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檐涂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月_日乙方:(卖方)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 乙方盖章: 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月_日丙方:(业主) 单位名称: 天津泰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金融街西区7号B座4层 邮编: 300457电话: 022-25327547 传真: 022-65298081开户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丙方盖章: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月_日各方关系:1、甲方(买方)-江苏南通三
2、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的港东新城海邻园住宅小区(东地块)项目的总承包单位。2、乙方(卖方)-XXXXXXXXXXXXXXXXXX,本合同材料的提供者。3、丙方(业主)-天津泰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东新城海邻园住宅小区(东地块)项目的发包单位,并且是本合同材料的最终用户。项目名称:港东新城海邻园住宅小区(东地块)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景路西侧、港东六道北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定义:本合同中的材料是指_及其他辅材。一、材料型号、数量及价格_。甲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或委托代
3、理人签字确认:乙方盖章: 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丙方盖章: 注:1.1 本合同材料总价已包括外檐涂料费用及其应缴纳的17%增值税、按规范要求的检测费、总包管理费、水电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相关取费等一切费用。1.2 材料发票类别:增值税专用发票。1.3 本合同材料单价及总价,需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二、合同付款方式2.1 鉴于,甲方与丙方已经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即甲丙双方于2016年10月31日,就港东新城海邻园(东地块)住宅小区工程签署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2016014)。本合同约定的外檐涂料采购事宜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范围内。现甲方选定乙方作为该项目
4、外檐涂料的供货单位。2.2 为保证外檐涂料的及时供货及安装。经甲乙双方申请,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均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外檐涂料货款,由丙方直接向乙方进行支付。2.3 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行将与货款同等面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丙方。 2.4 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在丙方到期应当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减,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且不得以此为由向丙方主张任何权益或违约赔偿责任。由此导致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2.5 本合同的签署不影响甲丙双方在原总承包合同内的责任和义务。除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及发票事宜外,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直接履行,本合同的签署亦不影响甲方与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5、2.6 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向丙方发出书面的付款通知。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且乙方向丙方提供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丙方直接向乙方付款。2.7 经各方友好协商具体付款方式为:1、付款方式参照甲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即接到进场通知后7日内预付总货款的10%,每月付至当月所购材料款总额的70%,结算后9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7日内付清。三、交货3.1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按照进场通知单写明的进场时间为准,发出进场通知的时间距实际进场时间不得少于30日,乙方最迟还应在进场时间前15日内向甲
6、方进行最终确认。如甲方需要推迟交货日期的,乙方需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进行最终确认后,甲方仍逾期提货的,乙方负责免费存储最长时间为30日,从31日起将收取仓储费用,仓储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3.2 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已含3.2交货地点:港东新城海邻园住宅小区(东地块)工程现场,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四、产品质量保证措施4.1 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的有关规定,所有材料均需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
7、定的生产许可证。4.2 材料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材料的抽样送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4.3 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4.4 外檐涂料应满足消防、节能及竣工验收要求,若未满足验收要求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4.5 乙方应按开发商、总包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并全权配合上述单位做好验收工作;五、保修条款5.1外檐涂料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自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准入证)开始计算。5.2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
8、现场核实后,确认为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后,乙方承诺七日内(国庆节除外)无条件更换产品。由此导致超过规定时间而造成工程延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建设单位若发现因外檐涂料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色差、外墙面开裂、脱落、漏水以及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3日内予以查看现场、答复,如确认为材料问题后,7日内安排专人免费进行维修,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合同变更和违约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涉及付款及发票事宜需要经丙方同意外,其他如合同总价款、质量、交货、验收、安装、结算等事宜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履行,与丙方无关。如甲乙双方变更本合同内容的
9、,则应由甲方将变更内容通知丙方并向丙方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6.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违约方应按逾期部分外檐涂料材料总金额万分之四/天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3丙方按甲方通知金额对乙方直接付款,不对付款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如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付款的,则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向任何一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甲方付款通知内容错误(如应当扣减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而未扣减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6.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丙方原因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0、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违约责任由丙方承担。上述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天计算。6.5上述逾期交货、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如超过交货期或付款日六十天,违约方仍然不能履行提货或付款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6.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须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20%。6.7 甲乙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6.8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
11、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时间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组织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6.9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个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七、其他7.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 “附件 ”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纽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
12、同等的法律效力。7.2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总包合同执行,未列明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7.3 甲乙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7.4 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工程项目(即港东新城海邻园住宅小区(东地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5 本合同材料涉及的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知识产权产品,或者使用其知识产权方法。7.6 如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和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7.7 通知和送达:甲乙丙三方
13、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件或者邮政特快专递收到当日视为送达:未及时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方承担。7.8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文本壹式拾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肆份。本合同涉及付款及发票事宜的补充协议由三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针对其他事宜签署的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但应当通知丙方并向丙方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月_日乙方盖章: 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月_日丙方盖章: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月_日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