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为了共同搞好经济,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土地租赁,仓库面积以及付款方式等问题达成如下几条款项:一、 甲方现在租赁的土地位于长沙市星沙东十线旁(丁家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共同开发兴建仓库。并由乙方出资36万元整,甲方负责承建1000平方米仓库分配给乙方黄金亮。二、 1000平方米建成后的仓库面积为砖粉结构仓库厂房,层高为5.5米,内外粉刷,今后1000平方米厂房仓库乙方享有百分之百的股份,10年合同期内,甲方不享有其中利润直至合同期满。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每年每亩地建仓库500平方米交付甲方租金共1000平方米仓库。前二
2、年租金为人民币124000元整由甲方承担,2年后参照甲方合同递增。在原租金基础上每2年递增一次,每2年依次递增5%。其中多余面积为公共设施面积和道路面积,今后乙方租金按1000平方米仓库2亩地交付给甲方地租金。(参照甲方合同每半年交付)四、 在修建仓库期内,由甲方整体承包负责。乙方前期出资开工时一次性付款20万元给甲方以便甲方展开前期工程。后余款在开工一个月后全部付清。五、 从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开始建仓库至仓库建成租赁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库租金,今后甲方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租金给乙方。一直支付至10年合同期满。六、 甲方包干负责:免乙方前二年租金124000元整,不包含今后人工工资和杂粮(照明用电)水电安装至乙方仓库内,乙方今后如需再增大用电量,需另外计算用电费用。七、 仓库利润分配原则为租赁后甲方按仓库租赁平均价格统一分配,利润每半年或一年分配一次,贰年后再原租金基础上适发递增。八、 今后10年合同期内,如仓库内人员工资及房屋维修、国家税收、卫生费用等甲乙丙等方平摊费用,租金交付乙方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付土地租金后方可收取全年分配利润。九、 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双方建设赔偿或其它可参照瑞龙公司和甲方合同赔偿。十、 本合同双方签名支付定金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全部损失。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