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动网络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企业邮局 网络服务 合同编号深圳互动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合同书)甲方: 乙方:深圳互动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 传真: 电话:0755-29940192 手机:15999683567 代理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
2、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1.2甲方办理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 _。此预付款对应代理级别_ _级,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预付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代理报价。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1.8.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
4、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1.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1.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11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
5、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1.12如甲方所代理产品为乙方代收代付产品,甲方向直接客户提供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中介服务部分发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
6、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甲方客户。2.4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提交的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资料。乙方不得外露给第三方,如有其他行为(如:乙方公司内部职员泄露)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乙方追究责任。2.5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对合同所涉及的未到期业务(以下称“未到期业务”)进行处理(双方商议而定)。2.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3、违
7、约责任3.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3.3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3.4其他收费服务:因乙
8、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3.5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4. 免责条件4.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
9、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5. 付款/结算方式5.1双方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起 两 天内,甲方以转帐支票、现金、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向乙方支付。5.2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乙方逾期为甲方开通代理权限,应当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后仍无法开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5.3若甲方不能按期给乙方支付款项,应当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之后仍无法支付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5.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
10、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6. 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6.6 订立本协议所
11、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6.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7. 附则7.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
12、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7.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7.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7.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7.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_ 乙方:深圳互动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_ 代表签字:(盖章)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 网 址: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深圳市光明公明西环落根竹园段福南路31号 网址: 电话:0755-29940192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