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景区XXX项目经营合作协议甲方: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X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体系的发展,丰富景区旅游文化内涵,充分展示和挖掘民族文化。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本合同相关事宜协商后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合约事项 根据景区规划,甲方根据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XXX景区XXXXX的文化展示和产品销售网络。(一)甲方负责提供加工经营场所,甲方按加工经营要求结合乙方意愿,负责装修改造。乙方负责提供
2、产品展示、生产和销售的设备。乙方提供本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产品工艺说明,加工能力条件等。(二)甲方无偿提供产品展示和生产销售场所,乙方自行负责经甲方审核的产品文化展示、研发和生产销售并承担生产销售环节产生的费用。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展示和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产品的宣传、策划和提升。(三)乙方每年缴纳给甲方12000(壹萬贰仟)元的管理和宣传费用,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账。甲方根据XXXX规划实际于景区相关地图、宣传册和旅行社等进行宣传和营销策划,并根据古道产品情况设计和提供每个经营点不少于一千个的产品手提袋,积极打造产品品牌。(四)本合作协议期限为1年,自20X
3、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2.甲方为乙方的产品提供品牌使用权、景区内部销售点以及产品宣传的渠道。 3.甲方有义务要求景区讲解员带游客参观乙方产品,为乙方保证消费市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活动和产品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乙方应就其经营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监督市场,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它不正当竞
4、争行为。 3.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标识的权力,有义务维护景区和甲方品牌形象。三、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四、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一)协议修改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单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协议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5、: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或不遵守本协议内容;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备上述情形,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六、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协议所指的甲乙双方合作的范围仅限于乙方的XXX专属经营活动,双方原有的或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的经营活动不在合作范围之内。(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三)本协议书(包括协议书附件)经协商可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