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贷垫资合同甲方(出资人): _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_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名下坐落于 作为抵押,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 借款金额:人民币 _ 万元整(¥ _ _ 元)。二、 借款用途:公司新项目的启动资金及公司新项目的预付款。三、 借款时间:6个月( _ 年 _ 月 _ 日至 _ _ _ 年_ _ 月 _ 日)。 实际转账凭证与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甲方转账凭证或乙方出具的借据所载时间为准,两者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先的凭据认定。四、 借款担保:乙方须保证上述房产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被禁止或限制转让
2、和抵押等情况。乙方以该房产作为抵押(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共同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并同意在到期无法还款时甲方拥有对该房产完全处置权。五、 上述办理相关事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六、 违约责任:1、 逾期还款:若乙方逾期,则乙方每日按垫资总款的百分之一做为违约金支付甲方。2、 无法还款:若乙方自借款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法还款,则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抵押之房产,处置所得不足偿还本金,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名下其他财产,以补足不足部分。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