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增资协议书由下列各方于2011年9月 日在 市签订。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戊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以上各方统称为“原股东”。己方:营业执照号码:地址:庚方: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辛方: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截止到本合同签订之日,辛方股东出资及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1139285.5027.8571%2139285.5027.8571%3121429.0024.2858%450,000.0010.0000%5 50,000.00.10.0000%合 计500,000.00100.00%2、甲、乙、丙、丁、戊、己、庚、
2、辛七方一致认可辛方的列入企业价值评估咨询报告书中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0万元,并同时认可己方的列入资产评估报告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0万元。具体资产价值和明细见附件4、辛方愿意通过增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辛方的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增资事项的所有内容,原股东中的丙方、丁方、戊方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七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己方、庚方、甲方、乙方向庚方增资的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如下:一、增资1.1 庚方系在中国市 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辛方原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七方共同认可庚方的
3、资产价值为人民币350万元。具体详见 事务所于2011年9月30日出具了的“ 评报字20116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己方拟以其持有的土地资产及其附着物向辛方增资,经七方确认其资产价值550万元整,具体详见 事务所于2011年9月30日出具了的“ 评报字201161号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庚方、甲方、乙方以现金人民币2600万元向庚方增资。因此甲方、乙方、己方、庚方合计增资达3150万,3150万占有增资后的辛方(3500万)的90%股权,同时,原股东合计持有增资后的辛方的10%股权。 甲方、乙方、庚方现金出资情况明细出资方甲方乙方庚方辛方合计金额135.5万106万2354.65万550万3150万出资形式货币货币货币土地及房产1.2根据1.1条,增资后丙方的注册资本应该由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甲方、乙方、庚方、己方合计增资的3150万,其中45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270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为扩大公司注册资本,各方同意立即将此项27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因此此次增资完成后,辛方的注册资本将由50万元直接增加为3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