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土地出租合同书甲方:黄金镇宝聚村下地理屯村民小组乙方:王配泽、王配光、王德勇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定合同如下:一、甲方将位于地理屯村庄后面的翻徕山脚,朴朗寨,大、小独阵、境冲、境脚一带的荒山土地承包给乙方种植管理使用。该土地面积共计 亩。二、甲方出租时间从2015年5月底至2035年12月底止,乙方租期时间:贰拾年。乙方付租方式分四期付清,每隔5年付一次,第一个5年每年每亩租金15元;第二个5年每年每亩租金17元;第三个5年每年每亩租金19元;第四个5年每年每亩租金21元。三、乙方在承租荒山土地的范围内,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提供水源、电、路的方便。甲方若有老人病故需用乙方租用的土地建设坟墓,乙方应给予照顾。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在乙方租用的土地面积区域内放火、放牧、开荒或种植各种植物等。五、租期满后,按市场价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原来的乙方有优先权续租。如乙方不愿再续租,该荒山土地再由甲方另行处理。六、违约责任:甲方如违反上述合同条款,除退还乙方交付的租金外,还要赔偿乙方所有权投资三倍以上的违约金。七、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三份,共四份。 甲方: 乙方: 2015年5月3日附:村民小组签字盖章(按手指印)村民小组签字盖章(按手指印)姓名按手印姓名按手印姓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