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系实习协议书 姓 名专业(班级)辅 导 员指 导 教 师 实习实训是商贸系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以增强实践操作技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现经本人申请,本系(乙方)同意 专业 班同学(甲方)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为做好实习工作,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的原则,共同签定如下实习协议:一、甲方自愿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地址:实习单位电话: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习内容:二、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承担如下责任:1、按乙方要求的实习内容进行实习。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学院良好的形象。3、虚心学习,努力钻研,
2、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4、主动与实习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5、定期向指导教师呈交实习阶段报告;实习结束时,呈交实习总结和附有实习单位意见的毕业实习鉴定表。6、在实习期间,如甲方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如伤病、伤亡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和甲方家长自行承担。7、在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实习单位,必须征得乙方同意,报经乙方备案。 8、学生必须在实习一周内把实习协议书、实习单位证明寄给指导教师。三、在实习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1、安排专业指导教师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了解掌握甲方的实习动态,向甲方提出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并尽可能地协助甲方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困难。2、实习结束后,根据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甲方实习的考核意见,按照系实习规定及时给出甲方实习成绩。3、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实习结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学生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系(盖章)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