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
防
汛
制
度
汇
编
目 录
汛期矿领导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 2 -
汛期专人值守监控制度 - 3 -
汛期速报制度 - 5 -
防汛工作奖惩制度 - 6 -
矿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 8 -
“雨季三防”岗位责任制 - 14 -
暴雨停产撤人制度 - 17 -
汛期隐患排查制度 - 19 -
“雨季三防”会议制度 - 21 -
雨季防治水措施 - 23 -
雨季“三防”领导机构职责 - 25 -
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 27 -
矿井雨季巡视制度 - 28 -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止机制 - 30 -
暴雨洪水威胁矿井安全时撤人制度 - 35 -
汛期矿领导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贯彻并解决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值班管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严禁酗酒,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
2、值班人员下午下班后半小时内须到调度室填写值班考勤表,负责考勤的人员严格执行好考勤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3、值班人员须熟悉掌握各单位人员分布及工作情况,并与各工作地点保持通讯联络。
4、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休班时,必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再经矿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由值班矿长代签,否则按旷工解决。副矿级干部外出必须向董事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外出
5、矿井重要负责人实行在矿24小时值班制度,却有特殊情况外出公务时,必须请假,说明外出事由,得到允许后方可安排别人代替履行职责,自己外出公务。外出公务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所有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随叫随到,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严厉解决。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重要岗位及场合的巡查工作。发现情况立即采区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汛期专人值守监控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贯彻并解决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止(上级主管部门、防汛部门另有规定除外),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时段相应延迟;非汛期若碰到突发事件,雨季三防值班室应及时安排值班。
二、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
三、汛期值班值守领导重要负责上下联络,掌握雨情、水情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天汛情,做好当天记录,遇紧急情况偏大险情、实情,要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并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并提出应急解决方案的初步意见,同时将上级指令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
四、汛期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时间为24小时;每班人员负责本班接发电话;记录每日的天气情况、值班人员情况、降雨量、巡查等情况。当发生特大暴雨等突发情况时,由防汛领导组组长带领全体成员一同值班。
五、汛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细致工作,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和吃饭等任何时间不得有空挡,防汛值班人员值班前24小时内严禁喝酒。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若遇特殊情况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待替换人员到位并移交后,方可离开。
六、值班人员应准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解决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七、值班人员接班后,应掌握上一班次的汛情,并记录在案。8时完毕水情日报后,填写当天值班记录。
八、值班人员应做好接受电话的具体记录。内容涉及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及接受人员姓名等。需要请示解决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要有值班人员署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规定准确、清楚,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解决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值班有关领导,严禁积压迟延。值班值守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九、值班人员要熟悉个人职责,熟悉防汛工作流程和工作技术规定,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实行方法,熟悉天气预报、汛情实情的分析方法,遇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提出应急解决意见。
十、注意防火、防盗,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十一、对因喝酒误事、麻痹大意、汛情解决不妥而贻误防汛抢险时机导致损失的,将严厉解决,并追究值班值守领导和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汛期速报制度
一、汛期灾害灾情速报内容涉及: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因素;发生地质灾害涉 及范围,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采用的措施等。
二、汛期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解决。地质灾害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人员生命、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解决。
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导致人员伤亡和人员生命、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人员伤亡、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解决。
三、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具体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具体情况向分管领导或重要领导报告或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
防汛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矿井安全度汛,贯彻好防汛责任制,实现煤矿防汛目的,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防汛工作奖征办法:
一、在防汛期间符合下面条件的,由煤矿防汛领导组研究决定予以奖励:
1、全面完毕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贯彻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献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用措施加以整改。
3、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解决事故果断及时。
4、在防汛期间,对也许发生的事故。可以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可以及时赶到现场杰出完毕上级交办的任务。
6、在防汛过程中做出突出奉献者。
二、根据上级文献精神,防汛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层层贯彻,层层抓,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汛期间对发现工作不到位,不执行上级有关文献者,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煤矿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考核办法,对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1)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解决,在防汛期间导致事故者;
(2)接到防汛告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期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防汛线路出现事故不能以最快速度解决或导致时间延误和扩大事故者;
(4)在汛期出现事故,解决不妥,延误时间或不能及时解决者;
(6)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导致供应不及时;
(7)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解决者;
2、上述情节严重者,经煤矿防汛领导组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矿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
雨季“三防“领导组机构组成人员:
组 长: 张 龙(煤矿矿长)
副组长:李东红(总工程师) 贾泽龙(生产副矿长)
刘王俊(机电副矿长) 杜 康(安全副矿长)
卢 君(通风区队长) 李康宁(矿长助理)
王 伟(机电副总工) 张建伟(生产副总工)
李玉强(调度监控主任) 吕梁栋(一通三防副总工)
李东达(后勤副矿长) 任红军(防治水副总工)
成 员: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应急抢险小队负责人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解决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
3、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派,配合有关工作。
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
每月进行一次地表裂隙巡查并做好记录,每年在3月和11月进行两次地面勘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解决。
2、矿井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公路等进行巡查、多采矿塌陷导致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4、对于采矿早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
⑴、导致裂缝并也许塌落的建筑;
⑵、导致也许威胁行人、行车、建筑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
⑶、导致公路塌陷断落等。
5、发现地质隐患后,按照生产技术部划定的3级以上危险区,由项目部牵头要书面告知业主,设立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去危险区。
防汛工作重要职责
1、重要负责人的重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国的防汛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单位重要负责人在防汛工作方面的重要职责是:
⑴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防汛的政策性、规范性文献,做好防汛的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干部和广大群众水的忧患意识,组织全处力量参与抗洪抢险;
⑵按照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加快本地区防汛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能力;
⑶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经费和物资等问题,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⑷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单位的防汛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贯彻;
⑸负责本单位汛前检查、险工隐患的解决、清障任务的完毕、应急措施的贯彻,做好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
⑹根据本单位汛情,及时做出防汛工作部署,组织指挥本地群众参与抗洪抢险减灾,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保证防洪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用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切实防止因洪水而导致人员伤亡事故。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⑺负责安排解决本单位的防汛经费和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
⑻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灾后救助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防洪工程,保持单位稳定。
2、防汛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
⑴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单位的防汛抗洪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⑵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汛前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⑶按照防汛方案,贯彻各项措施;
⑷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指令;
⑸依法清除影响行洪、蓄洪、滞洪的障碍物以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⑹负责发布本单位的汛情、灾情通告;
⑺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及调度;
⑻检查督促防洪工程的水毁修复。
3、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重要职责
⑴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上级领导下,按照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负责防汛领导小组的平常工作。
⑵组织执行上级的指示、调度命令。
⑶负责防汛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贯彻防汛抗灾责任制。
⑷负责组织汛前安全检查,督促解决险工隐患,贯彻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指导防汛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防汛抢险技术业务培训。
⑸组织制定、编发单位的防汛防洪预案。
⑹组织防汛会商工作,对外发布汛情公告。负责水灾害的记录、,参与救灾工作。
⑺负责提出特大防汛补贴费,防汛部分的申报、建议意见。在紧急防汛期,遵照防汛指挥部命令。
4、防汛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
防汛期间,应建立防汛值班制度,使防汛机构及时掌握和传递汛情,加强上下联系,多方协调,充足发挥防汛指挥部门的中心枢纽作用。汛期值班人员的重要职责如下:
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端离岗、脱岗,交接班和吃饭期间不得有空档,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严禁饮酒,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防汛工作有关人员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
⑵及时了解掌握汛情。汛情涉及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①了解实时雨情、水情实况和气象、水文预报;②当雨情、水情达成某一量值时,应积极向所辖单位了解河道堤防、水库、闸坝等防洪工程的运用、防守,以及是否发生险情及解决情况。③积极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措施。
⑶准时报告、请示、传达。按照报告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对需要采用的防洪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并做好记录。
⑷熟悉矿区的防汛基本资料和重要防洪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水要根据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⑸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水情、雨情、工情、险情、旱情及调度指令的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⑹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本写明值班情况和待办事宜,并在交接班时向接班的人员说明清楚。交接班人员均应在记录本上署名。
⑺做好保密工作,严守机密。
5、应急抢险队的职责
⑴为了提高抢险抗洪效果,专业抢险队应建成训练有素、技术纯熟、反映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伍,承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
⑵专业抢险队要与管理单位结合,人员相对稳定。平时结合管理养护,学习、提高技术,参与培训和实战演习。
⑶专业抢险队应配备必要的交通运送、施工机械等抢险设备。
“雨季三防”岗位责任制
1、煤矿矿长对本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拟定矿井"雨季三防"队伍的人员配备,平衡解决有关"雨季三防"所需的资金和装备,安排有关"雨季三防"工程纳入矿井生产计划,审定矿井大型“雨季三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案
2、煤矿总工程师对本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组织编制矿井"雨季三防"年度计划,组织编审有关"雨季三防"设计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安排有关"雨季三防"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3、煤矿安全矿长对本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监督、监管责任。组织对本矿井"雨季三防"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的检查,对本矿井安全装备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4、煤矿生产矿长对本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组织协调责任。平衡和协调采面生产和开柘生产与矿井"雨季三防"的相关工作。
5、煤矿机电矿长对本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组织协调责任。平衡“雨季三防"工作与机电运送之间的关系,解决有关“雨季三防"所需的供电保障。
6、煤矿通风区队长对本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协调责任。解决有关“雨季三防”所需的通讯联络保障。
7、煤矿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是“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矿井“雨季三防”所需的人、财、物等因素;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技术管理。
8、防治水办公室对本矿井有关"雨季三防"工作负监督责任。汛期对本矿井覆盖的地面设施、涵洞、河流、排水渠等进行雨前、雨中、雨后进行排查,监督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汛期安排专人24小时在雨季三防值班室值班。
9、安全科对本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负监督、贯彻责任。负责对矿井有关"雨季三防"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0、机电科对本矿井有关"雨季三防"工作负协调、贯彻责任。对本矿井电器设备的供、断电,断电范围、电器设备失爆负直接责任。
11、后勤单位对本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负执行、配合责任。具体负责有关"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布置现场工作。负责贯彻有关"雨季三防"管理制度,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具体组织实行完毕矿井有关"雨季三防"工作。
12、其别人员负责配合协调所分管职责范围内有关“雨季三防”工作,其他部门负责人配合好防治水办公室工作,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暴雨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也许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许导致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防止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告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保证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用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也许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三、认真贯彻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所有立即停产撤人,实行紧急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天值班矿领导为当天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 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规定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合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用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汛期隐患排查制度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由防治水办公室组织开展完毕
二、工作规定
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全矿井的水害隐患排查一次。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行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点注浆效果、涌水情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雨季地面防治水隐患平常排查可每10天进行一次,在接到预警性天气时,对重点区域在进行一次排查。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
3、雨季地面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规定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办公室,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解决意见,以三定表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对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贯彻的,给予相关负责人“三违”处罚。
6、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保证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雨季三防”会议制度
一、“雨季三防”会议制度
1、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状况、任务完毕情况、材料消耗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并对下月工作经行一对一的部署。
2、“雨季三防”会议由煤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
3、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雨季三防”的文献、方针。
4、对完毕好的成员进行表扬,对完毕不好的分析因素、追究责任并贯彻处罚;
6、听取科室及队组管理人员针对分管工作进行的报告
7、研究讨论本系统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不
8、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案;
三、召开时间:
上午8:30准时召开(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四、主持人:
李东红(总工程师)
五、参会人员:
煤矿分管六长、防治水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后勤负责人。
六、会议内容:
1、由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宣读会议重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献及会议精神。
3、听取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报告。
4、分析、通报上一月“雨季三防”工作情况。
5、检查上一月工作安排完毕情况。
6、布置、安排下一步“雨季三防”工作任务。
7、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提出对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
8、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七、会议规定:
每次会议所有规定参会人员必须参与,无端不参与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3次无端不参与者,停班去“三违”门诊学习3天。对迟到、早退的人员罚款50元,会议期间发现扰乱会议纪律行为(喧哗、吵闹、手机响铃等)的罚款50元。
八、记录:
会议内容由生产办公室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雨季防治水措施
雨季期间,矿成立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矿长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防治水工程安排,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的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保证。
1、防治水科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和观测,并将调查收集到的资料填绘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上。
查明矿区(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表水、地下水渗入矿井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2、雨季期间设立监时的雨季“三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防治水副总工兼任。
3、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检查,同时组织不脱产的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编制防洪应急预案。
4、雨季期间要派出值班人员随时观测分析险情,特别是有突水危险的区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立即报告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和矿调度室,及时组织力量,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决。
5、充足分析矿井充水条件,对有突水威胁的地段,编制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恢复生产。
6、对矿井范围正在开采的小煤矿进行实测监控,并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上标出小煤矿及废弃的小煤窑的井口位置、开采层位、积水情况等。对威胁矿井安全的小煤矿、必须及时上报解决。
7、在作业规程里规定避灾路线,设立路标,并且要让全体井下职工都能熟悉,以备一旦突水能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8、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应设法排除,不得任其流入井内。
9、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引出也许导致循环水的范围之外,排水沟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避免倒渗井下。
10、雨季期间,每次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及其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井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一旦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解决。
11、雨季期间,每次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及其雨后,必须派专人巡视区内河流,沟渠的流畅情况。发现堵塞河道,立即进行清理。
12、发现小煤矿与矿井贯通,且又有也许作为进水通道时,必须采用措施,堵截水源。
13、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也许威胁矿井和住宅区人身安全时,必须采用防止滑坡措施。假如客观无法制止滑坡时,必须设立观测站,大暴雨或连续降雨时日夜设立警戒和派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将受威胁地段的人员撤离危险境界。
14、各单位要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以及工农业生活废弃物堆放在山洪河流也许冲到的地方,以免洪水时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沟渠。
14、井下排水设施,重要排水设备要保持完好,雨季前水仓必须清挖一次
雨季“三防”领导机构职责
1、矿井成立“雨季三防”领导组,组长由煤矿矿长担任,是“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技术工作由矿井总工负责,为第二负责人,防治水副总工任红军具体负责各项防汛工作的开展和监督贯彻,矿长助理李康宁负责地面各项防汛工作的整改贯彻。
2、在雨季来临前必须开展水泵联合排水实验,与气象部门签订气象协议。
3、由矿井防治水副总工负责对防汛应急材料库物资储备工作,组织人员对矿区范围的巡查。
4、雨季时由地面机电一队负责对地面供电线路的巡查,杜绝线缆有拖地、老化现象。
5、依据降雨量“雨季三防”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初至9月底。
6、雨季三防值班室设在煤矿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当班调度员负责值班,重要职责为记录当班天气情况;遇降雨时及时告知各环节负责人及应急小队进行巡查。
7、雨季地面巡查重要由当天值班矿长负责,带领防汛应急小分队人员进行巡查,并对巡查过程拍照和填写巡查记录。
8、地面各重要场合值班人员为本责任区雨季三防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副矿长负监管责任;在雨前、雨中、雨后由值班人员对本区域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调度室。
9、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调度室,由副总工任红军负责将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及时下发给各区域负责人,具体由矿长助理李康宁安排相关人员(各区域负责人积极配合)及时解决,问题整改结束后由副总工任红军组织人员验收,对不合格的继续整改。
10、为保证矿井雨季期间的防汛工作有序开展,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做好汛期各项工作。
11、地面各重要场合及负责人:
负 责 人:后勤副矿长李东达
重要场合:高山水池、锅炉房、泵房、污水解决站、办公楼、浴室。
负 责 人:机电副矿长刘王俊
重要场合:机修车间、材料库、木工房、综采设备库、空压机房、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井口信号房、筛分车间及地面栈桥、35KV变电站。
负 责 人:通风区队长卢君
重要场合:黄泥灌浆站、消防材料库。
负 责 人:矿长助理李康宁
重要场合:门房、炸药库、矸石山。
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我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汛期灾害性天气是指:暴雨、洪水、飓风等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
第三条 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凡是遇暴雨、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矿井必须停产撤人。
第四条 灾变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立即在应急指挥部集合,随时进行抢险就灾任务。
第五条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煤矿恢复生产前,必须由矿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及机电动力部检查验收合格后,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六条 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及其相邻矿井联系,密切关注雨季天气形势,加强汛期水害预测预报。
第七条 矿井必须具有避灾路线图并及时修改填绘图;井下各重要巷道、作业场合应悬挂各类避灾指示牌板,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标注避灾路线。
第八条 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掌握透水征兆、避灾等基本安全知识。
矿井雨季巡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管理,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矿井在雨季期间安全度汛,根据上级文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雨季期间巡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红
副 组 长:任红军 李东达 史磊鹏
成 员:后勤外场人员和防治水办公室人员
二、巡查内容:
1、地面部分涉及井田范围河流、地表、井口、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其他厂房、水库、涵洞、排水渠、排水沟、等容易积水的区域等。相邻矿井巡查由组长或副组长具体安排相关人员参与。
三、巡查路线
为保证巡查记录准确、具体、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根据矿井实际拟定地表巡查路线,巡查路线全面包容了各场合。
1、每次巡查要明确巡查内容、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及问题报告等,严格贯彻巡查人员的责任。
2、地表巡查时至少两人同行,一人不得擅自行动,巡查结束后向调度室进行报告,汛期巡查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巡查人员巡查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到达地点。
4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雨季期间平常的巡查及隐患的上报工作。
5、巡查人员对井田范围内也许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也许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山坡高地、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6、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行24h不间断巡查。
四、巡查人员的责任
1、巡查人员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查责任制,不得空岗、漏查。
2、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调度室,不得迟报、瞒报。
3、巡查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意识,保证安全巡查。
4、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止机制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规定,进一步开展我矿防止水工作,结合本矿实际,着力整治矿井水害隐患,标本兼治,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保障安全。
二、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公司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贯彻防治水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遏制较大以上水害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三、实行环节
1、细化方案,安排布置。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防治水工作方案,安排布置汛期和防治水工作安全大检查。
2、自查自纠,迅速整改。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矿井水害隐患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贯彻整改时间和工作措施,迅速进行整改。
3、督促检查,全面推动。要组织专职人员迅速开展汛期前和防治水工作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和消除水害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任到人,直至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1、贯彻矿井防治水责任制。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年度计划,制定“防、堵、截、排、疏”等水害综合防治措施,保障防治水资金投入,加强防治水工作检查,督促水害隐患整改,完善防治水相关资料。
2、健全防治水工作机构。设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职防治水人员,建立专职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和物资。
3、制定防治水各项工作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探放水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探放水、排水等操作规程,编制汛期及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签定矿山救护报务协议。
4、加强水害防治基础工作。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查清矿区范围内的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情况,地下水的类型及补给、河流、排泄条件和动态变化规律,各含水层之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明地表水系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以及水利工程的现状、规划情况,掌握本地日最大降水量、历年最高洪水位等气象资料,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调查核算矿区范围内的废弃矿井、采空区开采历史情况、开采深度、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矿井中的积水区等情况,判断矿井发生忽然涌水的也许性,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5、完善矿井防治水设备设施。按照防治水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设立泵房和水仓。重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另一个通往井筒。重要排水设备至少应有三台同类型的水泵组成,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井下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少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井下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少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井下水仓应有两个独立的巷道组成,一个为主水仓,另一个为副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主水仓应能容纳6-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副水仓的能力应能容纳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井筒内应装备两趟相同管径的排水管路,其中一趟工作,一趟备用,两趟排水管路在泵房内要形成环路。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端,保证井下水泵正常供电。
6、排查治理矿井水害隐患。要组织力量,对矿井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前期的水文地质工作及资料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要采用补救措施,及时纠正。矿区地面塌陷区、裂缝区的周边要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对废弃的矿井、钻孔要及时封闭,并在周边挖掘排水沟。凡井下与周边矿井有水力联系的,要严格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及时进行封堵和疏排水。
7、严格贯彻探放水工作措施。在积水的旧井巷、老空区、含水层等附近开采时,应留设防水煤柱或划出安全地段,制定防透水安全措施。采掘作业接近水淹或积水的井巷、采空区或相邻矿井、含水层、导水断层、有出水也许的钻孔等其它也许出水的区域时,必须拟定探水线,编制探放水设计,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审批后,由副矿长以上负责人带班组织实行。
8、贯彻矿山水害事故应急措施。要不断完善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灾设备、物资、队伍,做到“机构、人员、装备、责任、措施”五贯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水害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矿山通讯、报警系统的建设,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与井下所有人员取得联系。
9、强化汛期水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加强汛期调度、值班,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加强与周边矿山的信息沟通,掌握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信息和汛情,及时积极采用措施。要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安排专人对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构)筑物及井田范围内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区、裂缝和也许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河流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要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发现灾害严重也许导致事故时,要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五、工作规定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要充足结识到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长责任感和使命感,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加强检查和指导,贯彻防治水各项措施,全面防范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2、重任贯彻,强化措施
要把防治水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措施,贯彻工作责任,建立有效机制。贯彻防治水安全责任制,建设方对项目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督促贯彻工作;防治水工作负施工安全责任,并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监理方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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