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债 权 转 让 协 议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年_月_日在 (地址)签署。甲方(出让方):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住所地:_乙方(受让方):_ _ 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 _住所地: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已充足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1.1标的债权:标的债权是指债权凭证所列明的,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由甲方依据其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协议所享有的债权的部分或者所有。标的债权须由甲
2、方和乙方以转让债权清单形式(见附件一)予以确认。1.2债权凭证:指甲方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用以证明甲方所享有的相应债权的权利凭证及相关文书。1.3债务人:指标的债权所相应的债务人,系该笔债权的直接清偿义务人。根据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协议规定,债权人(甲方)有权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二条 标的债权甲、乙双方一致批准,甲方将其对债务人 拥有的总债权份额的 %,即 元(大写 元整)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所有转让给乙方行使。(详见附件一:转让债权清单)第三条 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3.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元整)的债权转让价款,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通过钞
3、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所有款项支付给甲方。3.2甲方收取债权转让款的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_ 开户银行:_ 银行账号:_第四条 标的债权的转让4.1甲方批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价款及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乙方批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对债务人的标的债权,并准时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4.2标的债权转让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即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标的债权已转让完毕。4.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标的债权转让之日起(涉及该转让日),甲方基于标的债权所享有的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均转让给乙方。该等权利、利益涉及但不限于: (1)标的债权的所有所有权(现时的和未
4、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和相关权益(涉及但不限于担保权益以及其他权利或利益);(2)从属于标的债权的抵押权、质押权等从权利;(3)标的债权相关的滞纳金、违约金及延期补偿金等的请求权; (4)获得标的债权被转让、被出售、被拍卖、被变卖或者被以其他方式处置所获得的所有款项的权利; (5)以诉讼或其他形式请求、收回、接受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应偿付款项的权利; (6)转让债权清单以及其他债权文献项下甲方享有的除标的债权及上述各项权利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和利益。4.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债权。债权转让前甲方与债务人就标的债权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如有)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5、任。第五条 债权凭证的保管与移交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即应将其持有的债权凭证及其相关附属权利文献的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将债权凭证和相关文献的复印件列为本协议附件(见附件二)。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及时支付债权转让价款。6.2甲方应保证所转让的标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其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同时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6.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债务人出具本协议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债权转让告知书(见附件三),并及时送达债务人。同时将告
6、知书回执或其他可以证明已告知债务人的材料送达给乙方。6.4当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乙方需要处置抵押物等相关财产时,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等相关财产进行处置。6.5由甲方代为保管质押物。当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乙方需要处置质押物时,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对质押物进行处置。6.6在本协议生效时,甲方应将其持有的债权凭证及其相关附属权利文献的原件移交给乙方,且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隐瞒、虚报等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6.7应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标的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7.1自标的债权转让之日起,即可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7.2在实现标
7、的债权过程中可以规定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7.3本协议生效后,上述标的债权即由乙方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人如无能力偿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偿还。7.4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7.5乙方受让该标的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如因甲方因素导致标的债权减少或被抵销等,甲方应对该差额部分继续向乙方承担偿还责任。8.2双方一致批准,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者发生损害、损失、补偿、诉讼仲裁、义务、责任等,违约方须补偿守约方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额_ %的违约金,假如违约金的数额尚局限性
8、以填补守约方损失的,应继续补偿其差额部分。8.3如因甲方因素,致使乙方受让的债权不能顺利实现或给乙方及借款协议上的其他保证人导致任何损失,涉及但不限于名下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强制执行等,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补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8.4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足额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一方当事人书面批准,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有关事项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1)披露给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人员。(2)该文献和资料可由公
9、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3)向法院的诉前披露或类似披露程序的规定或根据所采用的法律程序进行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披露。(4)履行告知义务,向债务人及担保人披露拟转让信息。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0.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10.2本协议在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规定更正的书面告知之日起_日内仍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10、法定事由,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10.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告知在到达对方时生效,协议解除。10.4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补偿损失的权利。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1.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动、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严禁、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11.2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11.3遭遇
11、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15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连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影响和损失。11.4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影响和损失。第十二条 法律合用及争议解决12.1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和谐协商解决的争议,应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12、力。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3.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13.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转让债权清单债务人名称标的债权总额(元)借款协议编号(或协议签订时间)保证人名称担保协议编号(或协议签订时间)抵押物/质押物已生效法律文书其他相关附属权利及凭证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附件三:债权转让告知书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方与_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方对贵方所拥有的债权总额的_%,即_元(大写_元整),依法转让给_,与此转让的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告知书后向_履行相关义务。本债权转让告知书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批准不得撤消。特此告知。 告知人(签章): 年 月 日 被告知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