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一、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甲方与 一案【案号: 】(房产地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注册执业律师 作为甲方事项的承办人。二、乙方承办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甲方 纠纷诉讼等有关事项,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介绍情况,提供真实的有关证据材料,并积极配合承办律师工作。四、甲方如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不合法的要求;或无故中断与承办律师的联系;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费用等,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五、甲方确定,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向甲方提供有关案件的诉讼思路及
2、法律分析,甲方确认乙方的工作。六、参照深圳市律师收费标准,经协商,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1、基础费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基础律师费用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元整),此基础费用不计入本合同后列的风险代理费用。本案二审(如有)不再另外收费。2、如本案最终判决甲方取得上述房产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判令 协助配合甲方办理案涉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则甲方自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另行向乙方支付风险律师费用人民币105000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乙方应当继续为甲方取得产权登记,尽职完成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在收到前述风险律师全部费用后,将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3、)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转给甲方指定的介绍人。4、如最终甲方与 达成调解或案外和解,则在甲方与 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整)。七、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八、在办案过程中需向人民法院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出现本合同约定之外不可预计的其它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应由甲方支付。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法定程序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十、付费方式和时间:银行转账。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乙方开户银行: ,帐 号: 户 名: 。十一、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十二、凡因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乙方的保存期限为两年。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一审基础律师费用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电话: 地址: 电话: 代表: 承办律师: 、 年 月 日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