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企业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审核事项协议书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联系人: 联系人:兹有 (甲方)委托 (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 委托事项(一) 项目名称: (二) 完成审核报告时间:二、 双方的义务及责任(一) 乙方的义务及责任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前申报扣除财产损失的有关规定,对甲方提供的财产损失税前申报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如超载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
2、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漏。 4因乙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甲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外,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及责任1甲方对乙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2甲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
3、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乙方不负赔偿责任。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支付违约金 。三、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按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完成本项业务收取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外埠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代理费用甲方按预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约定书签定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约定书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须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六、约定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约定书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