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 序号:2011第 号甲方 : 多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 : 按照多伦县城乡总统规划及多伦县城镇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乙方位于 街 号的房屋实施征收,该房屋用途为(商业、住宅) 结构,建筑面积 m2,附属房屋 结构,建筑面积 m2,占地面积 m2,附属物: 二、安置与补偿(一)乙方自愿选择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获得补偿安置。甲方为乙方采取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进行,经过测算乙方可获得:(1)住宅楼房为砖混结构 m2,位置: ;(2)商业房屋为砖混结构 m2,位
2、置: (3)车库为砖混结构 m2,位置: 。同时甲方付给乙方搬迁费 元,临时安置周转过渡费 元,如期搬迁奖励 元,营业损失 元,其它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根据签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序号的先后顺序挑选回迁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标准为:厨房、卫生间墙面贴砖、卫生洁具、室内刮白、供暖(供热管道建设费由乙方承担)、电力、电照、网络、网通、上、下水齐备,地面为地板砖铺设,防盗门及普通木门、塑钢窗等配备齐全,有线电视、水、电表等本着拆一补一的原则。回迁楼二楼和四楼为置换的回迁标准楼层;回迁三楼的每平米增加80元,回迁五楼的每平米减少80元。(二)乙方自愿选择以货币方式获得补偿。乙方
3、选择锡盟恺信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对其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总价为人民币 元(包括房屋、附属房及附属物),同时甲方支付乙方土地补偿费 元,搬迁费 元,临时安置周转过渡费 元,如期搬迁奖励 元,营业损失 元,其它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做为甲方支付给征收乙方房屋的全部补偿款。三、乙方计划回迁面积住宅 m2;商业 m2;车库 m2,最终结算以实际回迁面积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待分房结算后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四、经评估作价的设施,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如违反甲方有权扣除已作价相应款项。五、乙方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80元,建设工程规化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元,土地证工本费20元,土地出让合同工本费8元/宗,规划、房地产、土地测绘费由乙方交纳。六、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 前搬迁完毕,经验收后,甲方收回乙方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证明房地产权的其他手续,同时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拆迁货币补偿款。七、乙方回迁时间为 年 月 日前,本次产权调换由乙方自行临时过渡。八、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违反协议,违约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备案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其他约定: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