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医院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 委托方(甲方):克什克腾旗蒙医中医医院 受托方(乙方):克旗阳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12年 6 月 1 日医院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委托合同甲方:克什克腾旗蒙医中医医院乙方:克旗阳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克什克腾旗蒙医中医医院将本院的物业(保洁、维修等)交由克旗阳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条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
2、管理期限:自2011 年1 月 1日始至2012 年 1月1日止,时效期限 1 年。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维修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2、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派遣名工作人员从事保洁、维修等工作。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
3、财产受损。(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 7 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告。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无偿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用水用电等。6、结算、
4、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7、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乙方所使用人员的各种保险义务。8、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3、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
5、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5、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品及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臵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6、乙方聘用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7、不承担对物业使用人及非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甲方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9、乙方负责保洁、维修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第三条 物业管理及服务要求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项目制定本
6、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全面负责甲方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及养护,后勤服务综合满意95以上;2、对医院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4、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95以上。二、保洁范围:院落、卫生间、大厅、廊道、楼梯、地下室、职工宿舍及各病区的清扫、保洁;三、维修范围:室内地漏、卫生间、洗手盆及室内的所有管道。甲方出料,乙方出工。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及维修。篇二:物业服务合同*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
7、 合同宗旨及原则为加强和保证*区人民医院安全防范、保洁质量及维护水电路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医院安保、保洁、洗涤、水电路日常维护工作委托乙方管理,具体事宜协商如下:第二条 服务范围1、保洁(人员随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费用和前面的相同)a、门诊大楼(9层):大厅、急诊科、输液室、办公室、报告厅、通道、电梯;b、医技综合楼(5层):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c、外科大楼:内儿科、妇产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术室;d、医院的外围环境:车场、走廊;公厕卫生;e、洗涤房:床单、被套、医务人员、手术室服装的洗涤。(注:各幢楼房外墙清洁等高空作业不在服务范围
8、内,若需清洁,费用另计)。2、安保服务:整个医院的安全防范及兼管氧气房的正常使用。3、水电服务:水电路的日常维护及电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换费)。第三条 人员配置1、和谐卫士:5人,其中2人兼管电梯和氧气房;2、水电技工:1人;3、保洁(洗涤)人员:10人;(注:人员随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体事项双方共同协商)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洁、水电服务费;2、负责支付保洁人员工作服装及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费用;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洁用水、用电;4、对乙方服务应随时监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改进和完善,达到质量标准;5、教育有关人员
9、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良好环境,爱护院内公共设施;6、为乙方提供办公(或仓库)用房1间,在各科室、各服务点,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处;7、负责协调和明确保安、保洁的工作职责;合理调整手术室、急诊科、icu、洗涤房保洁员的上下班时间;8、积极采纳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务建议和意见;9、负责处理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10、有主管人员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等医院后勤服务工作;11、对乙方配置服务人员不满意的可提出更换意见;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订购,其采购流程(双方协商约
10、定)按规定运作;3、对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保证承包项目的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察、指导;4、保证按时发放人员工资;5、管理人员每天到现场管理,业务上随时与甲方各科室主管领导交流和沟通;6、认真完成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工作项目,确保质量及安全防范;7、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察指导,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洁标准进行各项工作;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日常保洁工
11、作、质量检查、紧急情况的处理;10、乙方教育工作人员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期间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或及时交甲方管理人员,通过失物招领归还失主;1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12、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发现的工伤,由乙方负责;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请配备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对甲方财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对故意损坏、遗失,乙方负赔偿责任。第五条 服务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承包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2、付款
12、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于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务费*元整,在合同最后一个月结清所有合同余款(*元)。第六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2010年9月10日至2011年9月9日。第七条 合同解除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因保洁、保安、水电工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期限整改达不到标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对方可以解除合同。第八条 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
13、,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周,按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第九条 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及财务预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附件:篇三: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医院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 委托方(甲方): 东山县医院 受托方(乙方
14、):漳州市信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0年 月日签订地点:东山县医院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委托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东山县医院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漳州市信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东山县医院提供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东山县医院保洁及相关配套服务2、坐落位臵及服务场所:东山县医院内3、物业管理范围:详见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
15、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物业管理范围、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东山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设备及工具耗材目录清单)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1、门诊楼1-4层、住院楼1-7层、供应综合楼1-3层、发热门诊地面、外围环境。2、全院中心运送服务。3、负责洗衣房日常布类洗涤工作。第五条 配套服务1、协助晨间护理护士整理床、被。2、被服管理,负责清、污被服的清点和回收工作。3、整理出院病人床、被及清点物品。4、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输液室、icu按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
16、工。5、在工作期间协助为病区送药及院内标本。6、医疗垃圾交接。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东山县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2、对乙方的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
17、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服务清单内容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托管区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 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
18、为依据)。提供约平方米的场所作为乙方办公室及主任宿舍、工作间等物业管理用房。工作用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不含乙方煮饭和空调用电)、车辆维修费、电话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7、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8、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9、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10、提供专业的消毒液及工具。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具体详见东山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3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对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4、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