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用协议甲方: 乙方: 应甲方向乙方提出租用设备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 甲方租用乙方享有所有权的 设备 (设备编号为: ) 数量 台,用于甲方的 项目之试使用,租金为人民币 0 元/天。双方约定的租用期限为30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双方认可该设备的价值为人民币 元。租用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交该设备价值100%的押金,计人民币 元。三 甲方不得私自将设备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使用;甲方不得私自将设备转借他人;若出现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收回设备。四 所租出设备乙方不负责提供其作用期间所需的耗材及易耗品。此类物品应由甲方自行提供或
2、另行向乙方采购。五 若甲方应归还而不能归还设备,则视为甲方同意购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并认可向乙方支付前述第二条中约定的设备价值。乙方有权直接将押金全部转为甲方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货款。六 设备在借出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态(外观、内观及电性能)进行确认,形成纪录并作为归还时验收的依据。设备归还时双方比照借出时的纪录对设备进行核验并确认。借出及归还时的纪录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七 乙方应确保设备在借出期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使用功能正常,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乙方应负责无偿进行修复或更换同型设备。八 甲方在租用期间对设备质量及安全负责,租用期间设备出现的任何状态改变(外观污损、内观污损
3、、元器件缺损、构件缺损、机械损伤、强电烧毁、高温烧毁、雷击击伤、水浸入等),甲方均有责任在归还日期到达前对其进行恢复。若甲方不能恢复,可与乙方协商代为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修复所产生的费用,费用额度双方协商确定。若乙方亦无法修复或双方无法就费用达成一致,则视同甲方应归还而无法归还设备,参照前述第七条执行。九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公章)(公章)负责人: 负责人:日期: 日期:附件:设备状态确认文件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内外观情况租用时状态归还时状态完好元器件、构件完整性租用时状态归还时状态完好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租用时状态归还时状态完好状态确认签字租用时确认签字归还时确认签字甲方乙方甲方乙方实际租用日期:实际归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