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摆放合作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乙方自愿为甲方摆放广告;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此协议,保证双方遵从本协议的约定,保障双方权益。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广告的制作 印制等2.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广告摆放费用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指正乙方摆放广告的方式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必须每天在早上7:30前将甲方广告牌置于店外明显位置2. 有特殊情况乙方不能摆放的,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乙方执行;否则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一月的广告摆放费用。3. 乙方与甲方合作后不得接其他同行业培训机构的广告摆放、张贴、发放单页或其他的宣传方式等工作
2、。4. 乙方有维护甲方广告的责任,保护甲方广告不损坏、无污物。5. 甲乙双方非正式聘用关系,乙方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6. 如遇城市管理部门不允许摆放、态度强硬,乙方又无法协调或无法承受压力的情况下,本协议自动终止。7. 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必须为甲方摆放广告最少一个月时间,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广告制作费、延误工作费、摆放广告费等损失。三 费用的支付方式1. 甲方每月10号向乙方付下一月的广告摆放费用2. 甲方付给乙方的广告摆放费用为每月100元人民币四 合作时间: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甲方付给乙方广告摆放费用后;本合同按月顺延,继续有效。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