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移动信息化综合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
负责人:郭朝斌
地址: 长寿区黄桷堡益民街10号
2015年 1 月 14日
为提高甲方办公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移动信息化综合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事项
(一)本次合作业务项如下[请在方框内打勾]
■ 移动云办公
■ 移动终端
■ 集团短号
各项业务付费说明如下,所选择业务项目均适用于以下的协议条款及附件说明。
业务类型
应付费用
付费方式
集团专线
1、第一年 10 MB(互联网)专线和VPN专线10M(医保网)各 1 条,每年16312 元
2.第二年 10 MB(互联网)专线和VPN专线10M(医保网)各 1 条,每年21600元 .
集团统一支付
第一年按 年 支付,共计16312元。第二年按月支付,每月1800元,共计21600.
移动终端
1种型号终端共 1 台,合计 5288 元
集团统一支付,第一年一次性支付,共计5288元
桌面电话
4部桌面电话,每部费用30元,合计120元
免费赠送二年
付款金额为:第一年21600元/ 年,第二年1800元/ 月。合同总金额为:43200元。
(二)优惠赠送(可选可删除)
1、为保障移动终端的使用,乙方需为每台移动终端办理 \ 套餐,享受\ 的话费赠送,套餐办理及赠送明细需由甲方按照附件5格式提供。
2、赠送当月申请,下月生效。业务费用赠送一旦成功,不得更改、回退。
3、活动期间,甲方所选定的产品不得取消,若取消或未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取消对集团以及集团成员优惠赠送。
4、甲方应做好对集团成员就本次活动内容的解释工作,以上赠送业务费用对应的业务需由集团成员根据相关业务开通流程自行开通,未自行开通业务者无法进行对应费用的赠送。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业务费用赠送取消,需由甲方对成员做好必要解释工作。
(三)其他说明
1、甲方在办理了该优惠活动的同时不能享受其他集团优惠活动。
2、若遇乙方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变更,乙方有权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调整相关业务或收费标准,乙方可以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甲方拒绝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影响乙方调整的效力。
二、付费方式及帐号信息
□现金
□支票
■转账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大坪支行
帐号: 3100024329200196320
户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确定的合同期限为 2 年,合同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日到 2018 年 1 月 30 日,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对本协议续签事宜无书面异议,本协议将按年自然延续,每次延期有效期为 1年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视为违约。本协议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规定的,依约定,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若甲方为违约方,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其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工程投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二)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款,乙方有权中断对甲方的通信服务并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所欠费用的千分之三(3‰)作为违约金直至合同解除或终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
2、甲方逾期30天未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3、未经乙方授权,甲方或客户擅自将本协议约定通信及信息化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变通信及信息化业务使用性质的;
4、甲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15 日内未主动纠正,或经乙方催告后未按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四)乙方投入设备,由甲方保管的,合同期内,非因自然老化或乙方使用、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可抗力出现毁损灭失的(如被盗、火灾等),概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设备购置价或重置成本较高者认定,因此影响甲方使用有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密条款
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甲方对重要数据有特别保密要求的,需甲方自行将数据进行加密或脱密等处理后交予乙方,乙方对未经甲方加密/脱密等处理的重要数据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信息安全条款
(一)甲乙双方承诺提供或使用以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一切后果由违反方自负。
(二)甲乙双方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非法VOIP和国际来、去话及转话业务。不得利用电信网络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用户数据资料,不得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根据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二条的内容,双方承诺不得利用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彩信网关(含短彩信中心)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信中心)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信中心)发布如下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1、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双方承诺为坚决支持和贯彻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坚决打击互联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行为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在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前,不得自行建立网站,承诺业务内容严格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绝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含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及有悖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信息内容。
(五)若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非违反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或使用此类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八、其他说明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商定签署的补充
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同时甲方填写的与互联网带宽租用相关的其他表格系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一)甲方有义务确保其成员知晓并认可本协议项下甲方所使用集团服务的情
况,本协议项下集团服务被依法或依约中止、终止的,或依法依约进行资费调整的,甲方成员应充分理解,因此引发纠纷的,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协议履行期间,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其应付费用,导致乙方中止或终止向甲方或其成员提供有关服务,引发纠纷的,概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成员未按时支付其应付费用,导致乙方中止或终止向甲方或其成员提供有关服务,引发纠纷的,概由甲方负责。
(三)因本协议项下事项导致甲方成员与乙方间的分歧或纠纷,甲方应及时协调并解决分歧,因甲方成员的纠纷,给甲方成员或乙方造成的损害,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到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修改调整本协议合同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提出终止一方不负责经济赔偿。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及时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壹万 元。
(五)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移动公司两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长寿分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单位对于所申请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IDC业务、互联网专线业务等将内容引入到中国移动网内的业务),为确保向客户提供健康的信息服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向中国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利用在中国移动接入的业务网站/平台,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宗教极端思想的;
5、散布谣言、涉暴恐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击党和政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我单位承诺对在中国移动接入的业务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网盘、视频等进行全面检查、逐一过滤,彻底清理涉暴恐音视频等存量有害信息,关闭传播恐怖宣传视频的注册账户,并建立清理暴恐音视频工作台账。
四、我单位采取必要手段加强网站/平台内容监测、审核、拦截,一经发现涉暴恐音视频等有害信息,立即清理,并及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五、我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业务正式开通以及合作业务推广过程中,遵守中国移动相关管理规定,保证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六、我单位保证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七、我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与中国移动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关停业务,直至单方面终止业务合作协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追究我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等。
八、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移动负责保管。
特此承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1
各业务补充说明
一、移动云办公业务相关说明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订购移动云办公的账户数量。甲方自行负责导入移动云办公的账户信息,并进行管理、更新、维护。所有加入甲方移动云办公的账户成员由甲方自行决定并审核确定。
2、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移动云办公企业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甲方对自己使用账号和密码的行为以及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由于甲方不当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账号和密码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享有使用其移动云办公业务的权利,并对其移动云办公中所有内容和进行的活动以及发生的事件负全部责任。甲方还应要求甲方使用手机客户端的集团成员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设置手机密码等措施,对手机遗失的集团成员应务必立即告知甲方移动云办公企业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后台处理。由于甲方集团成员手机保管不善或不当使用造成的办公信息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指定日常事务联系人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甲方在为其集团成员开通移动云办公后,有义务在5天内通知集团成员。
6、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时、足额缴纳移动云办公使用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所需的基础网络支持以及移动云办公系统,并确保服务的正常进行。
2、乙方在收到甲方开通移动云办公申请并提供相关完整手续后,应在合理时间内为甲方开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开通移动云办公服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延迟开通该业务引起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为甲方移动云办公企业管理员提供业务使用培训资料,并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撑服务,服务电话为100868和10086。
4、为提高甲方移动云办公的信息安全,乙方免费为甲方移动云办公的账户(须为重庆移动手机号码)提供短信二次密码验证功能。
5、乙方对甲方移动云办公内的账户成员信息无核实义务。甲方为集团成员开通移动云办公业务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成员因使用本业务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甲方成员拒绝使用该业务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终止对该成员的服务。
(三) 其他说明
1、 在协议期内,甲方指定的移动云办公企业管理员为:姓名: \ ,
身份证号: \ ,重庆移动手机号码: \ 。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移动云办公企业管理员配备后台管理平台的管理员账号和初始密码,甲方须及时修改管理员密码。在协议期内甲方如需变更移动云办公的管理员,需向乙方提供签字盖章的有效书面申请。如因甲方原因泄露信息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集团成员使用移动云办公手机客户端方式产生的短彩信发送费、
上网流量费(未办理移动云办公手机上网套餐)等费用,由其个人支付,资费标准为其手机号码原有的资费标准。
3、 后期甲方可以通过乙方营业厅更改订购移动云办公的账户数量,当月办理的业务下月生效。
4、 短彩信套餐费用
(1) 短信套餐资费标准
打“√”
选择
套餐名称
短信套餐费
(元/月)
短信套餐流量
(条/月)
超出后单价
(元/条)
□
标准套餐
0
[]*3000
0.05
□
小流量套餐一
300
3750
0.09
□
小流量套餐二
400
5000
0.08
□
小流量套餐三
500
7000
0.07
□
中等流量套餐一
600
1万
0.06
□
中等流量套餐二
900
15000
0.06
□
大流量套餐一
3000
5万
0.06
□
大流量套餐二
5500
10万
0.055
□
5万年包套餐
套餐费为5万/年,套餐内包含100万条短信,须一年内用完。
每个月根据话单流量(按照0.05元/条)计算客户当月产生的费用;若客户一年仍未用完全部流量,则最后一个月系统补扣剩余费用。一年内超出赠送条数后按0.07元/条计费。
□
10万年包套餐
套餐费为10万/年,套餐内包含200万条短信,须一年内用完,每个月根据话单流量(按照0.05元/条)计算客户当月产生的费用;若客户一年仍未用完全部流量,则最后一个月系统补扣剩余费用。一年内超出赠送条数后按0.07元/条计费。
□
短信标准资费
0.1元/条
□
不开通短信端口(短信二次密码除外)
(2) 彩信套餐资费标准
打“√”
选择
套餐名称
彩信套餐费
(元/月)
彩信套餐流量
(条/月)
超出后单价 (元/条)
□
小流量套餐
250
1000
0.25
□
中等流量套餐
2000
1万
0.20
□
彩信标准资费
0.3元/条
□
不开通彩信端口
5、 移动云办公手机上网套餐
甲方为其集团成员(须为重庆移动手机用户)统一办理移动云办公手机上网套餐,费用扣在甲方集团成员个人手机号码上,由甲方集团统一支付。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下列套餐。办理套餐的用户列表见附件4。
打“√”
选择
套餐档次
月功能费
包含国内流量
备注
□
移动办公套件手机流量5元套餐
5元/户
30MB
超过部分:0.001元/KB
月流量封顶:15GB
月费用封顶:500元
□
移动办公套件手机流量10元套餐
10元/户
70MB
□
移动办公套件手机流量20元套餐
20元/户
150MB
□
移动办公套件手机流量50元套餐
50元/户
500MB
□
移动办公套件手机流量100元套餐
100元/户
2GB
□
移动办公套件手机流量200元套餐
200元/户
5GB
□
不统一办理移动云办公手机上网套餐。甲方集团成员使用移动云办公手机客户端方式产生的上网流量费,由其个人手机支付。
七、证明材料
(一) 甲方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双面复印);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二) 如系委托办理或单位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及委托书。
八、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乙方可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48小时即视为甲方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告于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收到。无论甲方知悉与否,均视为通告有效,若甲方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乙方协商,否则乙方将认为甲方已得知并同意该内容。
二、集团短号业务相关说明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享有使用集团短号业务及其相关客户服务的权利。
2、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的语音产品时,需填写并加盖公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集团短号业务受理单》(见附件2),同时根据乙方的业务需求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
3、由甲方短号网内成员以自然月为周期向乙方支付业务使用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业务受理单和成员业务登记表为依据。
4、甲方应如实登记其使用集团短号的所有手机号码,具体内容以甲方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集团短号成员业务登记表》为准(见附件3)。
5、甲方为内部成员开通、取消或变更集团短号需征得内部成员的同意,并告知其应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同时甲方应确保《集团短号成员业务登记表》中提供的成员名单是经成员本人同意,如发生异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二)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开通及新用户加入集团短号时提供的相关完整手续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乙方无义务但有权对甲方提交的甲方集团短号成员登记表上的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该成员有异议的,乙方可以拒绝为该成员办理集团短号服务。
2、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集团短号的使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甲方使用产品的情况进行管理。
3、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提供集团短号服务,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甲方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或相关资料、信息变动后在三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
(2) 甲方集团短号中的使用本人或授权他人利用移动电话作非法或不正当
用途。
(3) 甲方短号用户未按时缴纳集团短号每月使用费用。
(4) 其它乙方认为甲方有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仍不予纠
正的。
附件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集团短号业务受理单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集团编码
客户地址
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业务信息
资费类型
月固定费用
(元)
拨打短号内费率
(元/分钟)
接听短号内费率
(元/分钟)
备注
基本费率
0.08
0
套餐资费
超出套餐分钟数后,按短号基本费率计费
拨打显示
□ 显示短号 □ 显示长号
受理渠道
及短号编码规则
□ 自动编码规则:允许非公司成员加入,受理渠道不限。
编码规则:即6+手机号码后5位;若手机号码后5位中的首位为0自动默认为1。若遇短号码发生重复时,则短号码尾数自动加1,若系统自动加1以后,仍然重复继续累加1,直至不重复为止。
□ 个性化编码规则:仅允许本单位员工加入,同时仅限客户经理办理。
编码规则:即集团单位统一设置6+3~5位自编号码。
其 它
集团内员工具体资费见附件集团短号成员资费登记表
其 它
业务使用
期限规定
1.本业务受理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业务受理单的履行期限为一年,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计算。履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则履行期限自动延长,直至一方提出异议。
集团短号资费优惠说明
1. 集团短号功能费统一在每月27日收取,集团短号套餐费统一在每月1日收取。
2. 集团短号主被叫通话均纳入集团短号套餐优惠分钟数或集团短号单价计费,集团短号网外通话按原品牌或套餐业务计费。
3. 集团短号拨打显示及短号编码规则由集团单位统一确认,个人客户不能自行修改。
客户声明:保证所提供资料属实,确认己阅读及同意本页相关内容
客户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信息
(业务受理部门填写)
客户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受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集团短号成员业务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 集团地址:
集团编码: 年 月 日
序号
手 机 号 码
姓 名
办理业务类型
套餐类型
短号编码规则及短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集团单位联系人: 客户经理: 业务受理人员及受理日期:
联 系 电 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稽核人员及稽核日期:
- 20 -
附件4:
优惠赠送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 集团地址:
集团编码: 年 月 日
序号
手机号码
办理的套餐档次
赠送话费至本机/统付账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集团单位联系人: 客户经理: 业务受理人员及受理日期:
联 系 电 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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