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4 页 费用报销制度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费用报销流程 第三条 费用的报销期限 3.1 每月 14 日、28 日为集中报销时间,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财务处另行通知。3.2 需要报销的员工,需在集中报销前 2 天,把签好字的单据返到财务处。3.3 费用报销期限为一个月,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第四条 原始票据有效性的规定:4.1 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以下凭证视为合法票据:4.1.1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4.1.2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4.1.3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4.2 经办人员取得原始票据时,需检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见附件一)。4.3 原则上只报销发票,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分管领导及财务处说明情况,以其他票据充抵的,需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并由分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确认。第二章 各种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备用金管理制度 1.1 因工作需要,员工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1.2 借支备用金需填写备用金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出差,应附出差申批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经办人填写报销单 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分管副总
3、经理审批签字 总经理审批签字 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 会计复核并做报销凭证 出纳审核并付款 财务处复核单据的规范性、合法性 第 2 页 共 4 页 1.3 备用金要按申请目的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使用、挪用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或直接收回备用金。1.4 备用金借款人应在业务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结清借款,特殊情况下备用金的借用时间应不超过 30 天。1.5 每年 12 月 31 日前,备用金借款人必须将所借的备用金全额结清。1.6 对未按规定时间结清备用金的,应写明理由,由总经理签字后,送财务处备案。1.7 公司原则上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制度。第二条 办公费用报销制度 2.1 办公用品原则上
4、由办公室统一采购。2.2 办公室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采购物品,按实际付款金额取得正式发票,并填写入库验收单(采购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报批。2.3 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物品的,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并以供货合同为附件填写拨款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2.4 其他部门因特殊情况需采购办公用品的,按上述规定执行。2.5 需借用备用金采购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3.1 公司级招待费原则上由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3.2 其他因公招待费需事先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3.3 食品、日用品不得报销。3.4 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
5、理制度执行。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 4.1 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填写出差审批单,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4.2 凡与出差审批单规定的出差地点、天数、人数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的需事先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4.3 报销时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且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别计算填列,并附上出差审批单。4.4 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相关制度执行。4.5 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4.6 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公司差旅费相关制度执行。第五条 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5.1 公司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需附修车审批单。第 3 页 共 4
6、 页 5.2 公司车辆实行油卡定额管理制度,公司核定 5000 元/月,特殊情况超支时,需经公司领导审批。5.3 车辆出差费用报销时,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别计算填列,否则不予报销。5.4 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5.5 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第六条 会务费报销制度 6.1 会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要附“会议邀请函”,并注明参会人数及费用标准。6.2 需出差参会的,按差旅费相关制度执行,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6.3 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第七条 培训费报销制度 7.1 培训费报销时,要
7、注明培训内容、人员及费用标准。7.2 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7.3 其他未尽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第八条 其他费用报销制度 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相关报销程序。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条 附件一:原始票据说明及粘贴方法 附件一:原始票据说明及粘贴方法 一、原始票据应具备的内容:1.1 票据名称;(发票户头必须为单位)1.2 填制票据的日期;1.3 填制票据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1.4 经办人的签名;1.5 经济业务的内容;1.6 数量、单价和金额;1.7 各种发票、
8、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第 4 页 共 4 页 二、对原始票据的填制要求:2.1 原始票据内容填制必须完整,且不得涂改;2.2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2.3 购买实物的原始票据,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并由保管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字签章外,也必须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字盖章。2.4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票据,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2.5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三、原始票据的粘贴办法 3.1 原始票据报销时,应按业务发生的次数,分次进行粘贴。3.2 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要按照内容进行分类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纸,注意不要混贴及票据间相覆盖,以免影响辨认。3.2 粘贴时,原始票据要与粘贴纸左边及上边对齐,均匀的贴在粘贴纸上。3.3 票据粘贴完整后,应归集拟报销的合法单据,汇总票据金额,注明票据的张数,填写相关报销单据后,执行报销程序。