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其所开发房地产项目 的银行按揭代理业务。 一、委托事项1、 预告登记办理2、 客户银行面签3、 房地产评估4、 房管局抵押、他项权证办理5、 办理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将需办理按揭的购房客户的相关资料收集齐全交与乙方。如果有客户资料不齐全的,乙方应积极配合收集客户资料。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超越代理范围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解除合同。3、住建局、
2、银行的关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保以较快的速度办理客户的备案、预告、抵押。4、甲方应确保资料完备,如开发资质,五证齐全等。银行所需的客户资料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交予甲方保管,个别客户不配合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完成。5、乙方应指定公司优秀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楼盘、房管局、银行,协助相关单位办理按揭相关业务,在业务量较大时增加工作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及项城市房地产管理局收费标准,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相关办理费用。总费用暂定金额: 元/户,其中上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代收、代缴房产预告 元、房产评估 元,房产抵押费 元。如果相关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没有调增或新增项目,乙方不得增加向业主收取的一次性费用。6、因
3、政府、银行政策变化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均不视为违约,双方可另行协商。因银行、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或购房者本人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均不视为违约。但是乙方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甲乙双方与客户协商解决。7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擅自外传,因乙方原因导致资料泄密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8、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带领客户到银行、房管局进行面签,办理相关手续。三、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款所述相关办理费用均由乙方向购房者收取,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房产证办理完结且相关资料移交甲方退还保证金。缴纳费用的客户累计达到50户是。乙方应向甲方续缴保证金,续缴金额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四、业
4、务办理1、预告登记:乙方应在资料齐全后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2、房地产评估:在预告登记办理完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评估3、银行面签:乙方应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到银行、房管局签字申请办理后等待银行审批。4、房管局抵押、他项权利办理完成上述业务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手续(抵押、他项权证等的办理)并将他项权证送达至银行,并跟踪银行放款及后续相关工作。5、乙方应定时取回个人贷款支付凭证(每月5日前移交上月单据)及其他应由甲方留存的手续,并及时移交甲方财务部及营销部。6、按时移交备案信息,原则上每周一次,含纸质和电子信息。五、合同解除条件因政府、银行、住建局政策变化或购房客户本人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均不是为违约,单乙方应将情况及时反馈至甲方,甲乙双方与客户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最终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不履行协议方的对方违约责任。六、生效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争议解决办法: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