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原承租方):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12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路208号*商务广场A座29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13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一、 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14年9月30日,从2013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二、 自2013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
2、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 2013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 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 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六、 其他内容:1、 关于租房押金: 2、 七、 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2012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