供有效消防证件(乙方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如因甲方主体房屋和消防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进场装修及正常营业的一切乙方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必须无条件赔偿乙方无法按时进场装修及无法按时营业的
10、损失,相应的免租期甲方相应予以顺延和补偿。(4)如在装修期间,因甲方的消防问题带来的一切刑事、民事等责任以及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以及给乙方相应的赔偿及补偿(如消防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停工、停业带来的损失、人员拘留等等);8.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对消防设备、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移交,如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予 15 日内向对方解答。8.3、乙方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保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如期交还甲方。8.4、甲方应将商铺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商铺于乙方进场装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交付,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8.5本合
11、同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任一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的三日内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将租赁区域还给甲方。 8.6本合同届满自动终止或一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时,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还租赁商铺的期限内交还租赁商铺。若在合同约定七天的交还租赁商铺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搬走的物品及可移动设施设备,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甲方将有权进行任何处理,如产生费用甲方将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8.7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按以上约定收回租赁商铺,甲方不向乙方补偿任何装修费用。若有同行续租,能用得上的,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补偿一部分相关费用。 第九章 甲乙双
12、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9.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商铺,则免租期应相应顺延,如果无法交付而解除合同的,除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年度总租金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下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提供有效凭证下的合理维修费用,因此造成乙方经营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停业期间的经济损失;9.3、如甲方在乙方进场装修前主体及消防未验收完成合格或水电气等相关设施设备未能提供给乙方正常使用,则在验收完成或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前,乙方有权拒交房屋租金,且房屋租金免租期从验收完成或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
13、甲方负责承担,如赔偿不到位,乙方有权延迟交纳房租;另按迟延交付商铺的期限,每日按租金总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4、甲方必须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如因甲方公共消防设施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对乙方的处罚一律由甲方负责承担;9.5、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商铺:(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商铺结构的;(2)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内仍未修复的;9.6、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赁本商铺的,乙方如期交还,逾期归还的,每逾期壹日则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年租金的1%作为滞纳金;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申明条款 承租人在此申明:
14、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并对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10.2合同的生效 (1)法人客户: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自然人客户:经甲方核验乙方身份证件原件并复印备份后,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和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 10.3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壹 份。 第十一章 合同附件 11.1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租赁商铺平面图等资料。出租人(甲方): 承租方(乙方):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日期: 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